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用電
農業用電指農村村隊、國營農場、牧場、電力排灌站和墾殖場、學校、機關、部隊以及其他單位舉辦的農場或農業基地的農田排澇、灌溉、電犁、打井、打場、脫粒、積肥、育秧、農民口糧加工(指非商品性的)牲畜飼料加工,防汛臨時照明和黑光燈捕蟲等用於相關農業生產和加工用電。[1]
目錄
農業用電現狀
由於農村電網改造政策方面的原因,沒有對農業用電線路進行電網改造,致使農業用電線路安全隱患突出,直接威脅着電網和農民自身的安全。
農業用電
排灌農、林、牧、水利業生產、服務中的排澇、灌溉、噴灌、噴滴等的用電。
農副業
包括農村個體工業生產加工用電;飼料加工用電;村民自用糧油加工用(如脫粒、磨粉、榨油等);以及家庭飼養(養雞、養鴨、養豬、養魚、養牛和其它家禽家畜和獸類飼養)等的用電。
農業
⑴種植業:①糧食作物種植業:包括稻穀、小麥、玉米、高梁、穀子、黃豆、青豆、薯類及其它雜糧作物等的種植。②經濟作物種植業:包括棉花、麻類、糖料、油料、煙葉、藥材、香料等的種植。③蔬菜瓜果種植業:包括各種蔬菜、菜用瓜、果用瓜、番茄、菜用豆、食用菌類、茭白、藕、芋頭、生薑等的種植。④果樹種植業:包括柑桔、蘋果、梨、桃、荔枝、香蕉等的種植。⑤茶、桑種植業:包括茶樹、桑樹的種植。
⑵其它農業:包括綠肥作物、飼料作物、花卉、葦子、蒲草等的種植;野生植物的果實、纖維、樹膠、樹脂、油料以及野生藥材、菌類、柴草等的採集。常年從事農業種植業、畜牧業為主兼營其它農業的,仍列入有關的種植業、畜牧業,不列入本類。鄉、鎮企業和農村個體工業中,凡符合工業生產條件的,應列入有關的工業行業,不列入其它農業;不夠工業生產條件的,列入本類。
林業
包括採種、育苗、植樹造林、森林撫育、跡地更新、森林保護、天然林場的經營管理以及對橡膠、漆樹、油桐、咖啡、可可、花椒、胡椒等林木種植及其林產品的採集。木村採運不列入本類。
畜牧業
(1)畜飼養放牧:包括豬、羊、牛、奶牛、馬、驢、騾、駱駝等的飼養和放牧業。
(2)家禽飼養業:包括雞、鴨、鵝、等的養殖業。
(3)其它畜牧業:包括兔、蠶、蜂等小動物飼養;野生動物的狩獵、誘捕、獵物飼養,以及野生動物產品的採集。
漁業
(1)海水漁業:包括海水養殖、海洋捕撈。即利用海水進行魚、蝦、貝、珍珠、藻類(如海帶、海白菜、紫菜)等水生動、植物的養殖和對海洋水生動、植物的捕撈。
(2)淡水漁業:包括淡水養殖和捕撈。即包括在內陸水域進行魚、蝦、蟹、貝類、珍珠、藻類等水後動、植物的養殖和捕撈。
水利業
包括從事灌溉、水庫、堤壩、閘涵、江河治理、防洪除澇等水利設施和水利工程的管理機構,以及水利設施作業單位、水土保持單位等。
農、林、牧、漁、水利服務業
(1)農業服務業:包括為農業生產服務的拖拉機站、種子公司(站)、農業技術推廣站、農業機械推廣站、植物檢驗站、治沙單位等。
(2)林業服務業。
(3)畜牧服務業:包括獸醫院、獸醫站、配種站、動物檢疫單位及牧區草場經營保護單位等。
(4)漁業服務業。
(5)其它農、林、牧、漁、水利服務業。
農業用電線路安全隱患解決辦法
農村排灌用電有季節性特點,根據本公司所在位置氣候及季節情況,一般6—7月是主汛期,低洼地帶的農田需要排澇,7—9月夏秋旱季節需要播秧保苗抗旱,抽水澆灌農田。排灌設施主要是使用三相四線線路的固定電排站(點),以及使用單相電源的非固定移動式各種輕型移動水泵,如目前廣泛使用的機電一體的潛水泵。
固定式電排站(點)的用電 ,一般有排灌專變台區線路,這是農改後部分村莊保留了農業生產專用變壓器,該變壓器及其配套的高、低壓線路資產為村集體所有或某個電工個人所有。農業線路的維護一般由村集體或農民集資攤派,請當地農民兼職維護。縣級供電企業與專用農業線路的產權分界點在供用電合同條款一般約定在高壓分支線路或計量箱處。供電企業只負責抄表、收費,設備的運行維護和運行中的管理都由資產所有者承擔。目前這種用電情況,所有的設備、線路都是50-60年代投資建設的,幾乎所有管理者對維護工作都沒有足夠的資金投入,只停留在能將就用就行的態度上,很多設備、線路老化嚴重,超年限運行、超負荷運行現象已司空見慣。至今還有6米的方杆、木杆,橫擔甚至都是木棍,一檔線路可以發現眾多型號的導線,甚至鐵絲多個接頭相互連接運行,在惡劣天氣下,常常出現倒杆、斷線、接地等故障。供電可靠性和電壓合格率等技術指標基本都是不合格,線路損耗更是大的驚人。線路控制設備就是簡單的跌落式保險(而且是用鋁絲纏繞使用),沒有安裝任何避雷保護設備和漏電保護器,變壓器接地也大多不合格。極容易造成人身和牲畜發生觸電危險。
針對這種專用變壓器農業線路,產權歸集體或用戶所有,供電企業應積極響應國家電網公司「新農村、新電力、新服務」的號召和「一強三優」現代公司戰略目標,以服務「三農」為出發點,自身牽頭根據每個專用台區的性質同當地政府進行協商,由當地政府和農戶集資共同出資相結合,用於購買線路材料和人力工資,供電企業提供設計、預算等技術支持。每改造完一個台區後可以與專變線路產權單位簽訂代管協議,收取代管費用,並負有安全責任,排灌專線經過改造後,線路安全可靠。對村民自建的固定式泵房。應鼓勵村民改建,低於泵房電源線路,電動機外殼接地等用電安全問題,供電所應主動幫助,給予測量等技術知道並提出整改意見及標準,當地政府開展一次泵房用電達標活動,一個簡易站房配電改造約500—800元左右,政府應給予農民一定的補償資金,從而消除此類排灌站不安全因素。
非固定排灌用電安全 :近幾年,農戶廣泛使用一種輕型便捷安裝簡易的各式水泵,如潛水泵,此類產品使用單相電源,水泵在農田之間移動方便,但連接電源比較困難,農戶大多用竹杆勾掛在經過稻田的低壓架空裸導線或從自家拖出幾百米的地爬線裝上一個簡易的插頭就把潛水泵丟入水塘抽水。由於農民安全用電意識差,缺乏一定的電工知識,使用地爬線連接水泵導線,常有破損,接頭絕緣不良等現象,極易造成人身觸電的事故,據初步統計全縣共有1300多台此類便攜式水泵,農電事故50以上,是由排灌用電造成的,每年都多起因抽水用電而引起的安全用電事故,根據這幾年分析,事故率處於上升趨勢,由於點多面廣,很難監督查處。
對於這類勾掛私接電源的抽水泵裝置,應本着為民服務的指導思想,做好用電安全廣泛宣傳工作,同時要採取上門安裝服務的措施。把農業排灌的管理同「四到戶」聯繫起來。在抗旱高峰8月—9月,供電所應根據當地電管員的分片情況組織若干個服務小組,第一,宣傳指導農民安全用電。第二,對於申請T接在公用低壓線路上農業用電的用戶,供電所應作為特殊用戶對待,在申請當天之內及時給予辦理。在安裝費用上應儘量的減免,例如,排灌一般利用時間較短,有季節和氣候的影響,可以考慮計量表計、保護等設備供電企業與租賃的方式租給農民用戶,收取一定的租金。這樣就可以大大的降低安裝費用。這樣用戶就不會冒險違章用電。就會大大提高使用合格線路、設備的積極性,從而減少此類農電事故的發生,使農戶用上放心電。對與移動式潛水泵,指導農戶安裝簡易的漏電保護器,這樣在漏電的情況下就會迅速切斷電源,避免產生危險。
在歷史的背景下,農業線路用電是一個複雜的綜合性的問題。牽涉到政府、企業、農戶等方方面面的問題,每個地方的性質和特點也不盡相同,歸根揭底還是資金的問題。在目前農電管理體制下,按照國家修村村通公路,建設新農村的模式,通過政府、企業、農戶多方面籌資改造固定排澇站房,露天抽水站的配電達標項目,以及供電所、村電工組或季節性服務小組,加大宣傳力度,服務到戶,規範安裝電源及配電裝置,減少私自違規搭掛現象,將會有效減少旱澇季節抽水用電安全事故的發生。
參考文獻
- ↑ 電網巡檢保障魚蝦養殖農業用電平穩網易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