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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社会组织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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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社会组织促进会成立于2011年11月22日,是由杨浦区域内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及热心社会组织发展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联合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业务主管单位是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本会的住所设在上海市杨浦区。

目录

机构简介

促进会现有会员116个,其中单位会员113家,自然人3名。在113家单位会员中:上海市登记注册的2家,其中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各1家;杨浦区登记注册的110家,其中社会团体5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53家。

促进会现有理事会成员39个,其中单位成员37个,自然人成员2名;班子成员6名,包括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聘用顾问7名;内设办事机构为秘书处,现有驻会专职工作人员2名;下设教育培训委员会(简称教委会)和会员单位活动小组(简称活动小组)。

一、本会的宗旨: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争取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开展社会组织[2]管理与发展的理论研究,密切社会组织之间的联系和信息分享,在政府和社会组织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和促进社会组织规范运作、健康发展,为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本会的主要任务:

(一)开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及公共事务的调查研究,向政府反映与社会组织发展密切相关的情况和意见,为政府决策提供咨询建议;

(二)组织本区社会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外区(地)社会组织的联系;

(三)搜集整理社会组织自我治理的典范案例,推进社会组织的自律与互律;

(四)引导和组织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五)根据需要开展业务培训、举办论坛和联谊活动,为社会组织提供信息、咨询等服务;

(六)宣传政府与社会组织发展相关的方针、政策

(七)承办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事项。

三、本会的业务范围:

理论研究、信息交流、业务培训、考察学习、协调服务、促进发展。

四、本会的活动原则:

(一)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不超越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二)开展活动时,诚实守信,公正公平,不弄虚作假,不损害国家、会员和个人利益;

(三)遵循“自主办会”原则,努力做到工作自主、人员自聘、经费自筹;

(四)集中力量,聚焦重点,通过优秀社会组织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和促进本区域内社会组织规范运作和进步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