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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護理員作為新興職業,將伴隨全球老齡化社會的到來,呈現需求大於供給的總趨勢。但不可忽視的現狀是從業人員素質低、收入低,導致整體水平低。因此,一些有遠見的部門及機構非常重視養老護理員的培訓工作,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養老護理員

職業能力特徵:手指、手臂靈活,動作協調;表達能力與形體知覺較強;有空間感與色覺能力;有一定的學習能力。

2019年10月17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民政部聯合頒布《養老護理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2019年版)》確保到2022年年底前培養培訓200萬名養老護理員。[1]

目錄

基本資料

職業名稱:養老護理員

職業定義:對老年人生活進行照料、護理的服務人員。

職業等級:本職業共分四個等級

初級 (國家職業資格五級)

中級 (國家職業資格四級)

高級 (國家職業資格三級)

技師 (國家職業資格二級)

職業環境:室內,常溫。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畢業。

技能標準

2019年10月17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民政部聯合頒布《養老護理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2019年版)》(以下簡稱「2019版《標準》」),較2011年版《標準》,在放寬養老護理員入職條件、拓寬養老護理員職業發展空間、縮短職業技能等級晉升時間等方面做了重大修改,開展養老服務人才培訓提升行動,確保到2022年年底前培養培訓200萬名養老護理員。

2019年版《標準》將從業人員的「普通受教育程度」由「初中畢業」調整為「無學歷要求」;將五級/初級工申報條件由「在本職業連續見習工作2年以上」調整為「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年(含)以上」;明確未取得小學畢業證書的考生,理論知識考試可採用口試的方式,主要考核從業人員從事本職業應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關知識。

2019年版《標準》將養老護理員的職業技能等級由4個增至5個,新增「一級/高級技師」等級;對申報條件進行了較大調整,增加了技工學校、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大專及以上畢業生的申報條件,規定中職中專畢業生可直接申報四級/中級工。職業技能等級的晉升時間也相應縮短。

2019年版《標準》在各職業等級中新增養老護理員在居家、社區養老服務中應具備的技能要求,在「基礎知識」中新增「消防安全」內容,將「失智照護」分層次納入各職業等級的工作內容和技能要求,根據地方積極探索「養老顧問」服務等實踐,新增「能力評估」和「質量管理」兩項職業技能。[2]

培訓要求

培訓期限

全日制職業學校教育,根據其培養目標和教學計劃確定。晉級培訓期限:初級不少於180標準學時;中級不少於150標準學時;高級不少於120標準學時;技師不少於90標準學時。

培訓場地設備

培訓機構應具備標準教室及有必要的教學教具設備的實習場所。培訓場地衛生、光線和通風條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鑑定要求

適用對象

從事或準備從事本職業的人員。

申報條件

——初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經本職業初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

(2)在本職業連續見習工作2年以上。

——中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中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以上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高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級技工學校或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經本職業技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8年以上。

(3)取得本職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的高級技工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生,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鑑定方式

分為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論知識考試採用閉卷筆試方式,技能操作考核採用現場實際操作方式。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實行百分制,成績皆達60分以上者為合格。技師還須進行綜合評審。

職業守則

(1)尊老敬老,以人為本。

(2)服務第一,愛崗敬業。

(3)遵章守法,自律奉獻。

基礎知識

老年護理基礎知識

(1)老年人生理、心理特點。

(2)老年人的護理特點。

(3)老年人的常見疾病。

(4)老年人的營養需求。

(5)養老護理員職業工作須知。

相關法律、法規知識

(1)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相關知識。

(2)勞動法的相關知識。

(3)其他相關法律、法規。

相關內容

2019年10月,民政部印發《關於進一步擴大養老服務供給 促進養老服務消費的實施意見》,提出「2022年底前,培養培訓1萬名養老院院長、200萬名養老護理員、10萬名專兼職老年社會工作者」。[3]

放寬入職條件! 新版養老護理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公布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