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情報學
公安情報學是一門新興的分支學科。由於公安情報工作活動的特殊性,而形成了本學科獨特的結構特徵和發展路徑。現代公安部門在實施偵破案件、打擊犯罪的警務活動中,情報起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它是決策的依據和基礎。
目錄
概述
全國各地公安部門開始「大情報、大系統、大投入、大採集、大應用」的情報實踐活動,上海、南京、杭州、雲南等地公安機關率先成立情報處(中心),在打擊毒品貿易、機動車盜竊、金融詐騙等犯罪活動中取得了較大的成績。為了科學指導公安情報實戰、系統把握公安情報工作規律,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於2005年4月成立公安情報學系[1]專門從事對公安情報學的研究與公安情報人才的培養。我國公安情報學研究尚處於「雛形」階段,很多內容是經驗性總結,沒有形成科學的學科體系。因此,研究和探討公安情報學學科體系構建問題顯得極為迫切和重要。
學科簡介
公安情報學是情報學理論、方法運用到公安警務領域,並在公安情報工作實踐中抽象、總結原理規律而形成的一門具有部門行業特徵的應用情報學科。探討和闡明情報學與公安情報學的關係,是確立公安情報學學科體系的基礎,是明確公安情報學其特有理論結構、性質和功能,掌握公安情報學理論與實踐發展的特點、方向及其演化規律的前提。
情報學產生於20世紀40年代。二戰後,伴隨着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科技情報成幾何級數增長。為了應對與解決「情報爆炸」問題,促進科學交流,提高研究效率,學者們開始關注並研究情報交流、情報離散、情報檢索等問題,並產生了一系列情報學理論著作。美國的薩拉塞維奇在《情報科學引論》(1970年)中認為,情報學是專門研究人類交流現象和交流系統特性的科學。前蘇聯情報學家米哈依洛夫在其經典著作《科學交流與情報學》(1976年)中認為情報學的主要任務是研究科學交流的理論。我國第一部正式的情報學教材《情報學概論》(嚴怡民,1983年)中也認為「情報學,是以作為一種普遍存在着的社會現象的情報和整個情報交流活動為研究對象的。情報學是專門研究科學情報的構成和特性[2],以及研究科學交流全過程的規律性的科學學科。」此外,哥夫曼的情報傳染理論、費桑的微觀情報傳播理論、維克利的情報傳遞理論、豐成君的「信息棧」與信息交流對數變換理論已經將情報交流從科技領域擴大到社會信息範圍,重視傳播過程的研究,從而發展了科學情報交流理論。直到今天,交流理論是我國情報學界的主流研究範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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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公安情報學系介紹,中國人民公安大學,2011-11-24
- ↑ 新時代社科情報學研究的新挑戰、新舉措 ,搜狐,202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