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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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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和》是南宋诗人项安世的作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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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原文

复仇万古明义,寸刃终屠魏齐。 箦裡谁知范叔,车中暗逐王稽。

遗老玄黄浆食,内家卷耳觥罍。 长谷能行万里,君王不惮亲推。

汉家树业如许,君王神武能馨。 夷吾可但江左,楚囚谁对新亭。

一州如许斗大,四海望公则深。 事业本无奇巧,圣贤只有虚心。

个人简介

项安世(1153-1208年),字平父(一作平甫),号平庵,其先括苍(今浙江丽水)人,后家江陵(今属湖北)。 生于绍兴二十三年(1153),七岁能诗,长治《春秋》。陆九渊《象山集》卷三六《年谱》,记事止于淳祐十一年(1251),是陆九渊在世的门人弟子所记,颇多可靠。其淳熙十年(1183)记事云:“项平甫再书,略云‘某自幼便欲为善士,今年三十一矣。欲望尊慈特赐指教’云云,答书不传。”由淳熙十年上推,知其生年正当绍兴二十三年。《全宋诗》第四四册所载项安世诗,为张泓泓所编,于作者小传中据项诗《内子生日(时在成都,戊申正月十八日)》中“居士新年六秩来”一语,谓其生于建炎三年(1129),不确。项集为清人抄本,中多误笔,恐不足以为据。前引项安世诗句“二十五年丁令威”句,乃是项安世登第后任绍兴府教授时赴任经过处州松阳县故居时所作,其时为淳熙六年(1180),见下文所考。而淳熙六年项安世恰恰二十五岁,故有丁令威归乡之喻。

孝宗淳熙二年(一一七五)进士,调绍兴府教授。时朱熹[1]任浙东提举,相与讲理义之学。经朱熹荐为谏官。光宗绍熙四年(一一九三)除秘书省正字,五年,为校书郎兼实录院检讨官(《南宋馆阁续录》卷九)。敢言,宁宗时曾上疏言增加税赋民负过重,揭露上下奢侈浪费之风。主张屯田养兵,节省军费。建议节约宫廷费用,直言:“简朴成风,民志坚定,民生日厚,国力日壮。”

宁宗庆元元年(一一九五)出通判池州(同上书卷八),移通判重庆储。“庆元禁党”起,上书请留朱熹,被劾为“伪党”罢废,还江陵家居。开禧二年(一二○六)起知鄂州(《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七之二二),迁户部员外郎、湖广总领。金兵围德安,形势危急,安世当机立断,即派兵解围。三年权安抚使(同上书职官七四之二五),因私忿斩吴猎幕僚王度免官。不久复以直龙图阁起为湖南转运判官,未上,用台章夺职而罢。嘉定元年卒。有《易玩辞》、《项氏家说》、《平庵悔稿》等。《宋史》卷三九七有传。项安世诗,以《宛委别藏》本《平庵悔稿》十二卷为底本。校以清吴长元钞本(简称吴钞本,藏北京图书馆)。新架集外诗编为第十三卷。[2]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