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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穀雜糧(糧食作物)

五穀雜糧(糧食作物)

來自網絡的圖片

五穀雜糧泛指糧食作物,是糧食作物的統稱。

五穀是指:稻穀、麥子、大豆、玉米、薯類,同時也習慣地將米和麵粉以外的糧食稱作雜糧。

在《黃帝內經》中,五穀被稱之為:「粳米、小豆、麥、大豆、黃黍」,而在《孟子滕文公》中稱五穀為「稻、黍、稷、麥、菽」,在佛教祭祀時又稱五穀為「大麥、小麥、稻、小豆、胡麻」,再而後便是李時珍在《本草綱目》中記載穀類有33種,豆類有14種,總共47種之多。還有一種說法認為五穀泛指五類作物,即「懸、藤、根、角、穗」。

目錄

基本信息

中文名;五穀雜糧外文名Coarse grains

包   括;稻穀、大豆、玉米、小麥、薯類

類   別;糧食作物添加劑否

主要功效;養生、預防疾病

主要營養;纖維,維生素B

主要原料;五穀儲藏方法放置在常溫環境即可

名稱由來

「五穀」這一名詞的最早記錄,見於《論語》。根據《論語》的記載:二千四百多年以前,孔子帶着學生出門遠行,子路掉隊在後面,遇見一位用杖挑着竹筐的老農,問他:「你看見夫子嗎?」老農說:「四肢不勞動,五穀分不清,誰是夫子?」


五穀的意思是指五種穀。比《論語》更古的書如《詩經》、《書經》等裡面,只有「百穀」,沒有說「五穀」的。從百穀到五穀,是不是糧食作物的種類減少了呢?不是的。當初人們往往把一種作物的幾種不同品種一個個起上一個專名,這樣列舉起來就多了。而且「百」字在這裡不過是用來指多的意思,也並不是真有一百種。五穀這一名詞的出現,標誌着人們已經有了比較清楚的分類概念,同時反映當時的主要糧食作物有五種。

五穀這一名詞在當初創造的時候,究竟指的是什麼,沒有留下記載來。我們能夠看到的最早的解釋,是漢朝人寫的。漢人和漢以後人的解釋主要有兩種:一種說法是稻、黍、稷、麥、菽(即大豆);另一種說法是麻(指大麻)、黍、稷、麥、菽。這兩種說法的差別,只是一種有稻而沒有麻,另一種有麻而沒有稻。麻子雖然可以供食用,但是主要是用它的纖維來織布。谷指的是糧食,前一種說法沒有把麻包括在五穀裡面,比較合理。 但是從另一方面來說,當時的經濟文化中心在北方,稻是南方作物,北方栽培的有限,所以五穀中有麻而沒有稻,也有可能。《史記·天官書》「凡候歲美惡」(預測年歲豐歉)下面所說的作物,就是麥、稷、黍、菽、麻五種,屬於後一種說法。大概因為這些原因,所以漢人和漢以後的人對五穀就有兩種不同的解釋。

把這兩種說法結合起來看、共有稻、黍、稷、麥、菽、麻六種主要作物。戰國時代的名著《呂氏春秋》(公元前三世紀作品)里有四篇專門談論農業的文章,其中《審時》篇談論栽種禾、黍、稻、麻、菽、麥的得時失時的利弊。禾就是稷。這六種作物和上面所說的六種完全相同。《呂氏春秋·十二紀》中說到的作物,也是這六種。

很明顯,稻、黍、稷、麥、菽、麻就是當時的主要作物。所謂五穀,就是指這些作物,或者指這六種作物中的五種。但隨着社會經濟和農業生產的發展,五穀的概念在不斷演變着,所謂五穀,實際只是糧食作物的總名稱,或者泛指糧食作物罷了。

歷史淵源

「五穀」之說出現於春秋、戰國時期,《論語·微子》:「四體不勤,五穀不分」。但解釋卻有不同,一說是黍、稷、麥、菽、稻;一說是黍、稷、麥、菽、麻。這二種說法的主要區別在於稻麻的有無,之所以出現分歧,是因為當時的作物並不止於五種,「百穀」、「六穀」和「九穀」說的存在就是一個明證,而各地的作物種類又存在差異所致。「五穀」說之所以盛行,顯然是受到五行思想的影響所致。因此,籠統地說來,五穀指的就是幾種主要的糧食作物。

五穀的概念形成之後雖然相沿了兩千多年,但這幾種糧食作物在全國的糧食供應中所處的地位卻因時而異。五穀中的粟、黍等作物,由於具有耐旱、耐瘠薄,生長期短等特性,因而在北方旱地原始栽培情況下占有特別重要的地位。至春秋、戰國時期,菽所具有的「保歲易為」特徵被人發現,菽也與粟一道成了當時人們不可缺少的糧食。

與此同時,人們發現宿麥(冬麥)能利用晚秋和早春的生長季節進行種植,並能起到解決青黃不接的作用,加上這時發明了石圓磨,麥子的食用從粒食發展到麵食,適口性大大提高,使麥子受到了人們普遍的重視,從而發展成為主要的糧食作物之一,並與粟相提並論。儒家經典《春秋》一書中,它谷不書,至於禾麥不成則書之。可見,聖人在五穀之中最重視麥與禾。

西漢時期的農學家趙過和氾勝之等都曾致力於在關中地區推廣小麥種植。漢代關中人口的增加與麥作的發展有着密切的關係。直到唐宋以前,北方的人口都多於南方的人口。但唐宋以後,情況發生了變化。中國人口的增長主要集中於東南地區,這正是秦漢以來被稱為「地廣人稀」的楚越之地。宋代南方人口已超過北方,有人估計是6:4;此後至今一直是南方人口密度遠大於北方。南方人口的增加是與水稻生產分不開的。水稻很適合於雨量充沛的南方地區種植,但最初並不起眼,甚至被排除在五穀之外。然而卻後來居上。

唐宋以後,水稻在全國糧食供應中的地位日益提高,據明代宋應星的估計,當時在糧食供應中,水稻十分之七,居絕對優勢,大、小麥、黍、稷等糧作物,合在一起,只占十分之三的比重,已退居次要地位,大豆和大麻已退出糧食作物的範疇,只作為蔬菜來利用了。但是在一些作物退出糧食作物的行列時,一些作物又加入到了糧食作物的行列,明代末年,玉米、甘薯、馬鈴薯相繼傳入中國,並成為現代中國主要糧食作物的重要組成部分。[1]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