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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來自 搜狐網 的圖片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工業和信息化部派駐北京市的通信管理部門,實行垂直管理。

目錄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通信行業管理政策法規,統籌規劃北京市公用通信網、互聯網、專用通信網並實行行業管理[1];監測分析北京市通信業運行態勢並發布引導信息,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承擔推動實施北京市「三網融合」的有關工作。

二、協調北京市公用通信網、互聯網、專用通信網的建設,促進資源共享;受工業和信息化部委託,負責北京市重要通信設施建設管理;監督管理北京市通信建設市場;指導北京市通信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三、依法監督管理北京市電信與信息服務市場;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電信服務資費和質量;保障普遍服務,推動行業自律;根據授權負責北京市通信網碼號、互聯網域名和地址等資源的管理;監管北京市公用通信網、互聯網、專用通信網互聯互通和公平接入。

四、組織協調北京市應急通信及其它重要通信保障工作;按分工承擔北京市國防通信信息動員和戰備通信相關工作。

五、協調管理北京市公用通信網、互聯網、專用通信網網絡信息安全平台;監管北京市網絡運行安全;擬訂北京市電信網絡安全防護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北京市網絡安全應急管理和處置;受工業和信息化部委託,配合開展北京市特殊通信、網絡環境[2]和信息治理有關工作,配合處理網絡有害信息;擬定北京市通信管制措施並組織實施。

六、承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及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有關文件,在「三定」規定主要職責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和加強如下職責: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在所轄範圍內,負責實施網絡強國和「寬帶中國」戰略,推動全光網城市建設,打造現代互聯網產業體系;協調電信網、互聯網、專用通信網的建設,促進網絡資源共建共享;推進電信普遍服務、民資開放工作,加強信息通信建設市場招標投標管理;依法對電信和互聯網等信息通信服務實行監管,承擔互聯網(含移動互聯網)行業管理;組織實施市場准入、市場秩序、設備進網、服務質量、用戶權益等監管政策,加強網站備案、接入服務等基礎管理;承擔信息通信行業行風建設有關工作,推動行業自律和行業組織發展;組織開展電信網、互聯網網絡數據和用戶個人信息保護工作;協調管理相關網絡與信息安全技術平台,推進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組織推動電信網、互聯網安全自主可控相關工作;組織開展電信網、互聯網新技術新業務安全評估;指導督促電信企業和互聯網企業落實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責任;組織開展電信網、互聯網網絡與信息安全監測預警、威脅治理、信息通報工作;組織開展電話用戶實名登記;配合打擊網絡犯罪和防範網絡失竊密;負責網絡安全防護、應急管理和處置。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