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女》
原文
平原喬生,有女黑丑:壑一鼻[1],跛一足。年二十五六,無問名者[2]。邑有穆生,年四十餘,妻死,貧不能續,因聘焉[3]。三年,生一子。未幾,穆生卒,家益索[4];大困,則乞憐其母。母頗不耐之。女亦憤不復返,惟以紡織自給。
有孟生喪偶,遺一子烏頭,裁周歲,以乳哺乏人,急於求配;然媒數言,輒不當意。忽見女,大悅之,陰使人風示女。女辭焉,曰:「飢凍若此,從官人得溫飽,夫寧不願?然殘丑不如人,所可自信者,德耳;又事二夫,官人何取焉!」孟益賢之,嚮慕尤殷,使媒者函金加幣而說其母[5]。母悅,自詣女所,固要之[6];女志終不奪。母慚,願以少女字孟;家人皆喜,而孟殊不願。居無何,孟暴疾卒,女往臨哭盡哀。孟故無戚黨[7],死後,村中無賴悉憑陵之,家具攜取一空,方謀瓜分其田產。家人亦各草竊以去[8],惟一嫗抱兒哭帷中。女問得故,大不平。聞林生與孟善,乃踵門而告曰:「夫婦、朋友,人之大倫也[9]。妾以奇醜,為世不齒,獨孟生能知我;前雖固拒之,然固已心許之矣。今身死子幼,自當有以報知己。然存孤易[10],禦侮難;若無兄弟父母,遂坐視其子死家滅而不一救,則五倫中可以無朋友矣。妾無所多須於君[11],但以片紙告邑宰;撫孤,則妾不敢辭。」林曰:「諾。」女別而歸。林將如其所教;無賴輩怒,咸欲以白刃相仇。林大懼,閉戶不敢復行。女聽之數日,寂無音;及問之,則孟氏田產已盡矣。
女忿甚,銳身自詣官。官詰女屬孟何人,女曰:「公宰一邑,所憑者理耳。如其言妄,即至戚無所逃罪;如非妄,即道路之人可聽也。」官怒其言戇[12],呵逐而出。女冤憤無以自伸,哭訴於搢紳之門。某先生聞而義之,代剖於宰。宰按之,果真,窮治諸無賴,盡反所取。
或議留女居孟第,撫其孤;女不肯。扁其戶,使媼抱烏頭,從與俱歸,另舍之。凡烏頭日用所需,輒同嫗啟戶出粟,為之營辦;己錙銖無所沾染,抱子食貧[13],一如曩日。積數年,烏頭漸長,為延師教讀;己子則使學操 作。嫗勸使並讀,女曰:「烏頭之費,其所自有;我耗人之財以教己子,此心何以自明?」又數年,為烏頭積粟數百石,乃聘於名族,治其第宅,析令歸。烏頭泣要同居[14],女乃從之;然紡績如故。烏頭夫婦奪其具,女曰:「我母子坐食,心何安矣。」遂早暮為之紀理,使其子巡行阡陌[15],若為傭然。烏頭夫妻有小過,輒斥譴不少貸[16];稍不悛[17],則怫然欲去[18]。夫妻跪道悔詞,始止。未幾,烏頭入泮,又辭欲歸。烏頭不可,捐聘幣[19],為穆子完婚。女乃析子令歸。烏頭留之不得,陰使人於近村為市恆產百畝而後遣之。後女疾求歸。烏頭不聽。病益篤,囑曰:「必以我歸葬[20]!」烏頭諾。既卒,陰以金啗穆子,俾合葬於孟。及期,棺重,三十人不能舉。穆子忽仆,七竅血出[21]。自言曰:「不肖兒[22],何得遂賣汝母!」烏頭懼,拜祝之,始愈。乃復停數日,修治穆墓已,始合厝之[23]。
異史氏曰:「知己之感,許之以身[24],此烈男子之所為也。彼女子何知,而奇偉如是?若遇九方皋,直牡視之矣[25]。」
翻譯
平原縣的喬生,有個女兒長得又黑又丑:豁鼻子,還瘸着一條腿,二十五六歲了,也沒有來提親的。同縣有個穆生,四十多歲,妻子死了,家裡很窮,無錢再娶,就出了一份微薄的彩禮,娶了喬女。三年後,生了一個兒子。不久,穆生死了。喬女家裡更窮了,生活十分困難,就去乞求母親接濟。母親很不耐煩,喬女生氣,再不去娘家,只靠紡織維持生活。
有一個孟生,死了妻子,撇下個兒子叫烏頭,剛滿周歲,沒人撫養,所以孟生急着再娶一房媳婦;可是媒人一連提了好幾個,孟生都不中意。一天孟生偶然看見喬女,十分喜歡她,就找人暗中傳信給喬女,願意娶她。喬女推辭說:「我現在如此忍凍挨餓,嫁給官人可以得到溫飽,怎能不願意呢?但是我又瘸又丑,和別人不一樣。我所能自信的是品德。再嫁第二個丈夫,官人圖我什麼呢?」孟生敬佩她是一位賢良女子,對她更加愛慕。便叫媒人帶上封好的錢去找喬女的母親商量。喬母很高興,親自到女兒家裡,執意要女兒改嫁孟生。喬女堅決不答應。喬母很慚愧,向孟生表示,願意把小女兒嫁給他。孟生的家人都很喜歡,孟生卻不願意。過了不久,孟生突然得急病死了。喬女前去祭奠,哭得很悲哀。孟生本沒有親戚,他一死,村裡的無賴都來欺負他家。家裡的東西被拿光了,又謀劃瓜分他的田產。家中的僕人也各自乘機偷了東西走了。只有一個老媽媽抱着孟生的兒子在靈堂帳幕中哭泣。喬女問明了原委,心中忿忿不平。聽說林生同孟家很要好,喬女就登門對林生說:「夫婦、朋友是人間大倫。我因為很醜,被人看不起,只有孟生能了解我。以前我雖然拒絕了他的求婚,可我的心卻早已許給他了。如今他死了,兒子又小,我當然應該報答知己。但是撫養孤兒容易,抵禦壞人的欺侮就難了。如果因為孟生沒有父母兄弟,就坐視他的兒子餓死,家產被搶光也不相救,那麼五倫之中就可以不要朋友這一倫了!我所期待你的並不多,只要你寫張狀子告到縣官那裡。孤兒我來撫養。」林生說:「可以。」喬女便告辭回家。林生按喬女的囑託,準備寫狀子。那些無賴火了,要和林生動刀子。林生非常害怕,關上大門不敢出來了。喬女等了幾天,不見動靜,連忙去問,孟家的田產已經被分光了。
喬女氣極了,挺身而出,親自去找縣官告狀。縣官問喬女是孟生的什麼人,喬女說:「你是一縣之主,斷案憑的是理。如果我告的不是真情,就是他的親戚也逃脫不了罪過;如果是真的,就是過路人說了也可以聽。」縣官氣她說話難聽,訓斥了一通把她趕出去了。喬女的冤屈無法伸述,就到一個鄉紳家裡哭訴。那鄉紳聽了,覺得喬女很義氣,就替她到縣官那裡剖明是非。縣官查明實情後,懲治了那些無賴,將孟家被搶走的東西又全要了回來。
有人提議,想留喬女住在孟家,方便撫養他的孤兒。喬女不肯,把孟家的房門鎖起來,讓老媽媽抱着烏頭跟她一塊回去,住在自家另一間屋裡。凡是烏頭的日常所需,喬女都是和老媽媽一塊去孟家打開房門拿出糧食,替烏頭置辦,自己從不沾孟家一點光,依然抱着兒子過窮日子,和從前一樣。過了幾年,烏頭慢慢長大了。喬女給他請了老師,教他讀書;自己的兒子則叫他學着幹活。老媽媽勸她讓兒子和烏頭一塊讀書,喬女說:「烏頭的費用是他自已的。我如耗費人家的錢教自己的孩子,我的心意怎麼能說明呢?」又過了幾年,喬女為烏頭積攢了幾百石糧食,給他娶了大戶人家的女兒為妻。又整修了房屋,讓烏頭回自己家裡生活。烏頭哭着再三要求她一同去自己家住,喬女才依從了。但仍然自己紡線織布度日。烏頭夫婦奪去紡織的工具,喬女說:「我們母子倆光吃不幹活,怎麼能安心呢?」就早起晚睡給烏頭管理家務。讓他的兒子去巡查莊稼,如同一個傭人。烏頭夫妻有點小過錯,喬女總是訓斥責備,從不寬容。稍有不改,喬女就生氣地要回去。直到夫妻倆跪下認錯,悔過了,才罷休。不久,烏頭考中了秀才。喬女又要告辭回家,烏頭不答應,出錢為喬女的兒子娶了媳婦。喬女就把兒子分出去回家過。烏頭留不住他,就暗地讓人從附近村子裡買了一百畝好地,送喬女的兒子走了。後來,喬女得了病,要回去,烏頭仍然不答應。看看病情越來越重,喬女囑咐烏頭說:「一定要把我葬在穆家!」烏頭答應了。喬女死了以後,烏頭用金錢買通了穆生的兒子,讓她母親同自己的父親孟生葬在一起。到了下葬那天,只覺棺材特別沉,三十個人也抬不動。穆生的兒子忽然倒在地上,七竅流血,自己說:「不孝的兒子怎麼能賣掉自己的母親!」烏頭害怕了,連忙跪下磕頭禱告,喬女的兒子才好了。靈柩又停了幾天,等把穆生的墳墓修好,烏頭才把喬女同穆生合葬了。
異史氏說:「感戴知己,以身相許,這是猛烈的男子所做的事。這個女子何曾知道『士為知己者死』,然而奇偉得像這個樣子?如果遇到慧眼識英雄的九方皋,簡直會把她當作一個義烈的男子來看待啊!」
賞析
這算是《聊齋》所有愛情故事中最「異類」的一篇了,之所以說是異類,是因為別的故事女主角都是美女,無一不是「容色娟好」、「風致嫣然」的,而本篇的女主人公喬女卻是個醜女。關於她的外貌,書中寫道:「跛一腳,壑一鼻,面如鍋底。」到二十五歲還沒嫁出去。喪偶的穆生娶了她,生了兒子後,穆生又死了。喬女求娘家幫忙,娘家不耐煩,她只好靠紡織艱難度日。這時,她有了一個改變貧窮和孤苦的機會:同縣家境富裕的孟生死了妻子,挑續弦很苛刻,見了喬女卻「大悅」,派人說媒,要娶她,孟生當然不可能看上喬女的外貌,顯然是看上喬女的德。但喬女信守封建道德,堅決不同意。她說:「飢凍如此,從官人得溫飽,夫寧不願?然殘丑不如人,所可自信者,德耳,又事二夫,官人何取焉?」孟生聽了,對喬女越發敬重,讓媒人帶了很多錢再次求婚,還說服了喬女的母親。母親親自動員,喬女還是不同意。喬家就把小女兒嫁給孟生,但孟生認定了要殘廢醜陋的大女兒,不要年輕漂亮的小女兒。
喬女是恪守封建道德的淑女,她雖然堅持不事二夫,但孟生對她的鐘情讓她深深感動,感激「孟生能知我」,對孟生「固已心許」,心靈早就跟孟生聯繫到一起。也就是說,她早就在精神上背叛了「不事二夫」的誓言。不久,孟生得暴病死了,無賴趁機把孟家家產搶劫一空,僕人也趁火打劫。喬女到孟生墳上臨哭盡哀。無賴又想謀奪孟生的田產,孟生的好朋友林生在喬女勸說下,打算到官府幫助孤兒維權。無賴揚言要用刀對付他,林生嚇得不敢出面。孟生的產業眼看就要落到無賴的手裡,這時,非親非故的寡婦喬女挺身而出,到官府告狀,縣官理所當然要問:你是孟生什麼人?喬女回答:「您管理一個縣,憑的是個理,如果說的話沒道理,就是至戚也有罪;如果說的有道理,就是路人的話也可以聽。」縣官很惱火,把喬女轟了出來,喬女到有地位的縉紳門上哭訴,終於替孤兒保住了財產。
然後,喬女十幾年如一日,任勞任怨撫養孤兒成人,請老師,積累數百石糧食,和名門聯姻。一個寡婦到沒有任何親戚關係的男子墳上致哀,再像親生母親一樣撫養這個男子的遺孤,儼然是孟生遺孀。
喬女跟孟生的感情,實際上是精神戀愛,她用終生的辛勞擁抱理想雲霧,報答孟生的知己之感,這在封建時代是很少見的,所以蒲松齡感嘆:「知己之感,許之以身,此烈男子之所為也,彼女子何知,而奇偉如是?」[1]
一、關於作者
蒲松齡(1640—1715),清代文學家。字留仙,一字劍臣,別號柳泉居士。山東淄川(今屬淄博)人。
蒲松齡出身在一個沒落的地主家庭。蒲家號稱「累代書香」,祖上雖然沒有出過顯赫人物,在當地卻是大族,但在明末清初的動亂中衰微下來。蒲松齡的父親蒲槃原是讀書人,由於家境困難,不得不棄儒經商。
蒲松齡童年時跟着父親讀書,由於勤奮和穎慧而深得父親鍾愛。他19歲初應童子試,以縣、府、道三個第一名補博士弟子員,頗受當時主持山東學政的著名詩人施閏章的賞識,贊他「觀書如月,運筆成風」,一時文名頗高。此後,他與同鄉學友砥礪學問更勤,曾與李希梅等人結成「郢中詩社」,常「以風雅道義相劘切」(張元《柳泉蒲先生墓表》)。他在李希梅家中讀書時,「請訂一籍,日誦一文焉書之,閱一經焉書之,作一藝、仿一帖焉書之。每晨興而為之標日焉。庶使一日無功,則愧、則警、則汗涔涔下也」(蒲松齡《醒軒日課序》)。康熙九年(1670)至康熙十年間,他應做縣令的友人邀請,先後到寶應和高郵做過幕賓。這是他一生中惟一的一次遠遊。幕賓生活使他對於官場和世情有了更多的認識。回家鄉後,長期在鄉間作塾師。他設館的主人家藏書豐富,使他得以廣泛涉獵。他不但研究經史、哲理和文學,而且對於天文、農桑、醫藥等等也有很大的興趣。
蒲松齡一生刻苦好學,但自19歲「弁冕童科」之後,屢試不第,直到71歲高齡,才援例成為貢生。康熙五十四年農曆正月二十二日,也就是在他的夫人去世的兩年之後,依窗危坐逝世。
二、思想內容
《聊齋志異》是一部文言短篇小說集,所收作品將近500篇。故事的來源非常廣泛,或者出於作者的親身見聞,或者是借鑑過去的故事,或者采自民間傳說,或者是作者的虛構。雖然有些故事有明顯的模仿痕跡,但因為加入了作者豐富的想像和創作理念,所以能夠舊瓶裝新酒,傳達出獨特的意蘊。
《聊齋志異》的故事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1.抒發公憤,刺貪刺虐。這是《聊齋志異》中很有思想價值的部分。
2.揭露科舉制度的弊端。
3.狐鬼花妖與書生交往的故事。《聊齋志異》里眾多的狐鬼花妖與書生交往的故事,也多是蒲松齡在落寞的生活處境中生髮出的幻影。
4.關注社會風氣和家庭倫理的作品。
除此之外,《聊齋志異》中還有其他一些篇章,有的頌揚了女子超人的智慧,如《顏氏》《狐諧》《仙人島》;有的描寫了兒童的膽量和計謀,如《賈兒》《牧豎》等;有的則純是描述奇聞異事,如《偷桃》《口技》《海市》等;有的則是通過一些奇聞異事,表達一定的哲理和思考,比如《罵鴨》《狼三則》《螳螂捕蛇》等。[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