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妇女联合会
主要职能
市妇联是市委领导下负责妇女工作的群众团体。其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妇联[1]的工作部署,制订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全面提高妇女素质,组织妇女学习马列主义理论,学习党在各个时期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帮助妇女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帮助妇女学文化、学技术、提高妇女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技术素质。
(三)紧密围绕党的经济建设中心,组织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开展“双学双比”(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和巾帼建功活动,同时,抓住机遇,加快妇联办实体、建阵地、发展第三产业革的步伐。
(四)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2],推进社会和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促进男女平等,向社会各界宣传妇女、反映妇女的意见和要求,代表妇女参加社会协商对话,参与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规条例的制定,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进社会各界妇女儿童做好事、办实事。
(五)指导各级妇联开展工作、配合组织部门做好中青年优秀妇女人才的培养选拔和推荐工作。
(六)密切与其他县(市、区)妇联的联系和合作,加强同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妇女、各民主党派,宗教团体妇女组织的联谊,加强对外友好合作。
(七)完成市委和上级妇联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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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妇代问答】妇联的基本职能和任务是什么?,搜狐,2017-05-02
- ↑ 多条建议聚焦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中国人大网,2019-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