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潜
简历
先在延安抗大学习,后在西安八路军办事处任殷长。中共中央财政经济部任科员,1942年任陕甘宁边区绥德专署副专员、专员。
1948年任热河省农林厅厅长,1950年调任中央农业部计划司副司长、局(司)长,1958年任黑龙江省农业厅厅长,1964年当选为副省长。
1967年任省革委农林组副组长、省农办副主任。1975年任省视察室副主任,1979年当选为省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曾被选为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省第三、第五届人大代表。1988年5月9日逝世。[2]
生平事迹
他少年时代就关心国家和民族的命运,"九一八"后,他不顾个人安危,毅然加入了"反帝大同盟",积极投入抗日救国宣传活动。在齐鲁大学学习期间,参加各种抗战救亡活动。"
七·七"事变后,他奔赴延安,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西安八路军办事处担任招生股股长期间,他坚定地贯彻执行党的抗日统一战线方针,招收并训练了一批批学生,为壮大抗日革命武装,加速抗战胜利,作出了贡献。
抗战胜利后,先后担任热中专署副专员、专员,领导土地改革,带领人民群众坚持开展游击战,为收复赤峰、承德。进行了英勇顽强的斗争。
1948年他担任热河省农林厅厅长时,组织农民生产自救,重建家园,为热河省农业经济复苏和农业建设逐步走上轨道,作出了积极贡献。
1950年至1958年在中央农业部任计划司副司长、局长期间,他直接参与我国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和第二个五年计划农业工作的实施和编制工作。
1958年调到黑龙江省任副省长。主管省农业、分曾林牧业二十多年,业务精通,工作勤奋,作风朴实,为我省农、林、牧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1979年他当选为省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他虽然年逾古稀,但仍一心扑在工作上,为了制定《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暂行条例》、《黑龙江省水产繁殖保护条例》等我省第一批地方法规,认真听取专家意见,反复进行科学论证,为健全和加强我省民主与法制建设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