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逕鎮
上逕鎮是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下轄鎮,位於福清市西南部。福廈公路、福廈鐵路縱貫南北,膠龍公路橫穿東西,東抵龍高半島,南與漁溪鎮毗鄰,北與宏路街道、龍江街道交界,距城區12公里。境內北有「裏海河」,中有「逕江」,南有「院林溪」。現轄16個行政村,87個自然村,是福清市著名的僑鄉之一。[1]
1961年置上逕公社,1984年改鄉,1992年改鎮。位於市境中部,距市中心12公里。轄上逕、油塘、洋中、東林、樹林、南灣、梧崗、縣圃、前宅、官元、玉嶼、山兜、嶺腳、海頭、牌邊、下井16個村委會。
上逕鎮主要企業有建築、五金機械、日用塑料、水產加工、製衣、蓄電池等。農業主產水稻、甘蔗、花生。有八府名產逕江橋底鯽魚。境內有建於宋的躡雲橋和建於明的鰲江寶塔。日本黃檗宗的開山鼻祖,開創了黃檗文化的隱元禪師為此地人。2017年,上逕鎮行政區域面積5277公頃,常住人口33720人。
2020年6月,上逕鎮被列入福建省級鄉村治理試點示範單位名單。
中文名: 上逕鎮
行政區類別: 鎮
所屬地區: 福建省福清市
面 積: 5277 公頃
人口數量: 33720人(2017年)
車牌代碼: 閩A
目錄
鄉鎮概況
上逕鎮地處福清市東南突出部。1995年經批准的,在福廈公路旁的上北埔南部劃出53公頃面積作為新鎮址,1996年8月已完成新鎮搬遷。
1992年撤鄉建鎮,轄有16個行政村,87個自然村。全鎮共有28個黨支部,其中非公黨支部4個,黨員856人。區內衛生院1所,農村衛生所14所,轄區內有高級中學1所、初級中學2所,小學20所,在校學生達7000人。
地理位置
上逕鎮位於福清市西南部福清灣上端,北毗宏路鎮,南鄰漁溪鎮,東臨龍田鎮,西界福廈公路。鎮境依山面海,背負眾多村莊,依其優越的地理位置,自古便為交通要津。福廈公路縱貫西部、穿境而過,龍田至嶺腳公路橫貫全境,陸路交通便捷。
上逕鎮依山面海,福廈公路縱貫西部,膠龍公路橫穿中部,東抵龍高半島,南達漁溪鎮,北接宏路街道,距福清市中心12公里。區內河道縱橫,北有裏海河,中有逕江,南有院林溪,東張水庫主幹渠流經全鎮,水量充沛。
經濟發展
2004年,全鎮實現工農業總產值22.21億元,比上年增長15.0%。其中工業總產值19.65億元,增長15.9%;農業總產值25634萬元,增長8.5%;財政總收入682萬元,增長4.8%;鄉鎮企業總產值29.7億元,增長12.4%;出口總值8.8億元,增長8.9%;農民人均純收入5196元,增長5.0%。經濟發展態勢良好。
農業發展
上逕鎮是全省十大農科教重點示範鄉鎮之一,現已形成四大產業基地:一是淡水養殖基地,面積近7000畝,其中鰻魚養殖面積1000多畝,年可出口成鰻3000多噸,淡水魚養殖面積近5000畝,產量可達5000多噸,對蝦養殖面積800多畝,產量達2000噸;二是畜禽蛋品基地,年生產瘦肉型商品豬4.1萬頭,肉禽53萬隻,蛋品1500噸;三是水果生產基地,主要物產有名優龍眼、枇杷、橙、葡萄等,全鎮栽有各種名優果樹2300畝,產量2000多噸;四是蔬菜種植基地,面積達3000畝,產量1.6萬噸。上逕鎮緊密圍繞「全面奔小康,建設新農村」的目標,以增加農民的收入為中心,推進新農村建設。全鎮農民收入保持較快增長勢頭,農民人均年收入達5560元,同期比增長5%。
該鎮紮實推進新農村建設,加大優化農業產業結構的力度,大力發展特色農業,推廣名優水果種植,加快海峽兩岸農業合作實驗區和台灣農民創業園建設。引導和鼓勵農民利用土地資源,參與嘉葉農業實施「公司+農戶」、「基地帶農民」的經營模式,與公司簽定種植合約。集約經營,帶動農民致富。公司年可吸納本地勞動力1250餘人。他們既拿工資又有田租收入,人年均純收入達9600餘元,比當地種田農戶增收60%以上。農民年可增收1120多萬元。同時加大水產養殖業扶持力度,指導科學養殖,提高水產品質量,並努力扶持培養一批與主要市場相適應、高起點、高水平的農副產品加工企業,提升農副產品價值。鎮農業經濟穩步發展,總產值達2.9億元。 福清轄區種、養殖場客觀存在規模小、種植、養殖水平參差不齊、管理不規範,無法納入檢驗檢疫備案管理,制約產業發展。上逕鎮是食品農產品生產和出口大鎮,烤鰻、蝦、蔬菜等產品出口由於藥物殘留等原因深受技術貿易壁壘影響,福清局在《福清市食品農產品源頭區域化管理及良好農業規範(GAP)推行工作方案》框架下,加強與上逕鎮人民政府協調協作,於2008年5月27日與上逕鎮人民政府召開協調協作會議,共同推動農產品源頭區域化管理,進一步向深度和廣度推進,以促進區域經濟發展:一是制定《上逕鎮食品農產品源頭區域化管理及良好農業規範(GAP)推行工作方案》,成立以上逕鎮鎮長為組長,檢驗檢疫局及有相關部門、協會、加工企業、飼料廠等成員組成工作小組,實現地方政府、監管部門、企業、行業協會「四位一體」對水產養殖、蔬菜種植、蝦養殖等基地的區域化管理。二是發揮鎮政府種植、養殖集中地的優勢,選擇2-3個自然村作為試點,並配備專職和兼職協管員,協助開展區域管理的推進和監管工作,承擔監管部門取樣檢測等日常工作,推動水產養殖區域化管理試點工作,建立區域化管理示範點。三是以良好農業規範(GAP)為重要抓手,2008年內,爭取在條件比較較好的原料基地建立良好農業規範體系。四是加大對區域化管理種養殖場在政策、資金方面支持,根據《福清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扶持水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暫行)的通知》(融政綜273號)精神對蝦養殖基地提供資金、政策的獎勵和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