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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畅师文传

元史·畅师文传出自《元史》,此史是系统记载元朝兴亡过程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明朝初年。由宋濂(1310~1381)、王祎(1321~1373)主编。全书二百一十卷,包括本纪四十七卷、志五十八卷、表八卷、列传九十七卷,记述了从蒙古族兴起到元朝建立和灭亡的历史。 明太祖朱元璋十分重视修史工作,他即位的当年,即元朝灭亡的当年,1368年,便下诏编修《元史》。[1]

目录

原文

畅师文,字纯甫,南阳人。师文幼警悟,家贫无书,手录口诵,过目辄不忘。弱冠,谒许衡,与衡门人姚燧、高凝皆相友善。陈时政十六策,丞相安童奇其才,辟为右三部令史。丞相伯颜选为掾属,从定江南,及归,舟中惟载书籍而已。除东川行枢密院都事,尽心赞画,多所裨益。修府舍,发地得银五十锭,同僚分师文十锭,不受,用以修庙学及传舍,余作酒器给公用。承制改同知保宁路事,治尚平简,反侧以安。 拜监察御史,纠劾不避权贵,上所纂《农桑辑要》书。迁陕西汉中道巡行劝农副使,置义仓,教民种艺法。就佥本道肃政廉访司事,黜奸举才,咸服其公。徙山南道。松滋、枝江有水患,岁发民防水,往返数百里,苦于供给,师文以江水安流,悉罢其役。驸马亦都护家人怙势不法,师文治其甚恶者,流之。大德二年,改山东道,入为国子司业。出为陕西行中书省理问官,决滞狱,不少阿徇。顷之,以疾家居。擢陕西汉中道肃政廉访副使,又以疾不赴。 修《成宗实录》赐钞壹百锭不受时制作多出其手除太平路总管时大旱师文捐俸致祷不数日澍雨大降遂为丰年。当涂人坐杀牛祈雨,囚系者六十余人,师文悯而出之。职田米积之盈屋,曰:“我家几人,能尽食此乎!”呼贫士及细民,恣其取去。廉访分司官前后至者,必先谒师文,称为先生。师文在任未久,境内晏然。 奉旨撰《王勃成道记序》等文,赐银贰铤,不受。考河南乡试归,次襄县,卒于传舍,年七十一。赠资政大夫、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左丞、上护军,追封魏郡公,谥文肃。 (选自《元史•畅师文传》,有删改)

译文

畅师文,字纯甫,是南阳人。畅师文自幼机警聪明,家庭贫困没有书,手抄口读,看过就不忘。刚二十岁,拜见许衡,与许衡的学生姚燧、高凝都亲善友好。上书陈述当时政事十六件,丞相安童对他的才干感到很惊奇,征召为右三部令史。丞相伯颜选畅师文为萁幕僚,跟随伯颜平定江南,等到回朝时,船上只装书籍而已。任命为东川行枢密院都事,他全力谋划,使该地区得益颇多。修建官府房舍,挖地得到五十锭银子,同僚分给畅师文十锭,他没有接受,用来修庙学及驿站,剩下的制作酒器供公家使用。奉旨改任保宁路同知,治理政事崇尚平稳简要,不安分的人得以安定。 授任监察御史,纠察弹劾不回避权贵,呈上他所编纂的《农桑辑要》一书。调任陕西汉中道巡行劝农副使,他设义仓,教百姓耕种之法。就任本道肃政廉访司佥事,他罢黜奸邪官吏,举荐人才,大家都佩服他公正。改任山南道。松滋、枝江有水患,政府每年要征调民夫防水,往返几百里,供给困难,畅师文认为这一段江水流速并不湍急,全部免除防水劳役。驸马亦都护的家人依仗权势犯法,畅师文处治其中极恶劣的,将他们流放。改任山东道,不久回京任国子司业。出朝廷任陕西行中书省理问官,处理积压的案件,没有一点偏袒徇私。不久,因病居家休养。升任陕西汉中道肃政廉访副使,又因病不能赴任。 (畅师文)修纂《成宗实录>,赐钱一百锭,不肯领受。当时诏令起草多出自他手。任太平路总管。当时大旱,畅师文捐出自己的俸禄举行祈祷仪式,没几天,天下及时雨,这年终于成了丰收年。当涂人困杀牛祈雨被判罪,被关押的有六十多人,畅师文同情并释放了他们。他家禄米田收的粮食堆满屋子,他说:“我家几口人,能把这些全吃完吗!”招呼贫穷的士人和百姓来,任他们把粮食拿走。廉访分司前后来的官员,必定先拜见畅师文,称他为先生。畅师文在任不久,境内安然无事。 奉命撰写《王勃成道记序》等文章,赐给银子二铤,不肯领受。主持河南乡试回来,临时住在襄县,在驿站去世,享年七十一岁。追赠资政大夫、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左丞、上护军,追封魏郡公,谥号文肃。 [2]

作者简介

宋濂(1310年11月4日 -1381年6月20日 ),初名寿,字景濂,号潜溪,别号龙门子、玄真遁叟等,汉族。祖籍金华潜溪(今浙江义乌),后迁居金华浦江(今浙江浦江)。元末明初著名政治家、文学家、史学家、思想家,与高启、刘基并称为“明初诗文三大家”,又与章溢、刘基、叶琛并称为“浙东四先生”。被明太祖朱元璋誉为“开国文臣之首”,学者称其为太史公、宋龙门。

宋濂与刘基均以散文创作闻名,并称为“一代之宗”。其散文质朴简洁,或雍容典雅,各有特色。他推崇台阁文学,文风淳厚飘逸 ,为其后“台阁体”作家的文学创作提供范本。其作品大部分被合刻为《宋学士全集》七十五卷。

宋濂自幼多病,且家境贫寒,但他聪敏好学,号称“神童”。曾受业于闻人梦吉、吴莱、柳贯、黄溍等人。元末辞朝廷征命,修道著书。明初时受朱元璋礼聘,被尊为“五经”师,为太子朱标讲经。洪武二年(1369年),奉命主修《元史》。累官至翰林学士承旨、知制诰,时朝廷礼仪多为其制定。洪武十年(1377年)以年老辞官还乡,后因长孙宋慎牵连胡惟庸案而被流放茂州,途中于夔州病逝,年七十二。明武宗时追谥“文宪”,故称“宋文宪”。[3]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