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
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簡稱天津自由貿易區、天津自貿區等,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市,是中國長江以北地區第一個自由貿易試驗區。天津自貿區總面積119.9平方公里,包括3個片區,即天津港片區、天津機場片區和濱海新區中心商務片區,覆蓋濱海新區中心商務區、東疆保稅港區和天津港保稅區、天津空港經濟區等濱海新區的功能區。
目錄
介紹
《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中指出建立天津自貿區的使命是新形勢下推進改革開放和加快實施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的重要舉措,對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積極探索管理模式創新、促進貿易和投資便利化,為全面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探索新途徑、積累新經驗。
天津市委書記、市長李鴻忠任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推進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天津市副市長閻慶民任自貿試驗區管委會主任,天津市副市長趙海山任自貿試驗區管委會第一副主任。
歷史沿革
天津自貿區最早可以追溯至1980年代天津港在實行體制改革試點時,天津港曾計劃未來在天津港附近劃出一片特殊區域,設立建立類似香港的自由港城市,此後,天津市計劃依託申請設立自由港或自由貿易區。如交通部第一航務工程勘察設計院鹿鶴松曾撰文探討在天津港開闢自由港區的可行性。1991年,由於政治因素,「自由」一詞在當時成為忌諱,天津市政府在上報中央政府的報告的最終文稿中迴避了「自由港」「自由貿易區」的概念,採用「天津港保稅區」一詞。
研究階段
2004年3月,全國政協委員、農工民主黨副主席張大寧作了題為《加快環渤海經濟圈建設,打造新的經濟增長極》的發言,提出建議國家批准在天津濱海新區闢建符合國際慣例又有中國特色的自由貿易區。
2006年,中共天津市委研究室建設東疆保稅港區戰略研究課題組在《建設天津東疆保稅港區的戰略研究》中提出將東疆保稅港區建成「高度開放的自由貿易示範港區」,中期發展目標在2015年建成中國大陸第一個符合國際通行做法的自由貿易港區,遠期發展目標在2020年將整個濱海新區建設成為具有自由港性質的綜合型自由貿易區[1]。同年,天津市政府派出代表團到鹿特丹、阿姆斯特丹、迪拜等地的自由貿易區,考察了解其海關監管、制度建設以及管理體制。
2007年4月,該課題組在《建設天津東疆保稅港區的戰略構想與對策》中重述了這一觀點[2]。2007年12月,天津東疆保稅港區在一期封關後明確將自由貿易港區確定為發展方向。
2008年3月,國務院批覆的《天津濱海新區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總體方案》明確表示,天津東疆保稅港區在「條件成熟時,進行建立自由貿易港區的改革探索」。
2009年1月,天津港董事長於汝民在《關於天津東疆保稅港區發展的若干戰略思考》中提出應以東疆保稅港區為基礎建設自由貿易港區。
2010年12月,國家發改委向國務院上報了《關於天津北方國際航運中心核心功能區建設方案的請示》(發改基礎[2010] 2579號)。2011年2月,孟廣文等學者在《地理學報》發表論文披露中央政府已經初步確立了在青島、天津、上海和深圳等地建立自由貿易區的規劃與設想[3]。同年5月,國務院下發《國務院關於天津北方國際航運中心核心功能區建設方案的批覆》(國函[2011] 51號),正式批覆同意在天津東疆保稅港區推進船舶登記制度、國際航運稅收、離岸金融業務和租賃業務試點,積極開展建設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區的改革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