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教育廳
雲南省教育廳,是主管雲南省教育事業的省政府組成部門。與中共雲南省委高等學校工作委員會[1]合署辦公。 貫徹實施國家教育工作方針、政策,起草有關教育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制定全省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擬定教育體制改革的政策,並負責指導、協調、督促實施。
目錄
主要職責
(一) 貫徹執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的教育法規草案。
(二) 負責對高校工作進行調查研究,為省委、省政府對高校工作的決策提供有關情況和建議。
(三) 領導高等院校黨的工作,制定高校黨建工作規劃,指導高校搞好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做好高校黨委、紀委換屆工作和黨員的管理教育工作。
(四) 負責高校幹部隊伍建設;按照幹部管理權限,推薦高校領導幹部人選,並配合省委組織部進行考察、討論、報批。
(五)指導高校黨委做好統戰工作;規劃並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掌握並分析教職工和學生的思想狀況,及時處理好突發性的重大問題。
(六) 研究提出全省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和全省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擬定教育體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發展的重點、結構、速度,指導並協調實施工作;承辦高等學校的建立、調整、撤銷及其發展規模、學制、專業的審查報批工作;承辦中等專業學校的建立、調整、撤銷及其發展規模、學制、專業的審批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辦學工作。
(七) 統籌管理教育經費;參與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負責省級教育經費和補助專款、教育基建專款的分配、管理;監測全省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按有關規定歸口管理國外、省外對我省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
(八) 指導全省各類教育教學改革和教育評估工作;組織對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的督導與評估。
(九) 統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
(十) 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做好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全省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
(十一) 主管全省教師工作,組織全省各級各類學校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研究提出各級各類學校的編制標準;提出全省教育系統勞動工資及幹部人事管理工作的有關政策,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統籌規劃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的隊伍建工作,主管全省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
(十二) 指導督促高校紀檢、監察和審計工作;宏觀指導全省教育系統的紀檢及行政監察和審計工作。
(十三) 組織實施各類高等、中等學歷教育的招生考試工作;制定各類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招生計劃;負責各類高等教育的學籍管理工作;歸口管理高校、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擬定高校、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組織指導高校、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
(十四) 規劃並指導高等學校的自然科學和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宏觀指導高等學校的高新技術應用研究與推廣、科研成果轉化和「產學研」結合等工作,協調並指導高等學校承擔國家和省重大科研項目、國防科技攻關項目的實施工作;指導高等學校中的國家和省重點實驗、工程研究中心的發展建設。
(十五) 統籌管理並協調教育系統的外事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出國留學和來華留學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規劃並協調、指導對外漢語教學工作、教育國際交流以及與港、澳、台地區的教育交流工作。
(十六) 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勤工儉學和校辦產業工作。
(十七) 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和發布。
(十八) 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編制全省語言文字工作的中長期規劃;組織實施國家制定的漢語言文字規範和標準並協調監督檢查;指導推廣普通話和普通話測試工作;承辦省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九) 貫徹實施國家的學位制度,統籌規劃全省學位和研究生教育工作;審批本科院校學士學位授予單位和已定為碩士學位授予單位的高等學校、科研機構和碩士學位授權點;承辦省學位委員會的有關具體工作。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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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中共雲南省委高等院校工作委員會主要職責 ,景東彝族教育局,2018-05-20
- ↑ 雲南省教育廳主要職責 ,雲南自考網,2019-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