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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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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参与编制本区社会经济发展与城乡建设中长期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重点工程、实事项目年度计划;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具体组织编制本区城镇体系总体规划、松江新城规划、新市镇规划;指导和协调全区各镇总体规划、集镇建设规划、产业园区规划、村规划的编制;组织编制或指导编制全区范围的详细规划和区政府指令性规划;对相关专业系统规划进行综合协调与平衡,指导协调本区范围内各类专业规划的编制;依照审批权限,依法审核、审批相关规划。

目录

机构职能

松江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是松江区人民政府的规划土地管理部门,业务上受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指导,履行如下职责:

(一)规划职能

1、负责参与编制全区社会、经济发展[1]与城镇建设中长期规划以及重大课题的调研工作。

2、负责全区城乡规划工作的宏观管理,制定规划编制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供规划设计任务书,负责规划设计招投标、规划评审及相关规划协调、报批工作。

3、指导区域内街镇、园区的各类规划编制,并负责对各类规划进行审核和建设项目进行规划管理工作。

(二)土地职能

1、负责全区城乡建设用地的计划、规划、征用、使用、划拨和回收以及临时用地的统一管理,承办由区政府审批的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土地利用规划、年度用地计划和土地复垦计划,并分解执行。

3、监督各单位、各部门用地计划的实施,对建设用地注册统计

4、负责本区地籍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地籍数据库和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

5、开展土地权属调查、地籍变更测量、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测绘成果管理、协调等工作。

6、负责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处理土地使用权争议。

7、 根据矿产资源管理有关规定,依法开展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三)执法职能

1、对本区违法用地和违章搭建行为进行巡查、监督检查。

2、对本区规划管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组织实施城市规划、土地、地质矿产[2]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对各种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