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造币厂
中央造币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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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造币厂是中华民国中央银行的直属机构之一,主要负责法定硬币、纪念币等镕铸、整理工作,同时也承办各项各类勋章、奖章、机关印信的制造。此外,也对外兼营许多纪念章、纪念牌、纪念碑等金属制品业务。原位于上海市光复西路17号,该址现为上海造币厂使用;1949年5月迁台,设于台北市酒泉街,1977年5月再迁往桃园县龟山乡(今 桃园市龟山区)现址。[1]
目录
沿革
中央造币厂创设于1920年。1928年北伐军控制上海后,将原上海造币厂改为中央造币厂,直属国民政府财政部。国民政府任命孙中山的朋友、从澳大利亚归国的海外国民党元老及永安公司董事长郭标出任厂长。在郭标领导下中央造币厂增建了厂房和设备。
中国抗日战争期间,造币厂内迁数地。中华民国在1948年8月开始发行金圆券,中央造币厂依〈金圆券发行办法〉铸造金圆辅币五种,分别是一分、五分、一角、二角、五角。中央造币厂在1949年5月迁到台湾台北市酒泉街,并在该年8月到12月期间铸造了104万8千枚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版的一元银本位币,并为台湾银行铸造168万枚新台币五角银辅币、1419万枚新台币一角铜辅币;而在1950年8月完成台湾银行辅币的铸造后,中央造币厂业务陷入停顿,仅负责烧镕一些金条;停办黄金储蓄后,该业务亦停顿。留在上海的原中央造币厂设备和人员1949年5月28日被中共军事接收,改组为“人民造币厂”,现为上海造币有限公司。
为了解决业务停顿问题,中央造币厂除整顿内部组织外,亦积极争取业务,主动研究铝镁、铜铝、镍铜锌等合金币材,1958年更引进西德雕刻机取代手工钢模。在此时期,由于第一期四年经建计划,经济稍微复苏,中央造币厂于1953年奉准铸造五角铜铝合金辅币,隔年又铸造一角铝镁合金辅币。而后由于进口管制放宽、鼓励私人储蓄与投资等政策改善经济,1950年增铸民国四十九年(1950年)版的一元镍铜锌合金币;隔年再次开铸,数量达到1708万4千枚,业务开始好转。
1967年,行政院认为酒泉街厂房狭小、机器陈旧,经过规划考量后,于1974年开始设计规划新厂,并将员工与设备陆续迁到桃园县龟山乡新厂;最后于1977年5月正式结束酒泉街旧厂业务。
影片
参考文献
- ↑ 连启元. 〈钱币流通与社会互动:以中央造币厂铸币业务为考察对象 (1949-1977)〉. 《台湾学研究》 (新北市: 国立中央图书馆台湾分馆). 2011, 0 (12): 65-94页 (Chinese (Taiw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