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颂
刘颂,(?―300年),字子雅,广陵(治今江苏淮阴县)人, 西晋时期律法学家、官员,西汉广陵厉王刘胥之后。年少时明辨事理,被时人称颂。被察举为孝廉、秀才,都不就任。历任司马昭相府掾、尚书三公郎、中书侍郎、议郎等职,后代理廷尉,在职六年,号称详察公平,被时人比作西汉张释之。西晋灭吴后,王浑、王浚二人争功,武帝命刘颂考核此事,刘颂定王浑为上功、王浚为中功,武帝认为刘颂持法失理,将他贬为京兆太守,还没就任,又改任河内太守。
刘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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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不详 广陵(治今江苏淮阴县) |
逝世 | 公元300年 |
国籍 | 中国 西晋 |
职业 | 律法学家、官员 |
知名作品 | 《文集三卷》 |
后任淮南国相,在职期间颇有政绩,又公平分利,受百姓称赞。元康元年(291年)随淮南王司马允入朝,历任三公尚书、吏部尚书。张华死后,刘颂为之痛哭,又反对加掌权的赵王司马伦九锡,因而被司马伦党羽张林、孙秀所忌恨。改任为光禄大夫,不久后即逝世,追谥贞,此后又被追封为梁邹县侯。有文集三卷。
刘颂在刑法方面颇有成就,他坚持恢复肉刑,并在刑法方面第一次系统地表述了封建法制的罪刑关系原则。法史学家何勤华认为"刘颂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封建的'罪刑法定'原则"。[1]
目录
人物生平
汉室后裔 刘颂为汉武帝刘彻第四子、广陵厉王刘胥的后代,出身世代名门望族。同郡还有雷、蒋、谷、鲁四姓,都排在刘姓之后。时人为此说到:"雷、蒋、谷、鲁,刘为最祖。"刘颂的父亲刘观曾任平阳太守。刘颂年少时明辨事理,被时人称颂。被察举为孝廉、秀才,他都不就任。相国司马昭征召他为相府掾属,奉命到蜀地出使。当时蜀地刚平定,百姓饥饿土地荒芜,刘颂上表请求赈贷,没等回报便实行,为此被除名。
执法祥平 泰始元年十二月(266年),晋武帝司马炎受魏帝曹奂禅让,建立西晋,授刘颂为尚书三公郎,掌管法律、审理冤狱。经屡次升迁担任中书侍郎。
咸宁(275年-280年)年间,武帝下诏命刘颂与散骑郎白褒巡视安抚荆、扬二州,刘颂因出使符合旨意,转任黄门郎。又升为议郎,并代理廷尉。当时尚书令史扈寅无罪被下狱,武帝诏令刘颂考核究竟,刘颂坚持扈寅无罪,扈寅才得以免祸,时人把他比为西汉的张释之。他在职六年,号称最详察公平。
淮南为相 太康元年(280年),西晋灭吴,但此后平吴功臣王浑与王浚为了功劳而争执不休,武帝命刘颂来审定、处理这件事。刘颂认为王浑立上功,王浚是中功,武帝认为刘颂断法不合理,就把他降职为京兆太守,还没就任,又改任河内太守。
临行前,刘颂上奏有利国家的事宜,大多被采纳。河内郡有很多公家主办的水碓,阻塞流水,渐成水灾,刘颂上表废除,百姓获得方便。不久因母亲去世而离职。服丧期满后,除任淮南国相,在职期间严肃公正,很有政绩。先前官府修治芍陂,每年都动用数万人,当地豪强相互兼并,孤独贫穷的人失业,刘颂让当地人戮力同心,按功劳大小获利,百姓都称他公平。
忠鲠不挠 元康元年(291年),刘颂随淮南王司马允入朝。时值皇后贾南风政变诛杀太傅杨骏,刘颂在殿内屯聚卫兵。当晚,惠帝下诏让刘颂任三公尚书。又因上疏议论律令,为时论所称美。许久后,转任吏部尚书。
永康元年(300年),赵王司马伦发动政变,杀皇后贾南风等,当时执政的张华也被杀害,刘颂听说后哭得很伤心。后来听说张华的儿子得以逃脱,高兴地说:"茂先(张华的字)呀,你还有后代呀!"司马伦的同党张林听说此事后大怒,怕刘颂主持公道而不能伤害。不久后,司马伦同党孙秀在朝廷中商议加赐司马伦九锡之礼,文武百官没有谁敢提出不同意见。只有刘颂说:"过去后汉封曹魏九锡,曹魏封晋九锡,都是当时的特殊运用,不能认为是通例。周勃、霍光,他们的功勋卓著,都没有听说给他们加九锡。"张林听后特别愤怒,把刘颂当作张华的党羽,要杀掉他。孙秀说:"诛杀了张华、裴𬱟已经损害我们的声望,不能再杀刘颂。"张林这才罢休。于是任刘颂为光禄大夫,在府前设置行马。不久后病死,惠帝派使者吊唁,赐钱二十万,及一套朝服,谥号贞。中书侍郎刘沈提议,刘颂是当时少见的大臣,应该追赠开府。但孙秀一向憎恨他,所以没同意。
同年,诏书认为刘颂诛灭贾谧督理众事有功,追封他为梁邹县侯,食邑一千五百户。
主要成就
选举 刘颂任吏部尚书时,建立了将官员分九个等级考核的制度,计划使朝廷大小官员在职位上都企求升迁,考核官员胜任与否,明确对官员的奖惩制度。但当时外戚贾氏、郭氏专擅朝廷大权,想当官的人都想迅速升迁,因此刘颂的计划没有能够实行。
视频
晋代古曲陆春龄改编,梅花三弄
参考来源
- ↑ https://baike.so.com/doc/7543770-7817863.html 刘颂在刑法方面颇有成就,他坚持恢复肉刑,并在刑法方面第一次系统地表述了封建法制的罪刑关系原则来自360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