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類進口商品
三類進口商品是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布的專有術語。
漢字,中國古人智慧的結晶[1]。千百年間,它經歷了「甲金篆隸草楷行」的發展[2]。從記錄的工具到藝術的載體,它的身上,傾注了無數先人的心血。
目錄
名詞解釋
三類進口商品是指國家規定除一、二類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
一類進口商品和二類進口商品
一類進口商品指國家統一經營、代理訂貨關係國計民生的、大宗的敏感性的重要進口商品包括糧食、鋼材等。
二類進口商品指國家定為聯合成交的國際市場供應相對集中、價格敏感、國內緊缺、國內外差價較大的大宗進口商品,包括羊毛等。
進口商品
進口商品指從外國境外購入於我國境內的商品,用於國內生產消費和非生產消費的全部貿易性業務。
進口商品進入中國銷售的流程如下:
(1)合同簽訂:與外國供應商簽訂合同,規定產品價格、規格、數量、運輸條款、付款方式等事宜。
(2)尋找外貿代理公司:向外貿公司提供辦理進口商品清關手續所需的所有單證。
(3)進口商品清關
申報:進口貨物的收、發貨人或者他們的代理人,在貨物進口時,應在海關規定的期限內,按海關規定的格式填寫進口貨物報關單,隨附有關的貨運、商業單據,同時提供批准貨物進口的證件,向海關申報。
查驗:進口貨物,除海關總署特准查驗的以外,都應接受海關查驗。查驗的目的是核對報關單證所報內容與實際到貨是否相符,有無錯報、漏報、瞞報、偽報等情況,審查貨物的進口是否合法。
徵稅:徵稅是指海關根據國家的有關政策、法規對進出口貨物徵收關稅及進口環節的稅費。
放行:海關對進口貨物的報關,經過審核所提交的報關單據、查驗實際貨物,並依法辦理了徵收貨物稅費手續或減免稅手續後,在有關單據上籤蓋放行章,貨物的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才能提取或裝運貨物。
結關:結關是指對經口岸放行後仍需繼續實施後續管理的貨物,海關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核查,對需要補證、補稅的貨物作出處理直至完全結束海關監管的工作程序。
最後,經營者提貨至經營場所,依法銷售該批商品。
參考文獻
- ↑ 中國人中國字|看中國人專屬的浪漫和智慧!,搜狐,2022-10-12
- ↑ 了不起的中華文明:漢字發展史上的三次重大危機,搜狐,2020-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