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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瑟港槍擊案

亞瑟港槍擊案
圖片來自appledaily

亞瑟港槍擊案於1996年4月28日發生於澳大利亞塔斯曼尼亞州旅遊勝地亞瑟港[1] 。28歲、無業的馬丁·布萊恩(Martin Bryant)持數挺半自動步槍衝鋒鎗沖入當地著名的黑箭咖啡廳(Broad Arrow Cafe)和西斯岬海角大樓(Seascape)向遊客亂槍掃射,35人死亡、17人受傷。其後,數百名特種警察人員出動將其拘捕,法庭控告其以35宗謀殺罪名均成立,判決35次無期徒刑,「永遠不得釋放」;兇手聞判後當庭大笑,毫無悔意。

目錄

案發當日

澳洲警方重組了當日的案情,並在1996年11月19日於法庭上公布。

清晨

事發當天早上六點,馬丁被鬧鐘叫醒。自從他失業了以後,他的女朋友及家人再也沒有看過他使用鬧鐘。早上八點,他的女朋友離開了房子,去見他的父母。馬丁離開了他家並觸發了家中的防盜器,依當時的資料來看是早上9時47分。

布萊恩在上午11時左右到達福克塞特村(Forcett Village),並繼續往亞瑟港行駛,及後被發現於11時45分左右從亞瑟高速公路駛入西斯岬海角大樓。他停在他父親想購買的海景賓館,而當時該賓館由David Martin和Noelene Joyce Martin擁有。布萊恩進入賓館開了幾槍,堵住了David Martin的嘴和刺傷了他。目擊者作證時提出了不同的槍聲次數。法庭相信,此時布萊恩殺死了他的首兩名受害者。

後來,一對夫婦來到賓館,布萊恩出現在賓館外面。他們詢問可否參觀賓館,但被布萊恩拒絕,原因是父母不在而他的女友在裏面。他的舉止相當粗魯,使夫婦感到不快。這對夫婦在下午12時35分左右離開,當時布萊恩的車停在賓館的門前,相信他在此時卸載彈藥。

布萊恩離開時把賓館的門鎖上,將鑰匙帶到西斯岬海角大樓管理處。他繼續駛往亞瑟港,當中曾停在一輛過熱的車旁,和那車的兩個人交談。他建議他們稍後來到亞瑟港咖啡店喝咖啡。

他經過亞瑟港歷史遺址,駛向馬丁夫婦擁有的帕爾默觀景道,在那裡他遇到了羅傑·拉納(Roger Larner)正駕駛離開他的車道。拉納曾在15年前遇見過他,最初並沒有認到他。布萊恩告訴拉納,他不時會去衝浪,買了一個叫做Fogg Lodge的房子,現在想從拉納買一些牛。布萊恩還提到購買隔壁購買馬丁夫婦的地方。布萊恩問羅傑Marian Larner是否在家,能否繼續沿著農場的車道前往探望她。拉納應允,但是表示他也會一同前往。布萊恩特改變主意,選擇離開,聲稱他將在下午回來。

亞瑟港古跡區域

下午約1時10分,布萊恩在亞瑟港歷史遺址入口的收費亭排隊。靠近收費站的時候,他的車離開了隊伍,駛到隊伍的末端重新排隊。他最終到達隊伍前方,聲稱有人倒車時撞到他。他支付了入場費,並在靠近水邊的寬箭咖啡店(Broad Arrow Café)附近停車。歷史遺址的保安經理要求布萊恩把車移到私家車停車場,因為布萊恩停車的位置是露營車專用的,整個停車場當天的交通亦非常繁忙。布萊恩把車駛到另一處,在車上坐了幾分鐘,然後再駛回咖啡店旁。保安經理看到他進入咖啡店,背著一個大袋子和一台攝像機,但沒有理會他。

布萊恩買了一個餐在陽台上吃。他試圖與人們談論該地區缺乏「黃蜂」,而且沒有像往常一樣多的日本遊客,但他似乎是在嘟噥。他看起來很緊張,不斷地瞥著停車場和咖啡店內。

寬箭咖啡店

布萊恩用膳完畢,走進咖啡店交回他的托盤,有人曾為他開門。他把袋子放在桌上,袋裏裝著他刺過馬丁的刀和其他物件,拉出一把裝上瞄準器和30發的彈匣的Colt AR-15 SP1卡賓槍。相信部分子彈曾用於西斯岬海角大樓射殺馬丁夫婦,故此彈匣在此時並非填滿。

咖啡店空間狹小,桌子排得非常緊密。當天咖啡店很忙碌,人們正等待下一班渡輪,令事件發生得非常快。布萊恩從他的臀部瞄準,將他的步槍指向坐在布萊恩旁邊的馬來西亞遊客Moh Yee(William)Ng和Seng Leng Chung。他近距離射擊他們,立即把他們殺死。布萊恩然後射向米克·薩金特(Mick Sargent),擦傷薩金特的頭皮,再把他撞到地上。布萊恩開了第四槍,擊斃薩金特的女朋友,21歲的凱特·伊麗莎白·斯科特(Kate Elizabeth Scott),子彈打中她的頭部。

28歲的新西蘭釀酒師溫特(Jason Winter)事發前一直在咖啡店幫忙。當布萊恩轉向溫特的妻子喬安·溫特(Joanne Winter)和他們15個月大的兒子米切爾時,溫特向布萊恩特投擲了一個托盤,試圖分散他的注意力。喬安的父親把他的女兒和孫子推到了桌子下面。

44歲的安東尼·南丁格爾(Anthony Nightingale)在第一槍響後站起來,但沒有時間逃跑。布萊恩把槍指著他時,南丁格爾喊道:「不,別射這裡!」("No, not here!")。當南丁格爾探身過去,他被射中脖子和脊柱致死。

一行十位朋友坐在下一張桌子,但部分人剛剛離開餐桌歸還餐盤和參觀禮品店。布萊恩開了一槍,殺死68歲的凱文·文森特·夏普(Kevin Vincent Sharp)。第二槍擊中沃爾特·本內特(Walter Bennett),子彈穿過他的身體,再擊中了凱文·夏普的弟弟,67歲的雷蒙德·約翰·夏普(Raymond John Sharp),導致兩人死亡。三人背對著布萊恩,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他們最初相信有人放鞭炮,其中一人在聽到前幾響後表示「這不好笑」("That's not funny"),沒有意識到聲響源自步槍。這些射擊都是近距離對著他們的背進行,布萊恩的槍只距離他們頭部幾英寸遠,或是按在頭上。傑拉德·布魯姆(Gerald Broome),蓋伊·費德勒(Gaye Fidler)和她的丈夫約翰(John Fidler)都被子彈碎片的波及,但倖存下來。

布萊恩然後轉向托尼·克斯坦(Tony Kistan)、莎拉·克斯坦(Sarah Kistan)和安德魯·米爾斯(Andrew Mills)。聽到起初的槍聲,托尼和安德魯兩個男人馬上站起來,但已經沒有時間離開。安德魯被布萊恩從頭部擊斃,托尼也在大概兩米遠的地方也被射中頭部身亡。但在托尼被擊中之前,他已經設法將妻子莎拉推開。莎拉躲在桌下,未被布萊恩看到。

蒂瑪·獲加(Thelma Walker)和芭米拉·羅(Pamela Law)被子彈碎片所傷後由他們的朋友彼得·克斯威爾(Peter Crosswell)拖到地上,躲在桌下。旁邊的帕特里夏·柏加(Patricia Barker)也被碎片所傷。

此時,咖啡店裏的大多數人才開始意識到發生了什麼事,槍聲並非在歷史遺址的歷史重演表演。場面非常混亂,許多人不知道該怎麼辦,因為布萊恩站在主要出口附近。

布萊恩走了幾米,開始對著格雷厄姆·科利爾(Graham Colyer)、卡羅琳·洛頓(Carolyn Loughton)和她女兒莎拉(Sarah Loughton)的桌子上射擊。 格雷厄姆的下巴受傷,幾乎被自己的血液噎死。卡羅琳一直在桌子間移動,當莎拉跑到她的身邊,卡羅琳用自己的身體遮蓋著女兒。布萊恩從後面射中卡羅琳,步槍開火時,槍口的爆炸力令卡羅琳的耳膜破裂。雖然她倖存下來,但她在外科手術後得知,儘管她努力保護女兒的安全,莎拉的頭部中槍死亡。

布萊恩又再轉過身來,射中正坐著的梅爾維·霍華德(Mervyn Howard)。子彈穿透梅爾維的身體,再穿過咖啡店的窗戶,打中外面陽台的一張桌子。布萊恩很快向邁克·霍華德的妻子瑪麗(Mary Howard)的頸部射擊。布萊恩然後靠在一個空的嬰兒推車上,把槍指著她的頭,再次對她開槍。霍華德夫婦兩人重傷不治。外面有幾個人意識到有真正的危險,開始逃跑。

布萊恩站在出口附近,阻止室內的人逃跑。他穿過咖啡店到旁邊的禮品店。展覽區有一個出口連接外面的陽台,但它被鎖上,只能用鑰匙打開。布萊恩離開後,被擊中胳膊和頭部、仍活著的羅伯特·埃利奧特(Robert Elliott)嘗試站起來,但又摔倒在壁爐上。

背景

馬丁·布萊恩(Martin Bryant)從他的朋友海倫‧哈維(Helen Harvey)那裡繼承了約57萬澳幣的房地產。從1993年起,馬丁利用的這筆錢的其中一部份去環遊世界及購買槍枝。在1993年末,他透過由塔斯馬尼亞的報紙廣告購買了AR-10半自動來福槍,在1996年三月購買了.30口徑專用的清潔組及12口徑的大宇獵槍。他向店家購買了一個運動包並告訴店員他將用來裝大量的彈藥,然而他對他的女朋友說的卻又是另外一回事。馬丁並未持有槍械牌照,所以他違法購買了大量的彈藥及槍支並藏他的家中。

參考文獻

  1. 阿瑟港,exped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