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和·何事謝玄暉
《再和·何事謝玄暉》是宋朝文學家晁說之(cháo yuè zhi)的作品之一。
晁說之生於宋仁宗嘉佑四年,卒於高宗建炎三年,年七十一歲。晁說之與晁補之、晁沖之 [1]、晁禎之都是當時有名的文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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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事謝玄暉,臨巒且悵齊。想非逢錦繡,應只見蒿藜。 今日三千牘,昭天十六奎。煌煌鳴佩璐,燦燦動旌霓。 服眾稱擒虎,超群許拔犀。品輕龍尾硯,時樣鳳頭篦。 棄若文公席,危如墨子梯。只宜馳大路,爭可訪幽蹊。 我亦慚強韻,君能出巨題。笑言容委曲,良宴幸招攜。 黃菊開應滿,清霜壓莫低。誰人傾魯酒,更復噉韓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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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宋]晁說之 |
目錄
作者生平
晁說之(1059年~1129年),字以道、伯以,因慕司馬光之為人,自號景迂生,濟州鉅野(今山東巨野)人。
元豐五年(1082),進士[2]及第,蘇東坡稱其自得之學,發揮《五經》,理致超然,以「文章典麗,可備著述」舉薦。范祖禹亦以「博極群書」薦以朝廷,曾鞏亦力薦。元符三年(1100),知無極縣。應詔上言祗德、法租、辨國疑、歸利於民、復民之職、不用兵、士得自致於學、廣言路、貴多士、無欲速無好高名等十事。後歷任監陝州集津倉、監明州船場,通判廊州、提舉南京鴻慶宮、知成州。
詩集作品
學術思想
他承襲張載之說,強調「聞見之知非德性之知」。崇尚《中庸》,其書曰「戒慎」、「恐懼」,是言誠。事上之道莫若忠,待下之道莫若恕。無為其所不為,能正其行為。無欲其所不欲,則能夠正其心。主張人應志於道德,功名不足論。志在功名,富貴則不足論,志在富貴,則其與功名背道而馳。古人則顧是非,不顧利害。若顧利害,為古人所恥。而今人連利害亦不顧。古人責名必責實。但責名為古人所恥,今人名亦責。治學主張,論理,論自己之所當為,應以根本論。論事,論人之所當為,須從事勢上論。其說專主北學,凡詁訓多取許叔重《說文解字》 [4]、陸德明《音義》。亦采掇僧一行、李鼎祚、陸希聲、王昭素、胡翼之等人所論。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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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晁沖之,古體詩
- ↑ 古代的秀才、舉人、進士,分別相當於現在什麼學歷?,吾愛詩經網,2019-06-10
- ↑ 四庫全書概述及其利用,道客巴巴,2013-04-14
- ↑ 《說文解字》在線查詢,文學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