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西多爾·芬克謀殺案
謀殺案
據《紐約時報[1] 》1929年3月10日和11日的報道,伊西多爾·芬克於3月9日晚上死在第五大道的他的洗衣店內。現場窗戶被釘住,房間的門用螺栓固定。當晚十點半,一個鄰居洛克蘭·史密斯夫人聽到了尖叫聲和打擊聲(但沒有槍聲),並打電話報警。巡警卡滕貝恩到場後無法進入房內。警察把一個小男孩抬起至門頂窗,他進入後才把門打開。芬克的胸部有兩處彈傷,左手腕上有一處彈傷,被發現時已經死亡。他的口袋裡有錢,收銀台也沒有被觸動過。現場沒有找到兇器,唯一的指紋是芬克的,瓦斯熨斗被放在熨衣台上,上面的布料還沒有被燒焦。
有一種理論認為兇手從門頂窗進入,但為了做到這一點,他或她必定不會比一個小孩子大,並且須以相同的方式離開,因為門是用螺栓鎖定的。另一種理論認為兇手是通過門頂窗向內射擊,但芬克的手腕被火藥燒傷,表明兇手沒有從遠處射擊。
兩年多後,紐約警察局局長愛德華·P·馬羅尼在一次電台訪談中說,這起謀殺案發生在密室內,是一個「無法解釋的謎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