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喬新
何喬新[1][2],號椒丘、天苗,生於江西廣昌,是明代大臣,曾任刑部侍郎、刑部尚書等職。何喬新的父親何文淵以廉潔著名,他亦受薰陶成為一個剛正不阿之人,從不接受他人饋贈,廉潔奉公。何喬新後來辭官回鄉,杜門著述,於公元1503年逝世,時年76歲,追贈太子太保,追諡文肅,《明史》譽為「一時名臣」。
何喬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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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人物生平
父親何文淵,是永樂十六年(1418年)進士。授御史職,歷任山東巡按、四川巡按、刑部右侍郎,督察兩淮鹽稅、吏部左侍。而景泰年間代宗的易儲詔書中「父有天下傳之子」語出自文淵,有人傳言朝廷下令逮捕文淵,其父自縊而死。
時年何喬新已考中景泰五年(1454年)進士,任南京禮部主事,回鄉奔喪。同鄉人曾任侍郎的揭稽曾經師從文淵,而與何喬新兄弟不和,他就誣奏文淵死實際是由於被諸子逼迫而自殺,又逼嫁父親愛妾。何喬新也揭發揭稽任巡撫時曾經舉薦黃,並且代為起草易換皇儲疏。兩人都被受審。文淵妾為此斷指,為何喬新兄弟訴冤,官司得以緩和。英宗也以揭稽所犯之事先前已赦免,就釋放他不再問罪。事完以後,何喬新又為母親守喪,守喪期滿,改任刑部主事,調任廣東司郎中。錦衣衛兵犯法,何喬新按律處理,一點也不寬恕。都指揮袁彬托他辦事,何喬新執意不從。袁彬發怒,派人找誣告他的把柄,一無所得。由此何喬新名聲大震。
成化四年(1468年),他調升福建副使。所轄壽寧的銀礦被非法開採,聚眾千餘人,到處劫掠,何喬新募兵出去,擒獲其首領。福寧豪族尤氏殺人,出入帶着保鏢和武器,拒捕二十年。福清薛氏經常出海與異國商人做生意,事發後,策謀叛亂。都被何喬新捕捉殺掉。福安、寧德銀礦很久就無礦可開,有關部門仍徵收礦稅,很多百姓以致破產。何喬新出來說話,減稅三分之二。興化百姓自洪武初曾向官府租用耕牛,直到這時每年仍要求納租稅,喬新上奏予以免除。清流、歸化里界於沙縣、將樂之間,依恃地勢險要,而不交賦稅,何喬新告訴都御史設置歸化縣,此地百姓才開始受到約束。何喬新調升河南按察使。河南發生大饑荒,按舊例,救濟借貸到秋季為止,何喬新說:「秋季,是說可以依靠秋收,今年秋季能依靠嗎?」於是救濟到第二年麥熟才停止。都御史原傑到南陽招撫流民,帶何喬新前去協助。以前,項忠驅趕流民過頭,流民一聽說原傑到了,更是躲進山谷。何喬新親自前往招撫,登記簿籍的有六萬多戶。升任湖廣右布政使。荊州百姓為徭役所苦,何喬新驗實人口貧富,分為九等,使百姓得到好處。
罷歸後,巡按江西御史陳詮上奏:「何喬新始終保持節操,中間只有接受親戚送禮之嫌疑,而被勒令辭官,這樣進退不明的處理實在可惜。請前往調查,如該官無病則予以任用,如有病就加以慰勞,以留存對故舊的恩惠,保全進退的節操。」孝宗不答應。後來朝廷內外許多官員上疏推薦何喬新,孝宗始終不再起用。成化十五年(1503年)何喬新去世,終年七十六歲。
江西巡撫林俊為彭韶及何喬新請求賜諡號,吏部也提出此請求。孝宗下旨令呈報何喬新退職的原因,給事中吳世忠說:何喬新的學行、施政辦事都很不錯,忠誠,勤奮,剛正耿直,年齡越大越如此。御史鄒魯挾私仇誣告他,他一詞不辯,坦然退職歸鄉,閉門著書,少與人來往,士大夫沒有誰不讚賞他的品行。正德十一年(1516年),廣昌知縣張杰又為何喬新說話,才贈封何喬新為太子太保,准予其子襲何喬新官爵。第二年賜諡號文肅。
軼事典故
何喬新在淮西視察的時,巢湖縣令閻徽年青時從師於文淵,就贈喬新金幣。何喬新不收,閻徽說:「這是為我師祝壽的。」何喬新說:「你要為我父親祝壽,通過他人送給父親可以,通過我送給父親則不行。」終究不接。福建市舶宦官死了,鎮守者將其資財分送三司,獨有何喬新堅持不收。不得已,送交國庫。辭官在家時,楊愛遣使贈送厚禮,並且獻做棺材的上好木料,何喬新堅決不收。
何喬新十一歲時,隨父在京城居住,修撰周旋來訪,何喬新正在讀《通鑑續編》。周旋問他:「此書比起《綱目》在取材和對人物評價上有什麼不同?」何喬新回答:「呂文煥向元朝投降而不寫叛變,張世傑投海殉國不說是死節;曹彬、包拯之死不寫其官職,而記述伏羲、軒轅多采怪誕,似乎不恰當。」周旋大為吃驚。長大成人之後,博覽群書,聽說有珍奇的書總是借來抄,積累三萬餘函,都是經他自己校讎,著述甚多。不大與人來往,氣節與彭韶相投,學問與丘浚談得來而已。
歷史評價
《明史·列傳第七十一》:「恕揚歷中外四十餘年,剛正清嚴,始終一致。所引薦耿裕、彭韶、何喬新、周經、李敏、張悅、倪岳、劉大夏、戴珊、章懋等,皆一時名臣。」
《明史·列傳第七十一》:「喬新性廉介,觀政工部時,嘗使淮西。巢令閻徽少學於文淵,以金幣饋。喬新卻之。」
吳世忠:「何喬新學行、政事莫不優,忠勤剛介,老而彌篤。」
家族成員
父親:何文淵
五世孫:何源,萬曆初,為刑部右侍郎,亦有清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