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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执政官

执政官
图片来自exblog

执政官consul),是罗马共和国透过选举产生的最高的职务,而在罗马帝国是委任的职务。在拉丁语中,的意思是“那些走在一起的人”。[1]

目录

共和国时代

执政官的职务,被认为可以追溯至公元前509年共和国的建立。 但早期的历史部分是传说,且在第五世纪执政官的继承不是连续的。执政官肩负宗教军事双重责任:对占卜的解读是在指挥军队进入战场之前必不可少的步骤。

在共和国中,当选执政官的最低年龄,就贵族而言,是四十岁,在公元前147年元老院曾通过特别的法律以使三十八岁的小西庇阿成为执政官。但在次年取消了这条法律,恢复了年龄限制。而就平民而言是四十二岁。

每年由百人会议选出两位执政官,一起服务,均具有对另一位的裁断的否决权。国家以执政官的名字做那一年的纪年:如公元前59年,因执政官是尤利乌斯·恺撒玛尔库斯·卡尔普尔尼乌斯·比布路斯而被罗马人称为:“恺撒与比布路斯执政年”(虽然那年恺撒主管执政官职位如此彻底,以致它被戏称为“尤利乌斯与恺撒的执政年”)。如果一位执政官在其任期内死亡(并非罕见,因为执政官常常处在战斗的前线),会选出另外一位,被称为“补任执政官”。

传统上执政官职务只由贵族担任;直到公元前367年李奇尼亚·塞克斯提亚法规定每年必须有一位执政官由平民担任。因此次年选出了第一位平民执政官,鲁奇乌斯·塞克斯提乌斯。可是近代的历史学家曾经质疑早期共和国时期(阶级冲突)的平民解放(变成自由与平等)的传统纪录,注意到例如在塞克斯提乌斯之前的执政官约百分之三十具有平民的(而不是贵族的)名字。

在战争期间,对执政官来说主要的判断标准是军事技能与声望,但是不论什么时候,执政官的委任总带有政治色彩。随著时间推移,执政官职务成为罗马人从仕(晋升体系)的正常终点。

帝国时代

奥古斯都建立元首制后,他改变了职务的本质,剥夺它绝大部分的权力。但执政官依然是崇高的荣誉和担当其他职务的条件。许多执政官愿意在一年任职期中途辞职,以便其他人可以作为补任执政官完成他们的任期。那些在元月一日担任执政官职务的人,称为正规执政官,拥有以其名字作为纪年的荣誉。结果是,约一半担当裁判官职务的人,也能够到达执政官职务。有时这些补任执政官愿意轮流地辞职,将会任命另外的人作补任执政官。这种情况在康茂德的统治时达到了极点,公元190年有二十五个人担任过执政官的职务。

在帝国之下,皇帝经常地委任他们自己、被保护人或亲戚为执政官,而无视年龄条件。例如,皇帝霍诺里乌斯一降生就被授予了执政官的职务。

担当执政官职务,显然是一项尊荣,以致于背离的高卢帝国在其的存在期间(260年至274年)也有它自己的执政官。执政官的名单,就这个国家而言,是不完全的,来自铭刻与硬币。

君士坦丁一世的改革之一,是指定一名执政官到罗马,另一名执政官到君士坦丁堡

拜占庭帝国

狄奥多西一世逝世后,皇帝获得指派其中一位执政官的权利;虽然每位皇帝允许他的同僚,为了各种不同的理由去指派两位执政官。后来在西罗马帝国正式结束之后,许多年仅以一名执政官的名字命名。在查士丁尼一世在位时这项职务终于被取消,最后两位执政官,一位是534年的罗马执政官戴奇乌斯·保利努斯(Decius Paulinus),另一位是541年君士坦丁堡的执政官小弗拉维乌斯·贝西利乌斯(Flavius Basilius Junior)。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