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同恕傳
元史·同恕傳出自《元史》,是系統記載元朝興亡過程的一部紀傳體斷代史,成書於明朝初年。由宋濂(1310~1381)、王禕(1321~1373)主編。全書二百一十卷,包括本紀四十七卷、志五十八卷、表八卷、列傳九十七卷,記述了從蒙古族興起到元朝建立和滅亡的歷史。
明太祖朱元璋十分重視修史工作,他即位的當年,即元朝滅亡的當年,1368年,便下詔編修《元史》。[1]
目錄
原文
同恕,字寬甫,其先太原人。家世業儒,同居二百口,無間言。恕安靜端凝,羈卵如成人,從鄉先生學,日記數千言。年十三,魁鄉校。至元間,朝廷始分六部,選名士為吏屬以恕貢禮曹,辭不行。仁宗踐阼,即其家拜國子司業,使三召,不起。陝西行台侍御史趙世延,請即奉元置魯齋書院,中書奏恕領教事,制可之。
先後來學者殆千數。延祐設科,恕主鄉試,人服其公。六年,以奉議大夫、太子左贊善召,入見東宮,賜酒慰問。明年春,英宗繼統,以疾歸。恕自京還,家居十三年,家無儋石之儲,而聚書數萬卷,扁所居曰榘庵。恕性整潔,平居雖大暑,不去冠帶。縉紳望之若景星麟鳳,鄉里稱為先生而不姓。
時蕭溪居南山下,亦以道高當世,入城府,必主恕家,士論稱之回「蕭同」。恕之學,由程、朱上溯孔、孟,務貫浹事理,以利於行。教人曲為開導,使得趣向之正。母張夫人卒,事異母如事所生。父喪,哀毀致目疾,時祀齋角詳至。
嘗曰:「養生有不備,事猶可復,追遠有不誠,是誣神也,可逭罪乎!」與人交,雖外無適莫,而中有繩尺,里人借騾而死,償其直,不受,曰:「物之數也,何以償為!」至順二年卒,年七十八。制贈翰林直學士,封京兆郡侯,諡文貞。恕弟子第五居仁,弱冠從恕受學。博通經史作字必楷躬率子弟致力農畝而學徒滿門游其門者不惟學明而行加修焉宏度雅量,能容人所不能容。嘗遇有竊其桑者,輒避之,鄉里高其行義,率多化服。 (節選自《元史•卷一百八十九》)
譯文
同恕字寬甫,他的祖先是太原人。家中世代從事儒學,同住的有二百口人,他們之間從不背後說長道短。同恕安靜穩重,束髮就像成年人,向同鄉先生求學,一日能記數千言。十三歲時,在鄉校奪魁。至元年間,朝廷開始分為六個部,選舉有名的讀書人擔任官吏,關陝因同恕為禮部貢士,推辭沒有去任職。
仁宗即位,立刻遣使去同恕家授國子司業,三次遣使徵召,都不肯受任。陝西行台侍御史趙世延,請在奉元設置「魯齋書院」,中書奏請皇上由同恕領導書院的教學,朝廷同意。先後來學習的有數千人。延祐設科舉,同恕再次主考鄉試,人們佩服他公正。
六年,以奉議大夫、太子左贊善召,入東宮晉見,帝賜酒慰問。第二年春天,英宗即位,同恕因病辭職。同恕從京城回家,居家十三年,家中沒有多少存糧,卻收藏了幾萬卷書,他給居室匾額題名為「榘庵」。同恕愛整潔,日常生活中即使在大暑天氣,也不除去冠帶。縉紳看待他就像敬仰星星和麒麟鳳凰一樣,同鄉的人稱他為先生而不叫他的名字。當時蕭溪住於南山腳下,也以道德高尚聞名於世,進城時,一定要到恕家拜訪,士人都稱他們為「蕭同」。同恕做學問,可由程、朱上溯到孔、孟,都力求貫通事理,以利於實行。教育人時委婉曲折進行開導,使之走向正確的道路。
他的母親張夫人去世後,侍奉繼母如同生母一樣。父去世後,他因悲痛致使眼得病,當時祭祀齋戒嚴肅詳盡。他曾說:「供養有不到之處,還可以補救,追祭祖宗,如有不誠之處,是對神的褻瀆,可以逃脫罪責麼?」與人交往,即使不能相互適應、心意相通的表現,而心中卻有準則。同鄉從他家借走的騾子死了,鄉人按價償還,同恕不接受,並說:「這是它的命數,何必要償還呢!」至順二年去世,享年七十八歲。朝廷制贈翰林直學士,封京兆郡侯,諡號文貞。同恕的弟子第五居仁,二十歲跟從同恕學習,他博通經史,寫字一定用楷書,親自率子弟致力農畝,而學徒滿門。
在他門下學習的人,不只學問明達,而且注重提高品德修養。他寬宏大度有雅量,能容人所不能容。他曾經遇到偷竊他的桑樹的人,他就迴避了,鄉里的人認為他品行高尚,大都接受了他的教化。 [2]
作者簡介
宋濂(1310年11月4日 -1381年6月20日 ),初名壽,字景濂,號潛溪,別號龍門子、玄真遁叟等,漢族。祖籍金華潛溪(今浙江義烏),後遷居金華浦江(今浙江浦江)。元末明初著名政治家、文學家、史學家、思想家,與高啟、劉基並稱為「明初詩文三大家」,又與章溢、劉基、葉琛並稱為「浙東四先生」。被明太祖朱元璋譽為「開國文臣之首」,學者稱其為太史公、宋龍門。
宋濂與劉基均以散文創作聞名,並稱為「一代之宗」。其散文質樸簡潔,或雍容典雅,各有特色。他推崇台閣文學,文風淳厚飄逸 ,為其後「台閣體」作家的文學創作提供範本。其作品大部分被合刻為《宋學士全集》七十五卷。
宋濂自幼多病,且家境貧寒,但他聰敏好學,號稱「神童」。曾受業於聞人夢吉、吳萊、柳貫、黃溍等人。元末辭朝廷征命,修道著書。明初時受朱元璋禮聘,被尊為「五經」師,為太子朱標講經。洪武二年(1369年),奉命主修《元史》。累官至翰林學士承旨、知制誥,時朝廷禮儀多為其制定。洪武十年(1377年)以年老辭官還鄉,後因長孫宋慎牽連胡惟庸案而被流放茂州,途中於夔州病逝,年七十二。明武宗時追諡「文憲」,故稱「宋文憲」。[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