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投資
保險投資是中國的一個科技名詞。
目前,世界上只有兩種文字,一種是方塊文字,如漢字[1]、日文和韓文,還有歷史上曾經出現過的西夏文[2]、契丹文,喃字等;另外一種是字母文字,主要包括拉丁字母文字、阿拉伯字母文字、粟特字母文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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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詞解釋
保險投資指保險企業在組織經濟補償過程中,將積聚的各種保險資金加以運用,使資金增值的活動。保險企業可運用的保險資金是由資本金、各項準備金和其他可積聚的資金組成。運用暫時閒置的大量準備金是保險資金運動的重要一環。投資能增加收入、增強賠付能力,使保險資金進入良性循環。
保險投資的資金來源
1、資本金。資本金是保險公司在開業時必須具備的註冊資本。我國設立保險公司的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2億元人民幣。保險公司註冊資本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保險公司的資本金除按法律規定繳存保證金(我國目前為實繳貨幣資本的20%)外,均可用於投資,以獲得較高的收益率。
2、各種責任準備金。責任準備金是保險公司為保障被保險人的利益,從收取的保費中提留的資金。包括: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未決賠款準備金、總準備金和人身保險的各種準備金。
3、其他投資資金。在保險經營過程中,還存在着其他可用於投資的資金來源,主要包括:結算中形成的短期負債、應付稅款、未分配利潤、公益金、企業債券等。這些資金可根據其期限的不同作相應的投資。
保險投資的形式
保險投資的形式是保險公司保險資金投放在哪些具體項目上。合理的投資形式,一方面可以保持保險企業財務穩定性和賠付的可靠性、及時性;另一方面可以避免資金的過份集中從而影響產業結構的合理性。
一般而言,保險資金可以投資於:
1、有價證券
有價證券主要有二種:
1)債券。包括政府債券、公司債券和金融債券等。一般地說,投資債券風險較小,尤其是政府債券。投資公司債券時,要特別注重該公司的資信和收益的可靠性。
2)股票。投資股票是有風險的,如果企業經營不善,效益不好,預期利息減少,以及影響股市的其他因素不佳,股票就會跌價。在國外對保險企業投資股票都有多種限制,如日本政府保險業法中規定購買股票不得超過總資產的30%。
2、抵押貸款
抵押貸款是指期限較長又較穩定的業務,特別適合壽險資金的長期運用。世界各國保險企業對住宅樓實行長期抵押貸款,大都採用分期償還、本金遞減的方式,收益較好。
3、壽險保單貸款
壽險保單具有現金價值。保險合同規定,保單持有人可以本人保單抵押向保險企業申請貸款,但需負擔利息,這種貸款屬保險投資性質。保單貸款金額限於保單當時的價值,貸款人不用償貸款,保單會失效,保險企業無需給付保險金。
實際上,在這種貸款中保險人不擔任何風險。在壽險發達國家,此項業務十分普遍。
4、不動產投資
不動產投資是指保險資金用於購買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此項投資的變現性較差,故只能限制在一定的比例之內。日本對保險企業購買不動產,規定不得超過其總資產的10%。
5、向為保險配套服務的企業投資
比如為保險汽車提供修理服務的汽車修理廠;為保險事故賠償服務的公證行或查勘公司等。這些企業與保險事業相關,把保險資金投向於這些企業,有利於保險事業的發展。
在我國,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限於銀行存款、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等形式。並且特別明確規定,保險公司的資金不得用於設立證券經營機構和向企業投資。
保險投資的原則
保險投資原則是保險投資的依據。早在1862年,英國經濟學家貝利(A.A.Bailey)就提出了壽險業投資的五大原則,即:安全性;最高的實際收益率;部分資金投資於能迅速變現的證券;另一部分資金可投資於不能迅速變現的證券;投資應有利於壽險事業的發展。
隨着資本主義經濟發展,金融工具的多樣化,以及保險業競爭的加劇,保險投資面臨的風險性、收益性也同時提高,投資方式的選擇範圍更加廣闊。1948年英國精算師佩格勒(J.B.Pegler)修正貝利的觀點,提出壽險投資的四大原則:獲得最高預期收益;投資應儘量分散;投資結構多樣化;投資應將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並重。
理論界一般認為保險投資有三大原則:安全性;收益性;流動性。
1、安全性原則
保險企業可運用的資金,除資本金外,主要是各種保險準備金,它們是資產負債表上的負債項目,是保險信用的承擔者。因此,保險投資應以安全為第一條件。安全性,意味着資金能如期收回,利潤或利息能如數收回。為保證資金運用的安全,必須選擇安全性較高的項目。為減少風險,要分散投資。
2、收益性原則
保險投資的目的,是為了提高自身的經濟效益,使投資收入成為保險企業收入的重要來源,增強賠付能力,降低費率和擴大業務。但在投資中,收益與風險是同增的,收益率高,風險也大,這就要求保險投資,把風險限制在一定程度內,實現收益最大化。
3、流動性原則
保險資金用於賠償給付,受偶然規律支配。因此,要求保險投資在不損失價值的前提下,能把資產立即變為現金,支付賠款或給付保險金。保險投資要設計多種方式,尋求多種渠道,按適當比例投資,從量的方面加以限制。要按不同險種特點,選擇方向。如人壽保險一般是長期合同,保險金額給付也較固定,流動性要求可低一些。國外人壽保險資金投資的相當部分是長期的不動產抵押貸款。財產險和責任險,一般是短期的,理賠迅速,賠付率變動大,應特別強調流動性原則。國外財產和責任保險資金投資的相當部分是商業票據、短期債券等。
在我國,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必須穩健,遵循安全性原則,並保證資產的保值增值。
保險投資的特點
1.利潤合理。保險的投資利潤合理穩定。一旦你投保,你就會清楚地知道保費的預定利率是多少。這種預定利潤保單具有抵押價值,易於實現。而且利率是固定的,不會隨着銀行利率的調整而調整。保單上寫着什麼時候能拿到生存保險金,什麼時候能拿到滿期金,事故能拿到多少錢。
2、實現。人壽保險公司向投保人保證,在現金價值內,只需30分鐘即可獲得現金,比股票和房地產更容易實現。利息低於銀行,銀行存款質押貸款利率為存款利息加1.5%,保單只加1%。
3.稅法優惠。年度保險費可享受綜合所得稅所列扣除額的免稅優惠。指定受益人的死亡保險金免徵遺產稅。銀行存款利息超過規定限額的,應當徵收綜合所得稅。死亡時,應當計入遺產總額。
4.價值穩定,可應對緊急需求。通貨緊縮可能會影響有價證券的價值。此時,銷售必須將價格降低到非常低的水平,否則沒有人願意購買。保險單什麼時候值多少錢?它寫得很清楚,不受繁榮的影響。
5.安全。保險是一項長期穩定的投資。金融專家建議個人和家庭應以金字塔的形式進行財務管理。底層是保險,其次是儲蓄和購房,然後投資股票和珠寶。換句話說,在談論其他需求之前,他們應該以最穩定的財務管理方式制定基本計劃。
保險投資的意義
1、增強保險企業的經營實力,擴大保險財務利益;
2、保險投資增加了社會資金供給總量,為微觀企業提供了大量的資金支持,擴大了社會再生產能力;
3、促進金融市場的健全與發展。
保險投資基金
保險投資基金是由一家或幾家保險公司發起設立,並由保險公司自己成立的管理公司來進行基金管理和運行的一種投資基金模式。作為介於直接入市與間接入市之間的一種重要方式,它與保險資金直接入市和通過拆借市場或者購買證券投資基金間接入市形成了國際上通行的保險資金介入證券市場的三種具體方式。
參考文獻
- ↑ 日文是怎麼來的,日本人是如何把漢文,改換成他們自己文字的,搜狐,2021-03-15
- ↑ 與漢文同宗同源的西夏文,國人看它如天書,俄羅斯人卻如數家珍,搜狐,2022-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