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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總統伯爾叛國案

副總統伯爾叛國案
圖片來自aboluowang

副總統伯爾叛國案發生在1807年年初的美國第三任副總統伯爾叛國案是傑斐遜執政期間最引人注目的全國大案之一,案件審理過程中充斥着各種陰謀論。最終,時任最高法法院首席大法官約翰·馬歇爾引導陪審團做出了無罪判決,為憲法[1] 中規定的叛國罪確立了嚴格的證據要求,有效避免了這一罪名成為政治迫害的工具。這一判決受到後人極高評價,被認為是司法的一大勝利。

目錄

案件爭議

  1. 威爾金森提供的密碼信能否證實伯爾叛國?從信的內容看,它只涉及攻擊西班牙殖民地,而沒有任何美國領土牽涉其中。
  2. 截至檢控方提起訴訟,還沒有任何公開的叛亂活動發生,除了威爾金森,檢控方也沒有任何證人。既然沒有直接證據,如何界定叛國罪
  3. 當伯爾的軍隊在布倫納哈賽特島集結時,他本人並不在場。但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約翰·馬歇爾曾在另一起案件中沿用過英國法中的推定性叛國罪,即被告人在叛亂行為發生時不在場,仍然可控以叛國罪。在這一案件中,美國法院又會在何種程度上遵照英國法關於推定性叛國罪的規定?

馬歇爾的判決

馬歇爾認為推定性叛國罪是過度司法,並不適用,自己在另一起案件中對它的引用對本案不應構成影響。此外,他指出,要符合憲法中規定的公開叛國行為,被告人所召集的集會必須是以軍事形式出現,並且,這種敵對性的行為還必須得到兩個證人的證明,但起訴方連一個證人都沒有。另一方面,由於沒有人能證明伯爾在集會當天出現過,檢控方被迫以策劃和發起集會的罪名起訴他,但這一點沒有被寫進起訴書,馬歇爾據此認為,檢控方違反了憲法第六修正案:被告有權知道針對他的指控是何性質、有何情由。最終,陪審團宣布伯爾無罪釋放。

案件影響

今天的法律學者和歷史學家都認為,伯爾不應該被定為叛國罪。即便伯爾真有叛國意圖,他也巧妙地將計劃掩飾了起來,不易辨認。由始至終,政府沒能拿出有效證據證明伯爾具有背叛國家的企圖,卻在傑斐遜的授意下一意孤行,讓正常訴訟演變成了政治迫害。伯爾案頗具諷刺的是讓傑斐遜和馬歇爾的位置互換了。傑斐遜作為《獨立宣言》的起草者和人權法案中各項個人權利的支持者,報復性地要懲罰黨內叛徒伯爾,卻把基本人權拋諸腦後。馬歇爾作為首席大法官,本以保護私產作為首要職責,卻在此案中保護了犯罪嫌疑人,成為其憲法權利最為警覺的捍衛者。馬歇爾憑藉對伯爾案的判決,為憲法中規定的叛國罪確立了嚴格的證據要求,有效避免了這一罪名成為政治迫害的工具。

案件背景

阿龍·伯爾托馬斯·傑斐遜擔任美國第三任總統時的副總統,在傑斐遜於1805年連任後,伯爾已然失寵,不再在傑斐遜政府中擔任職務。卸任副總統職位後,伯爾和美國陸軍准將詹姆斯·威爾金森策劃對西班牙開戰,奪取西班牙在北美的殖民地,包括新墨西哥得克薩斯等地區。與此同時,為了重建政治勢力,伯爾和英國駐美公使安東尼·梅里會晤,稱自己準備領導西部各州發起一場脫離聯邦的運動,希望英國提供資金和軍事上的支持。不過,伯爾究竟是真的叛國,還是妄圖借叛國之名從英國騙錢,直到今天,英美兩國的學者對此仍沒有確切答案。

伯爾意圖叛國的消息很快傳開,不斷有匿名信向傑斐遜告發他。其間,參與伯爾計劃的俄亥俄州富翁哈曼·布倫納哈賽特在《俄亥俄州報》上撰寫了一系列文章,號召西部各州脫離聯邦,讓事態更加嚴重。1806年10月10日,伯爾的兩名助手攜帶一封密碼信給威爾金森,聲稱英國海軍已加入計劃,並敦促威爾金森沿密西西比河而下,突襲西班牙軍隊。但威爾金森臨陣倒戈,寫信向傑斐遜指證伯爾叛國。11月初,檢察官戴維斯奉命逮捕了伯爾,並提起訴訟,但在3個地區法院,伯爾均以證據不足被陪審團宣告無罪。隨即,他又遭到聯邦法庭的指控,案件在里士滿的一家酒店裡進行,那裡被改造成了臨時法庭。傑斐遜總統一再告知幕僚,務必將伯爾入罪。

參考文獻

  1. 美國憲法,arch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