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腳報國》
原文
今年八月三十一日《申報》的《自由談》里,又看見了署名「寄萍」的《楊縵華女士游歐雜感》,其中的一段,我覺得很有趣,就照抄在下面:
「……有一天我們到比利時一個鄉村里去。許多女人爭着來看我的腳。我伸起腳來給伊們看。才平服伊們好奇的疑竇。一位女人說。『我們也向來不曾見過中國人。但從小就聽說中國人是有尾巴的(即辮髮)。都要討姨太太的。女人都是小腳。跑起路來一搖一擺的。如今才明白這話不確實。請原諒我們的錯念。』還有一人自以為熟悉東亞情形的。帶着譏笑的態度說。『中國的軍閥如何專橫。到處鬧的是兵匪。人民過着地獄的生活。』這種似是而非的話。說了一大堆。我說『此種傳說。全無根據。』同行的某君。也報以很滑稽的話。『我看你們那裡會知道立國數千年的大中華民國。等我們革命成功之後。簡直要把顯微鏡來照你們比利時呢。』就此一笑而散。」(此段引用《楊縵華女士游歐雜感》中的原文,亦即題目中「以腳報國」的具體內容。後文全文即對此的分析和議論。)
我們的楊女士雖然用她的尊腳征服了比利時女人,為國增光,但也有兩點「錯念」。其一,是我們中國人的確有過尾巴(即辮髮)的,纏過小腳的,討過姨太太的,雖現在也在討。其二,是楊女士的腳不能代表一切中國女人的腳,正如留學的女生不能代表一切中國的女性一般。留學生大多數是家裡有錢,或由政府派遣,為的是將來給家族或國家增光,貧窮和受不到教育的女人怎麼能同日而語。所以,雖在現在,其實是纏着小腳,「跑起路來一搖一擺的」女人還不少。(此段是對原文中對比利時女人否認中國有過「辮髮」、「討姨太太」和「纏腳」的批駁,指出「辮髮」」、「討姨太太」和「纏腳」正是中國目前普遍存在的社會現象,楊女士沒有並不等於中國女人都沒有,事實是,目前中國「辮髮」和「纏腳」卻非常之普遍。)
至於困苦,那是用不着多談,只要看同一的《申報》上,記載着多少「呼籲和平」的文電,多少募集急賑的廣告,多少兵變和綁票的記事,留學外國的少爺小姐們雖然相隔太遠,可以說不知道,但既然能想到用顯微鏡,難道就不能想到用望遠鏡嗎?況且又何必用望遠鏡呢,同一的《楊縵華女士游歐雜感》里就又說:
「……據說使領館的窮困。不自今日始。不過近幾年來。有每況愈下之勢。譬如逢到我國國慶或是重大紀念日。照例須招待外賓。舉行盛典。意思是慶祝國運方興。兼之聯絡各友邦的感情。以前使領館必備盛宴。款待上賓。到了去年。為館費支絀。改行茶會。以目前的形勢推測。將後恐怕連茶會都開不成呢。在國際上最講究體面的。要算日本國。他們政府行政費的預算。寧可特別節省。惟獨於駐外使領館的經費。十分充足。單就這一點來比較。我們已相形見拙了。」
使館和領事館是代表本國,如楊女士所說,要「慶祝國運方興」的,而竟有「每況愈下之勢」,孟子曰:「百姓不足,君孰與足?」②則人民的過着什麼生活,也就可想而知了。然而小國比利時的女人們究竟是單純的,終於請求了原諒,假使她們真「知道立國數千年的大中華民國」的國民,往往有自欺欺人的不治之症,那可真是沒有面子了。(以上是對原文中「還有一人自以為熟悉東亞情形的……我說『此種傳說。全無根據。』」的批駁,指出「人民過着地獄的生活」恰恰是中國目前的事實,並以其自己的表述加以佐證。而最為可笑的是還要在比利時婦女面前充面子,信口雌黃,自以為為國爭光,實乃自欺欺人。)
假如這樣,又怎麼辦呢?我想,也還是「就此一笑而散」罷。(總結全文,指出無論楊縵華女士是否「糾正」和「改變」了比利時女性的對中國的看法和觀念,其結果都是「就此一笑而散」而已,對中國自身,也毫無影響,甚至文過飾非,從某些方面和角度維護了反動統治。)
注釋
①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一年十月二十日上海《北斗》第一卷第二期,署名冬華。
②「百姓不足,君孰與足?」:語見《論語·顏淵》,是孔丘弟子有若的話,文中作「孟子曰」,系誤記,或是孟子重複過這句話。[1]
魯迅
魯迅(1881年9月25日-1936年10月19日),原名周樟壽,後改名周樹人,字豫山,後改豫才,「魯迅」是他1918年發表《狂人日記》時所用的筆名,也是他影響最為廣泛的筆名,浙江紹興人。著名文學家、思想家,五四新文化運動的重要參與者,中國現代文學的奠基人。毛澤東曾評價:「魯迅的方向,就是中華民族新文化的方向。」
魯迅一生在文學創作、文學批評、思想研究、文學史研究、翻譯、美術理論引進、基礎科學介紹和古籍校勘與研究等多個領域具有重大貢獻。他對於五四運動以後的中國社會思想文化發展具有重大影響,蜚聲世界文壇,尤其在韓國、日本思想文化領域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和影響,被譽為「二十世紀東亞文化地圖上占最大領土的作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