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會談
名詞解釋
三方會談是指發現前任註冊會計師審計的財務報表可能存在重大錯報時的一種處理方式,根據《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53號——前任註冊會計師和後任註冊會計師的溝通》規定,如果發現前任註冊會計師審計的財務報表可能存在重大錯報,後任註冊會計師應當提請被審計單位告知前任註冊會計師。必要時,後任註冊會計師應當要求被審計單位安排三方會談。
無法參加三方會談的處理方式
如果被審計單位拒絕告知前任註冊會計師,或前任註冊會計師拒絕參加三方會談,或後任註冊會計師對解決問題的方案不滿意,後任註冊會計師需要考慮:
(1)這種情況對當前審計業務的潛在影響,並根據情況出具恰當的審計報告;
(2)是否解除業務約定。
此外,後任註冊會計師可以考慮向法律顧問諮詢,以便決定如何採取進一步措施。
前任註冊會計師和後任註冊會計師的定義
前任註冊會計師:是指已對被審計單位上期財務報表進行審計,但被現任註冊會計師接替的其他會計師事務所的註冊會計師。
接受委託但未完成審計工作,已經或可能與委託人解除業務約定的註冊會計師,也視為前任註冊會計師。
後任註冊會計師:是指正在考慮接受委託或已經接受委託,接替前任註冊會計師對被審計單位本期財務報表進行審計的註冊會計師。
如果被審計單位委託註冊會計師對已審計財務報表進行重新審計,正在考慮接受委託或已經接受委託的註冊會計師也視為後任註冊會計師。
重大錯報概述
重大錯報風險,是指財務報表在審計前存在重大錯報的可能性。重大錯報風險分為財務報表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和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由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兩部分組成。
註冊會計師應當識別重大錯報風險,並確定其存在於財務報表層次,還是各類交易、賬戶餘額和披露的認定層次。註冊會計師應當確定相關認定,以及相關交易類別、賬戶餘額和披露。
對於識別出的財務報表層次重大錯報風險,註冊會計師應當從下列兩方面對其進行評估:
(一)評價這些風險對財務報表整體產生的影響;
(二)確定這些風險是否影響對認定層次風險的評估結果。
對於識別出的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註冊會計師應當分別評估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
對於識別出的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註冊會計師應當通過評估錯報發生的可能性和嚴重程度來評估固有風險。在評估時,註冊會計師應當考慮:
(一)固有風險因素如何以及在何種程度上影響相關認定易於發生錯報的可能性;
(二)財務報表層次重大錯報風險如何以及在何種程度上影響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中固有風險的評估。
參考文獻
- ↑ 中國漢字是怎樣起源的?源始於殷商?文字有600年的歷史?,搜狐,2022-09-15
- ↑ 揭秘中國最古老的文字是來源圖畫還是記號?,搜狐,2017-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