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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清淡水关税务司官邸

前清淡水关税务司官邸

淡水小白宫
图片来自轻旅行

基本资料

别称    埔顶洋楼

位置    中华民国新北市
      淡水区真理街15号

成立日期  大清同治9年(1870年)

类型    衙署

历史等级  直辖市定古迹 

前清淡水关税务司官邸清朝淡水关税务司的官邸,别称小白宫,建于1870年,位于新北市淡水区埔顶,因之又名“埔顶洋楼”,1997年经中华民国内政部评定为三级古迹。 台湾洋关之设,源于1858年(清咸丰8年)清朝在英法联军时战败后与英、法分别签订“天津条约”,被迫将台湾开放为通商口岸。1860年(咸丰10)天津条约(1858年签订,1860年互换)之后,英国首任驻台副领事郇和(Robert Swinhoe)于1861年7月(咸丰11年6月)抵台勘查通商港口的情况,因台湾府城海口淤滞、船只难停泊不适合做为通商港口,最后议定沪尾作为通商码头,率先谈妥在淡水开港事宜,海关业务主要是征收进出口船只装载货物的税款,同时担任偿还列强赔款、外债担保的角色。而后1862年(清同治元年)6月22日,在沪尾设洋关正式开市征税,洋关亦正式设立,并兴建海关官邸提供税关长、秘书(书记)及其他海关官员居住。

目录

建筑特色

整栋建筑设计以英国洋楼风格设计,拥有大面积的凉台、外观有数个拱圈及落地门窗、及许多独特的建筑设计汇聚而成。

介绍

淡水港开港后,于1862年(同治元年)6月22日开关征税。1863年,福州海关税务司美理登(Eugène-Herman (baron) de Méritens)提议在台湾也聘用外国人为税务司。经五口通商大臣李鸿章认可后,首位到任的税务司为英国人麦士威(W. Maxwell),后来由美国人斯甄克接任。在税务司的管理下,淡水港确实面目一新。税务司公署衙门在今红毛城停车场前,是当年最豪华的建筑。本栋殖民地式白垩回廊的建筑建于同治末年,原本有三栋,本地人称“埔顶三块厝”,是当时税务司官邸,他们在此工作轻松,生活之享受非当时台湾百姓所能想像。日本领台后,日本首相伊藤博文也曾慕名到此下榻一宿,留下风流韵事。

日治时代这栋建筑物属税关,因关务大减而废除,被附近淡江中学学生称为“化物敷屋”(鬼屋)。二战后,其东侧另二栋同型洋楼被拆除。1996年,财政部关税总局曾决定将此建筑报废、改建员工住宅,引起所谓“抢救小白宫”的行动;在淡水仕绅及专家学者的强力奔走下,才保住这栋具有历史意涵的白色建筑,永久维护;而台北县淡水镇公所也提报古迹评鉴,以保存此文化资产。1997年,内政部台闽地区古迹评鉴审议会议评定为三级古迹。2004年重新整建为现今的样貌。

管理

最初淡水海关设置是由中国人管理,清廷为断绝华人官吏贪墨的陋规并确保关税之征收,聘洋人为税务司总管,清廷派任的海关监督,仅能管理原来的常关事务,税务司完全掌握洋关的行政与关税大权。首任副税务司长是英国人侯威尔担任,至此正式开始淡水的洋关史。海关公署就在旧的沪尾水师守备署(即今红毛城西侧停车场)做为办公之用,码头就设在正前方的淡水河畔,依洋关务编制属于征税部门,可分为洋人、华人两系统,洋人又分内班、外班、海班。内班设有税务司、副税务司、帮办、供事、医师;外班有各等总巡等验货、巡役等。

历史事件

  • 1870年:淡水海关税务司官邸兴建完成[1]
  • 1896年:台湾总督府举办“台湾始政周年纪念”,时任日本首相伊藤博文来台,当时即在小白宫住宿[2]
  • 1995年:台北县淡水镇公所认为小白宫具有历史意义及保存价值,因之检送古迹调查表,要求将小白宫列入古迹[3]
  • 1996年:11月,台北县淡水镇民代表会决议将小白宫列入古迹保存,并呈请内政部审核同意。
  • 1997年:2月,内政部台闽地区古迹评鉴审议会议评定小白宫为三级古迹。

参考文献

  1. 海天杂文。周明德。第332页
  2. 海天杂文。周明德。第334页
  3. 台北县淡水镇公所“北县淡民字第8412895号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