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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

來自 孔夫子網 的圖片

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中國法制出版社 著,出版社: 中國法制出版社,ISBN:9787521623550。

目錄

內容簡介

退役軍人為國防和軍隊建設做出了重要貢獻,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力量,是黨和國家的寶貴財富。制定退役軍人保障法,對於加強退役軍人保障工作,維護退役軍人合法權益,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具有重要意義。2020年11月1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以下簡稱《退役軍人保障法》),第六十三號主席令予以公布。《退役軍人保障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退役軍人保障法》是適應新時代退役軍人保障工作需要的基礎性、系統性和綜合性法律,共10章、85條。本書對《退役軍人保障法》進行了系統梳理和解讀,方便讀者理解和掌握本法。

作者介紹

中國法制出版社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主管主辦的中央級法律類專業出版社,是國家法律法規標準文本的權威出版機構、法律專業信息服務提供商。中國法制出版社每年出版圖書約1000種,涵蓋法律法規、法律工具書[1]、法律基礎知識讀物、法律職業考試、法律實務、法學學術、法律教材教輔、黨政、大眾社科等領域[2]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立法目的】

[立法目的]

[憲法依據]

第二條【退役軍人概念】

[依法退出現役]

[退役軍人類別]

第三條【退役軍人定位】

[退役軍人定位]

[社會責任]

[國家責任]

第四條【工作方針原則】

[黨的領導]

[工作方針]

[遵循原則]

第五條【保障原則】

[基本要求]

[安置原則]

[待遇確定原則]

[特別優待]

第六條【退役軍人義務】

[主要義務]

第七條【管理體制】

[主管部門職責]

[有關部門職責]

[軍地配合]

第八條【信息化建設】

[信息化主要內容]

[加強信息化管理]

第九條【經費保障】

[分擔機制]

[主要項目支出責任]

第十條【社會參與】

[參與主體]

[參與方式]

第十一條【表彰獎勵】

[主要表彰項目]

第二章 移交接收

第十二條【年度移交接收計劃】

[移交接收計劃編制]

第十三條【移交接收】

[移交接收主體]

[安置地]

第十四條【退役報到】

[報到時間]

[退役證明]

第十五條【退役軍人優待證】

[優待證類型]

[優待證管理]

第十六條【檔案移交接收】

[軍人人事檔案]

[檔案移交]

[檔案接收保管和再移交]

第十七條【戶口登記】

[公民入伍註銷戶口]

[退役戶口登記]

第十八條【保險轉移接續】

[轉移接續]

[配合協作]

第十九條【問題處理機制】

[服役問題處理]

[安置問題處理]

[其他問題處理]

[特殊情形的問題處理]

第三章 退役安置

第二十條【安置責任】

[政府安置責任]

[安置單位責任]

[接受安置義務]

第二十一條【退役軍官安置】

[退休移交人民政府安置]

[轉業]

[逐月領取退役金]

[復員]

第二十二條【退役軍士安置】

[自主就業]

[安排工作]

[退休]

[供養]

第二十三條【退役義務兵安置】

[自主就業]

[安排工作]

[供養]

第二十四條【安置適用條件】

第二十五條【優先安置】

[安置渠道]

[優先安置]

第二十六條【編制待遇保障】

[編制保障]

[待遇保障]

[裁員限制]

第二十七條【身份轉換後的待遇調整】

[停發退役金的情形]

[停發退役金後待遇保障]

第二十八條【傷病殘退役軍人安置】

[指令性移交安置、收治休養制度]

[軍隊有關部門責任]

[安置地政府責任]

[傷病殘退役軍人待遇保障]

第二十九條【家屬安置】

[配偶子女隨調隨遷]

[隨調隨遷配偶就業保障]

[隨遷子女轉學入學保障]

第三十條【安置具體辦法】

第四章 教育培訓

第三十一條【教育培訓基本規定】

[目標導向]

[提升就業創業能力]

第三十二條【教育培訓體系】

[培訓體系]

[協調機制]

第三十三條【退役前教育培訓】

[退役前教育培訓]

[所在部隊職責]

[當地政府部門職責]

第三十四條【教育資助和單獨招生】

[學歷教育國家資助]

[單列計劃、單獨招生]

第三十五條【入學復學】

[入學復學情形]

[報考研究生優惠政策]

第三十六條【職業技能培訓】

[培訓內容]

[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等扶持]

[安置地人民政府職責]

第三十七條【培訓機構管理】

[管理主體]

[管理對象]

[管理內容]

第五章 就業創業

第三十八條【扶持方式】

第三十九條【政府職責】

[就業創業指導服務]

[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職責]

第四十條【殘疾退役軍人就業保障】

[保障對象]

[保障形式]

第四十一條【就業創業服務】

[免費就業服務]

[優惠就業服務]

[依法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第四十二條【優先招錄招聘】

[適當放寬條件]

[服現役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復職復工]

第四十三條【拓寬就業渠道】

[報考基層公務員]

[基層服務項目]

[選聘基層幹部]

[專門崗位優先選用]

第四十四條【工齡累計】

第四十五條【創業優惠】

第四十六條【融資稅收優惠】

[融資優惠]

[稅收優惠]

第四十七條【用人單位優惠】

[稅收優惠]

[融資優惠]

[補貼獎勵]

第六章 撫恤優待

第四十八條【優待原則】

[普惠與優待疊加]

[參戰退役軍人特別優待]

第四十九條【量化標準體系】

[消減差異]

[量化標準]

第五十條【社會保險】

[參加社會保險]

[繳費年限計算]

第五十一條【住房優待】

第五十二條【醫療優待】

[提供主體]

[醫療優待服務]

[參戰和殘疾退役軍人醫療優惠]

第五十三條【公共交通、文化和旅遊優待】

[優待憑證]

[優待內容]

第五十四條

【養老優待】

[優撫醫院和光榮院]

[利用現有資源]

[各類社會福利機構義務]

第五十五條【幫扶援助】

[幫扶援助對象]

第五十六條【殘疾撫恤】

[殘疾退役軍人]

[殘疾撫恤金標準確定原則]

[撫恤待遇]

第七章 褒揚激勵

第五十七條【榮譽激勵機制】

[榮譽激勵機制]

[立功受獎]

第五十八條【迎接儀式】

[迎接儀式]

[實施部門]

第五十九條【光榮牌】

[懸掛光榮牌]

[定期走訪慰問]

第六十條【參加慶典】

[慶典活動]

[慶典着裝]

第六十一條【參與愛國主義教育和國防教育】

[協助開展教育]

[參加學校國防教育]

第六十二條【典型宣傳】

[先進事跡]

[宣傳形式]

第六十三條【編錄地方志】

[地方志]

[編錄範圍]

第六十四條【烈士紀念設施和軍人公墓】

[烈士紀念設施]

[主管部門]

[軍人公墓]

第八章 服務管理

第六十五條【服務體系】

[服務體系]

[工作職責]

[場所經費]

第六十六條【服務機構職責】

[加強聯繫]

[重點工作]

第六十七條【思想政治工作】

[主管部門職責]

[接收安置單位和其他組織職責]

第六十八條【保密教育管理】

[保密意識教育]

第六十九條【法律政策宣傳】

[宣傳內容]

[宣傳形式]

第七十條【權益保障】

[權益保障機制]

[依法解決]

[法律援助等服務]

第七十一條【監督檢查】

[指導督促]

[監督落實]

[推進問題解決]

第七十二條【工作考核】

[工作責任制]

[考核評價]

[約談措施]

第七十三條【社會監督】

[社會監督]

[監督內容]

第七十四條【檢舉控告】

[檢舉控告]

[接收處理]

第九章 法律責任

第七十五條【主管部門責任】

[違法行為]

[法律責任]

第七十六條【其他部門責任】

第七十七條【接收單位責任】

第七十八條【騙取待遇責任】

第七十九條【調整退役待遇】

[調整待遇情形]

[救濟推進]

第八十條【法律責任銜接】

第十章 附則

第八十一條【武警部隊人員適用規定】

第八十二條【文職幹部和軍隊院校學員適用規定】

[文職幹部]

[軍隊院校學員]

第八十三條【參試退役軍人及「兩參」人員認定】

[參試退役軍人]

[「兩參」人員認定]

第八十四條【離職休養、軍職退休和自主擇業】

[離職休養、軍職退休]

[自主擇業]

第八十五條【實施日期】

實用附錄

實用核心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節錄)

(2020年12月26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節錄)

(2021年8月20日)

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暫行辦法

(2001年1月19日)

退役士兵安置條例

(2011年10月29日)

軍隊離休退休幹部服務管理辦法

(2021年12月1日)

退役軍人、其他優撫對象優待證管理辦法(試行)

(2021年11月15日)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