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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

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於2002年12月經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批准成立,為農業部直屬正局級單位。2017年4月,經中央編辦批准、農業部黨組研究決定,原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與農業部優質農產品開發服務中心整合組建為新的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將農業部科技發展中心承擔的農業標準、農業質檢機構考核評價管理和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有關工作職責劃入,進一步強化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業務技術支撐。根據中央編辦、農業部批覆,新的農業農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主要負責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政策法規、規劃標準研究,參與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體系[1]、檢驗檢測體系和追溯體系建設等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支撐保障,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開展名特優新農產品發展規劃研究和地方優質農產品發展指導等工作。

目錄

主要職責

(一)參與農產品(農業投入品)質量安全相關法律法規、規劃計劃、政策措施的擬定及實施;承辦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和技術指導工作。

(二)承擔農業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相關技術規範及項目計劃的組織實施和宣傳培訓。

(三)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及相關檢驗機構建設管理、技術培訓等有關工作,承辦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監控項目計劃和能力驗證的組織實施。

(四)承擔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管理,承辦農業徵信(誠信)體系建設有關工作,承辦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化生產、產地合格證明等示範創建和考評工作。

(五)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專項整治、抽查抽檢、農資打假、督導檢查和知識產權[2]侵權查處的有關支撐保障工作。

(六)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處置和申投訴調查,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會商研判,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科普宣傳、生產指導、消費引導等工作。

(七)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平台建設管理有關工作,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統計工作,推廣農產品質量安全技術,推行農產品包裝標識管理。

(八)承擔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專家組和農產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九)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相關國際合作與技術交流,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技術性貿易措施評價研究,負責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聯絡處日常工作。

(十)承擔農業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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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縣農業局舉辦農產品質量安全培訓會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