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王結傳
元史·王結傳出自《元史》,此史是系統記載元朝興亡過程的一部紀傳體斷代史,成書於明朝初年。由宋濂(1310~1381)、王禕(1321~1373)主編。全書二百一十卷,包括本紀四十七卷、志五十八卷、表八卷、列傳九十七卷,記述了從蒙古族興起到元朝建立和滅亡的歷史。
明太祖朱元璋十分重視修史工作,他即位的當年,即元朝滅亡的當年,1368年,便下詔編修《元史》。[1]
目錄
原文
王結,字儀伯,易州定興人。結生而聰穎,讀書數行俱下,終身不忘。嘗從太史董朴受經,年二十餘,游京師,上執政書,陳時政八事,宰相不能盡用之。時仁宗在潛邸,或薦結充宿衛,乃集歷代君臣行事善惡可為鑑戒者,日陳於前,仁宗嘉納焉。
大德十一年,以結為典牧太監,近侍以俳優進,結言:「昔唐莊宗好此,卒致禍敗,殿下方育德春宮,視聽宜謹。」仁宗優納之。出為順德路總管,教民務農興學、孝親弟長、戢奸禁暴。屬邑巨鹿沙河有唐魏徵、宋璟墓,乃祠二公於學,表其言論風旨,以厲多士。改東昌路,境有黃河故道,而會通堤遏其下流,夏月潦水,壞民麥禾。結疏為斗門以泄之,民獲耕治之利。至治二年,參議中書省事。時拜住為丞相結言為相之道當正己以正君正君以正天下除惡不可猶豫猶豫恐生它變服用不可奢僭奢僭則害及於身丞相是其言。未幾,除吏部尚書,薦名士宋本、韓鏞等十餘人。
泰定元年春,廷試進士,以結充讀卷官。遷集賢侍讀學士、中奉大夫。是歲,詔結知經筵,扈從上都。結援引古訓,證時政之失,冀帝有所感悟。中宮聞之,亦召結等進講,結以故事辭。
元統元年,中宮命僧尼於慈福殿作佛事,已而殿災,結言僧尼褻瀆,當坐罪。左丞相疾革,家人請釋重囚禳之,結極陳其不可。先時,有罪者,北人則徙廣海,南人則徙遼東,去家萬里,往往道死。結請更其法,移鄉者止千里外,改過聽還其鄉,因著為令。至元元年,詔復入翰林,養疾不能應詔。二年正月二十八日卒,年六十有二。(節選自《元史•列傳六十五》)
譯文
王結字儀伯,是易州定興人。自幼聰穎,讀書一目數行,終身不忘。曾隨太史董樸學習經書。他二十多歲時,遊學京師,上奏陳述八件時政事,但宰相未全部採用。當時仁宗還是在太子府時(或者尚未即位),有人舉薦王結為(或者充任)太子宿衛,他於是就收集歷代君臣好壞能成為歷史教訓的往事,每天呈送太子閱讀,仁宗讚許並採納。大德十一年(1307),任命王結為東宮典牧太監,官階太中大夫。當時親近的侍從可以引藝人入宮,王結說:「從前唐莊宗愛好這個,最終招來災禍而失敗,殿下正當在春宮育德養性,視聽應謹慎為要。」仁宗高興地聽取了他的意見。
仁宗即位,王結升為集賢直學士。出任順德路總管,勤於農事,興辦學校,孝順父母、愛護兄弟,禁止邪惡暴虐。屬縣巨鹿沙河有唐朝魏徵、宋璟的墳墓,於是在學校為二公立祠,表彰他們的言論風度,以勸勉更多的士人。後來調他到揚州,又調寧國,因為他的堂弟王紳任江東廉訪司僉事,(他為了避嫌)推辭不赴任。改任東昌路,境內有黃河舊道,可是會通堤阻止下流,夏季水澇,沖壞百姓的麥禾,王結疏導閘門,使水泄出,百姓獲得耕種之利。
至治二年,(王結)參議中書省事。當時拜住任丞相,王結說:「做丞相的方法應該先正己才能正君,正君才能正天下;消除邪惡不能猶豫,猶豫就會出現別的變故;衣食住行不能奢侈,奢侈就會危害自身。」丞相認為說得有理。不久,授吏部尚書,他舉薦宋本、韓鏞等十多人。泰定元年春天,在朝堂上選拔進士,(皇帝)讓王結擔任做閱卷官。遷職集賢侍讀學士、中奉大夫。這年皇帝下詔讓王結知經筵,隨帝到上都。王結援引古訓,證明時政的錯誤,希望帝能有所感悟。皇后聽說後,也下詔讓王結進經,王結藉故推辭。
元統元年,皇后命僧尼在慈福殿做佛事,不久殿遭火災,王結說僧尼輕慢該判罪。左丞相病情危急,他的家人請求釋放重囚來為他消災,王結極力說不可。從前有罪的北方人流放到廣海,南方人流放到遼東,離家萬里,往往死於路途。王結請求更改法令,(被流放的人)只流放千里之外,能改過的讓他們回鄉,於是寫成法令成為定製。至元元年,再詔入翰林,因病不能應詔。二年正月二十八日卒,享年六十二歲。[2]
作者簡介
宋濂(1310年11月4日 -1381年6月20日 ),初名壽,字景濂,號潛溪,別號龍門子、玄真遁叟等,漢族。祖籍金華潛溪(今浙江義烏),後遷居金華浦江(今浙江浦江)。元末明初著名政治家、文學家、史學家、思想家,與高啟、劉基並稱為「明初詩文三大家」,又與章溢、劉基、葉琛並稱為「浙東四先生」。被明太祖朱元璋譽為「開國文臣之首」,學者稱其為太史公、宋龍門。
宋濂與劉基均以散文創作聞名,並稱為「一代之宗」。其散文質樸簡潔,或雍容典雅,各有特色。他推崇台閣文學,文風淳厚飄逸 ,為其後「台閣體」作家的文學創作提供範本。其作品大部分被合刻為《宋學士全集》七十五卷。
宋濂自幼多病,且家境貧寒,但他聰敏好學,號稱「神童」。曾受業於聞人夢吉、吳萊、柳貫、黃溍等人。元末辭朝廷征命,修道著書。明初時受朱元璋禮聘,被尊為「五經」師,為太子朱標講經。洪武二年(1369年),奉命主修《元史》。累官至翰林學士承旨、知制誥,時朝廷禮儀多為其制定。洪武十年(1377年)以年老辭官還鄉,後因長孫宋慎牽連胡惟庸案而被流放茂州,途中於夔州病逝,年七十二。明武宗時追諡「文憲」,故稱「宋文憲」。[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