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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所到……”》

《“光明所到……”》是鲁迅写的一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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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中国监狱里的拷打,是公然的秘密。上月里,民权保障同盟曾经提起了这问题。

但外国人办的《字林西报》就揭载了二月十五日的《北京通信》,详述胡适博士曾经亲自看过几个监狱,“很亲爱的”告诉这位记者,说“据他的慎重调查,实在不能得最轻微的证据,……他们很容易和犯人谈话,有一次胡适博士还能够用英国话和他们会谈。监狱的情形,他(胡适博士——干注)说,是不能满意的,但是,虽然他们很自由的(哦,很自由的——干注)诉说待遇的恶劣侮辱,然而关于严刑拷打,他们却连一点儿暗示也没有。……”

我虽然没有随从这回的“慎重调查”的光荣,但在十年以前,是参观过北京的模范监狱的。虽是模范监狱,而访问犯人,谈话却很不“自由”,中隔一窗,彼此相距约三尺,旁边站一狱卒,时间既有限制,谈话也不准用暗号,更何况外国话。

而这回胡适博士却“能够用英国话和他们会谈”,真是特别之极了。莫非中国的监狱竟已经改良到这地步,“自由”到这地步;还是狱卒给“英国话”吓倒了,以为胡适博士是李顿爵士的同乡,很有来历的缘故呢?

幸而我这回看见了《招商局三大案》上的胡适博士的题辞:

“公开检举,是打倒黑暗政治的唯一武器,光明所到,黑暗自消。”(原无新式标点,这是我僭加的——干注。)

我于是大彻大悟。监狱里是不准用外国话和犯人会谈的,但胡适博士一到,就开了特例,因为他能够“公开检举”,他能够和外国人“很亲爱的”谈话,他就是“光明”,所以“光明”所到,“黑暗”就“自消”了。他于是向外国人“公开检举” 了民权保障同盟,“黑暗”倒在这一面。

但不知这位“光明”回府以后,监狱里可从此也永远允许别人用 “英国话”和犯人会谈否?

如果不准,那就是“光明一去,黑暗又来”了也。

而这位“光明”又因为大学和庚款委员会的事务忙,不能常跑到“黑暗”里面去,在第二次 “慎重调查”监狱之前,犯人们恐怕未必有 “很自由的”再说“英国话”的幸福了罢。呜呼,光明只跟着“光明”走,监狱里的光明世界真是暂时得很!

但是,这是怨不了谁的,他们千不该万不该是自己犯了“法”。“好人”就决不至于犯“法”。倘有不信,看这 “光明”!

三月十五日。

注释和赏析

这是一篇批判胡适为国民党当局涂脂抹粉的文章。作为一篇驳论,它有着很强的内在逻辑力量。文章一开篇,鲁迅便开门见山地亮出己见:“中国监狱里的拷打,是公然的秘密。”接着便摆出敌论,即胡适所说的监狱里的犯人“都很自由”,根本没有严刑拷打这类事情,两种意见,针锋相对,摆开了文章的论辩架势。值得注意的是,鲁迅在亮出己见之时,有意提及了中国民权保障同盟于1933年2月向社会公开揭露国民党监狱黑暗实况这件事,而在引述胡适言论时也有意点示了它的出处和发表时间,这样便既巧妙点出了胡适的言论是直接冲着中国民权保障同盟来的,又为后文深刻剖示胡适编造谎言的真实目的埋下了伏笔。在亮出己见,摆出敌论的基础上,文章的第三自然段便以鲁迅“十年以前”所亲见的北京模范监狱里犯人很不自由的实际情形来驳斥敌论。由于是亲见,其真实性便无可怀疑;模范监狱尚且如此,其它监狱更可想而知,从而使其成为对敌论具有强烈批驳力量的典型论据。而且它与文章开篇时所提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对国民党监狱黑暗现状进行揭露一事是互相呼应的。鲁迅所见,证明“十年以前”中国监狱里的犯人很不自由;民权保障同盟的调查结果,揭露了中国监狱现实的黑暗。二者的呼应结合,以无可辩驳的事实,揭穿了胡适美化国民党监狱的谎言。至此,文章也基本完成了对胡适在撒谎这一问题的论证。接着,文章便展开了对胡适为什么要撒谎这一问题的剖析。首先,鲁迅用设问方式引出胡适为李孤帆《招商局三大案》一书的题辞,接着便紧紧抓住“题辞”中 “光明所到,黑暗自消”这一句话来进行正反推论。首先是正面推论,鲁迅说: “监狱里是不准用外国话和犯人会谈的,但胡适博士一到,就开了特例……他就是 ‘光明’,所以 ‘光明’ 所到,‘黑暗’ 就自消了。”用这种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方法,既揭示了胡适所言的荒唐性,又顺势将“光明”作为反讽,点明胡适实际上并不光明,因为他既用谎言来为国民党监狱涂脂抹粉,又在干着向外国人“公开检举”民权保障同盟这种卑鄙的事情。接着是反面推论,鲁迅先用“但不知这位‘光明’回府以后,监狱里可从此也永远允许别人用 ‘英国话’ 和犯人会谈否”这一设问反推出“光明一去,黑暗又来”作为“光明所到,黑暗自消”的逆向判断,然后紧扣这一句来进行因果推理。鲁迅指出,胡适这位“光明” 因正受国民政府宠用而 “事务忙”,“不能常跑到 ‘黑暗’ 里去,那么,结果便是 “光明只跟着 ‘光明’ 走”,监狱里也就仍然是黑暗。文章这种环环相扣、层层深入的推论,犹如层层剥笋一样,终于剥出了问题的实质,胡适之所以要用谎言来为国民党反动派涂脂抹粉,乃是因为他是甘为“王之爪牙”且正受国民政府宠用的 “好人”。

顺势一击,语多反讽,是这篇文章之所以具有极强的战斗力量和讽刺力量的又一主要原因。如文章第四自然段在评析胡适谎言时将“李顿爵士”自然牵出,便巧妙地将这位用谎言来掩盖日寇入侵我国东北真象的国联特使和以谎言来为国民党反动派涂脂抹粉的胡适连在了一起,意在点明他们都是用谎言在歪曲事实。又如文章结尾,鲁迅又以“好人”一词,顺势一击,嘲讽了胡适一再宣扬的“好政府”主张,并点示出他正是自己标榜的那种所谓“好人”。此外,鲁迅在评析胡适的过程中,还较多地引用了胡适的一些言词,或让其丑态自现;或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或语意双关,暗含讥讽,从而进一步强化了文章的讽刺力量。就连文章的题目也是引用的胡适之语,但引号一加,便使其暗含讥讽之意。又以省略号取代这句话的下半句,从而使其表现出一种未尽之意和弦外之音。读完全文,方使人明白这未尽之意和弦外之音乃是: “光明”所到,谎言即起,而黑暗依存。这就把胡适维护国民党当局的面目给暴露了出来。[1]

鲁迅

鲁迅(1881年9月25日-1936年10月19日),原名周樟寿,后改名周树人,字豫山,后改豫才,“鲁迅”是他1918年发表《狂人日记》时所用的笔名,也是他影响最为广泛的笔名,浙江绍兴人。著名文学家、思想家,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重要参与者,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毛泽东曾评价:“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

鲁迅一生在文学创作、文学批评、思想研究、文学史研究、翻译、美术理论引进、基础科学介绍和古籍校勘与研究等多个领域具有重大贡献。他对于五四运动以后的中国社会思想文化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蜚声世界文坛,尤其在韩国、日本思想文化领域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影响,被誉为“二十世纪东亚文化地图上占最大领土的作家”。[2]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