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檔案局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檔案工作和地方史志及年鑑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檔案工作、檔案管理和地方志鑒的規章、制度、標準、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對全市各級各類檔案館、各鎮區及市直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1]的檔案和史志工作實行監督指導和檢查,開展檔案業務和市情諮詢服務。
(三)組織開展檔案和地情宣傳、檔案科學技術研究、檔案科研成果和地方志鑒成果推廣應用、檔案學術交流活動。
(四)組織全市檔案專業教育培訓及地方志書和年鑑編纂人員的業務培訓,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檔案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的有關工作。
(五)集中統一管理各類歷史檔案資料和建國後各鎮區和市直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具有長久保存價值的各載體、各門類的檔案資料。
(六)負責收集徵集各鎮區及市直各有關單位各載體和各門類檔案資料、中山地方文獻資料及中山人的專着資料、孫中山文獻資料[2]和市地情基礎資料信息庫管理工作。
(七)開展檔案史料和地情研究,審核各部門專業志和各鎮區志稿,負責檔案史料和年鑑的編纂、審核、出版、發行等工作。
(八)對館藏的各載體、各門類檔案資料、地方文獻資料和中山地情資料進行科學管理,做好其整理、保管和鑑定工作。
(九)負責提供開放檔案和市地情資料利用,開展政府公開信息查詢服務、檔案展覽和陳列、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建設等工作。
(十)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相關資訊
中山市檔案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及中山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中山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的通知》的要求,現公布中山市檔案局(以下簡稱市檔案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及諮詢受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費用情況,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等六部分組成,內容涵蓋市檔案局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
報告內容
2011年,市檔案局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中山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結合我市檔案和地方志工作的實際情況,以公正、公平、便民為原則,積極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
加強領導
我局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局整體工作進行部署,專門成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擔任組長,副局長、辦公室主任、各科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負責局政府信息公開日常工作。明確專人負責信息工作的採集、整理和公開,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完善制度
為規範和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省、市有關規定,結合本局實際,制訂了《中山市檔案局關於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工作規則的通知》、《中山市檔案局關於印發依申請公開信息暫行管理辦法》、《中山市檔案局關於建立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等規章制度(試行)和工作流程圖,規範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加強學習培訓
結合公務員培訓,對局機關工作人員開展學習《條例》培訓,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責任感和自覺性。同時,我局定期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專題會議,對科室的信息公開工作做出點評,及時總結工作中的經驗教訓,查擺問題,制訂整改措施。
完善信息公開渠道
2011年市檔案局通過門戶網站、編發《中山檔案》、報刊專版、公告欄等多途徑進行了政府信息公開。市檔案局2011年編發《中山檔案》4期,檔案和地方志工作新聞報道實現常態化。
截止2011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政府信息主動公開、諮詢、申請及答覆等各項工作得到了順利開展。
信息情況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本局2011年度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132條,其中全文電子化達100%。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
2011年度主動公開的信息,主要包括局館簡介、局館職能、局館領導、局館機構、館藏介紹、業務動態、檔案法規、檔案標準、監督指導、通知公告、檔案編研、檔案科研、全市檔案機構等方面的內容。中山檔案信息網2011年政府公開信息訪問量為379012次。
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及諮詢受理情況
市檔案局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0宗。
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費用情況
沒有與市檔案局有關的因政府信息公開產生的任何費用。
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沒有與市檔案局有關的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案件。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2011年,我局嚴格按照《條例》及市委、市政府的相關要求,對政府信息實行了及時、有效公開。但工作中還存在部分信息公開不及時、信息公開內容不健全等問題。為改善工作中的不足,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再上新台階,2012年我局將認真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是繼續組織全局幹部職工認真學習《條例》及政府信息公開相關知識,進一步提高全體工作人員依法公開政府信息的意識和能力,做到對主動公開的信息及時公開,對依申請公開的信息及時錄入系統,並及時對申請人給予答覆,增強信息公開時效性。
二是進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對公開內容不健全的信息進行補充完善;對於影響或者可能影響社會穩定、擾亂社會管理秩序的虛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在職責範圍內發布準確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保證公開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三是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發布協調機制。成立專門的政府信息發布協調組織或指派專人,負責與有關行政機關進行溝通、確認,保證行政機關發布的政府信息準確一致。
四是拓展新的信息公開平台。在繼續完善本局政府信息公開專欄,豐富內容,加強功能,充分發揮本局網站的政府信息公開第一平台作用基礎上,加強使用簡報、牆報、公告、宣傳欄等多種平台對政府信息進行公開,構建多樣化公開渠道。
參考文獻
- ↑ 企業單位和事業單位有什麼區別? ,搜狐,2021-11-18
- ↑ 常用的文獻資料有哪些類型?,搜狐,2022-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