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許有壬傳
元史·許有壬傳出自《元史》,此史是系統記載元朝興亡過程的一部紀傳體斷代史,成書於明朝初年。由宋濂(1310~1381)、王禕(1321~1373)主編。全書二百一十卷,包括本紀四十七卷、志五十八卷、表八卷、列傳九十七卷,記述了從蒙古族興起到元朝建立和滅亡的歷史。
明太祖朱元璋十分重視修史工作,他即位的當年,即元朝滅亡的當年,1368年,便下詔編修《元史》。[1]
目錄
原文
許有壬字可用,其先世居潁,後徙湯陰。有壬幼穎悟,讀書一目五行,嘗閱衡州《淨居院碑》,文近千言,一覽輒背誦無遺。擢延祐二年進士第,授同知遼州事。會關中有警,鄰州聽民出避,棄孩嬰滿道上,有壬獨率弓箭手,閉城門以守,卒獲無虞。州有追逮,不許胥隸足跡至村疃,唯給信牌,令執里役者呼之,民安而事集。右族貪虐者懲之,冤獄雖有成案,皆平翻而釋其罪,州遂大治。
泰定元年,初立詹事院,選為中議,改中書左司員外郎。京畿飢,有壬請賑之。同列讓曰:「子言固善,其如虧國何!」有壬曰:「不然。民,本也,不虧民,顧豈虧國邪!」卒白於丞相,發糧四十萬斛濟之,民賴以活者甚眾。
重紀至元初,長蘆韓公溥因家藏兵器,遂起大獄,株連台若省,多以贓敗,獨無有壬名,由是忌者益甚。有壬度不可留,遂歸彰德,已而南遊湘、漢間。
(至正)二年,囊加慶善八及孛羅帖木兒獻議,開西山金口導渾河,逾京城,達通州,以通漕運。丞相脫脫主之甚力,有壬曰:「渾河之水,湍悍易決,而足以為害,淤淺易塞,而不可行舟;況地勢高下,甚有不同,徒勞民費財耳。」不聽,後卒如有壬言。
十二年,盜起河南,聲撼河朔間,有壬畫備御之策十五條,以授郡將,民藉以安。十五年,有僧名開,自高郵來,言張士誠乞降,眾幸事且成,皆大喜,有壬獨疑其妄,呼僧詰之,果語塞不能對。轉集賢大學士,兼太子左諭德。有壬前朝舊德,太子頗敬禮之。一日入見,方臂鷙禽以為樂,遽呼左右屏去。十七年,以老病,力乞致其事,久之始得請。二十四年九月二十一日卒,年七十八。 有壬歷事七朝,垂五十年,遇國家大事,無不盡言,皆一根至理。當權臣恣睢之時,稍忤意,輒誅竄隨之,有壬絕不為巧避計,事有不便,明辨力諍,不知有死生利害。 (選自《元史•許有壬傳》,有刪改)
譯文
許有壬字可用,他的先祖世代居住在潁州,後遷居湯陰。有壬幼年聰明過人,讀書一目五行,曾閱讀衡州《淨居院碑》,其文近千字,他看一遍即能背誦,沒有遺漏。延祐二年進士及第,被授予同知遼州事一職。適逢關中有危急情況,鄰近各州聽任百姓外出躲避,道路上到處都是被棄的兒童和嬰兒,有壬獨自率領弓箭手,關閉城門來守衛,最終平安無事。州里若有追捕之事,不允許胥吏進入村莊,只給信牌命令村裡的役夫傳呼欲捕之人,由此百姓安定而事情成功辦理。豪門大族中貪虐的就懲辦他,冤案即使已作了判決,也都平反,洗脫他們的罪名,於是遼州政治修明,局勢安定。
泰定元年,朝廷剛設立詹事院,有壬被選為中議,後又改任中書左司員外郎。京畿發生饑荒,有壬請求賑濟那裡的百姓。他的同僚責備說:「你的話固然好,虧了國家怎麼辦?」有人說:「不能這樣說。百姓是國家的根本,不虧民,怎麼會虧國家呢?」最終稟報丞相,打開國家的糧倉取出四十萬斛糧食救濟災民,災民因此得以活命者很多。 至元初年,因長蘆韓公溥家中藏有兵器,於是興起大案,株連台省許多官員,這些官員大多因貪贓而倒台,只有有壬之名不在其中,因此忌恨他的人更加忌恨他。有人考慮不可久留,就回到彰德,不就又向南遊歷湖南、湖北。
(至正)二年,襄加慶善八及孛羅帖木兒獻計,開西山金口疏導渾河,流經京城,到達通州,來通水運。丞相脫脫極力主張,有壬說:「渾河之水,湍急兇悍,容易決堤,足以成為大害,泥沙沉積,容易堵塞,而不能進行舟船;況且地勢高低很不同這樣開鑿只是勞民傷財罷了。」朝廷不接受此建議,最後情況果然像許有壬說的那樣。
至正十二年,河南盜匪猖獗,聲勢震撼黃河以北的地區,有壬提出抵禦計策十五條,授予郡城的守將,百姓因此得以安定。至正十五年,有個僧人名開,從高郵來,說張士誠乞求投降,大家慶幸平叛的事情將要成功,都很高興。只有有壬懷疑這一消息是假的,喚來僧人質問他,果然無言以對。轉任集賢大學士,兼任太子左諭德。有壬是前朝德高望重的老臣,太子很尊敬他並以禮相待。一天有壬進宮見太子,太子臂上正立着一隻鷙禽以此為樂,有壬立即讓左右的人將禽帶走。至正十七年,因年老有病,極力請求辭官,很長時間才獲得批准。至正二十四年九月二十一日去世,終年七十八歲。
有壬歷任七朝官職,前後將近五十年,遇到國家大事,沒有不將自己的看法完全說出來的,都以真理作為論說的依據。當權臣暴戾胡為時,稍微違逆了他們的心意,就會被他們隨意殺害和放逐,有壬絕不考慮迴避,政事有不便施行之處,他就明辨是非,距離爭辯,從不知道死生利害。 [2]
作者簡介
宋濂(1310年11月4日 -1381年6月20日 ),初名壽,字景濂,號潛溪,別號龍門子、玄真遁叟等,漢族。祖籍金華潛溪(今浙江義烏),後遷居金華浦江(今浙江浦江)。元末明初著名政治家、文學家、史學家、思想家,與高啟、劉基並稱為「明初詩文三大家」,又與章溢、劉基、葉琛並稱為「浙東四先生」。被明太祖朱元璋譽為「開國文臣之首」,學者稱其為太史公、宋龍門。
宋濂與劉基均以散文創作聞名,並稱為「一代之宗」。其散文質樸簡潔,或雍容典雅,各有特色。他推崇台閣文學,文風淳厚飄逸 ,為其後「台閣體」作家的文學創作提供範本。其作品大部分被合刻為《宋學士全集》七十五卷。
宋濂自幼多病,且家境貧寒,但他聰敏好學,號稱「神童」。曾受業於聞人夢吉、吳萊、柳貫、黃溍等人。元末辭朝廷征命,修道著書。明初時受朱元璋禮聘,被尊為「五經」師,為太子朱標講經。洪武二年(1369年),奉命主修《元史》。累官至翰林學士承旨、知制誥,時朝廷禮儀多為其制定。洪武十年(1377年)以年老辭官還鄉,後因長孫宋慎牽連胡惟庸案而被流放茂州,途中於夔州病逝,年七十二。明武宗時追諡「文憲」,故稱「宋文憲」。[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