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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瓦洛

法國詩人、文學批評家。1666年發表一組諷刺詩,針砭教士、婦女及巴黎的生活,成為莫里哀、拉辛等文豪的朋友。1674年發表《詩的藝術》,闡明了文學的古典主義原則,對當時法國和英國的文壇影響很大。還撰有打油性敘事詩《讀經台》,並且翻譯了朗吉努斯的《論崇高》。

生平

尼古拉·布瓦洛Nicolas Boileau Despreaux(1636—1711)法國詩人、文學理論家。被稱為古典主義的立法者和發言人。最重要的文藝理論專著是1674年的《詩的藝術》。這部作品集中表現了他的哲學及美學思想,被譽為古典主義的法典。

1636年11月1日,他生於巴黎,是一個法院書記官的第十五個孩子,二歲喪母,十二歲因結石開刀,手術失誤,導致他終身不娶。他在索邦學院攻讀神學,後來改讀法律,二十歲當上律師。 [1] 繼承他父親遺產後,放棄以律師為職業的意圖,專心從事文學創作。年輕時曾和一些所謂自由派的文人來往,其中包括喜劇家莫里哀和悲劇家拉辛。這一時期,他寫了若干諷刺詩,對當時某些官方和半官方人士往往採取訕笑的態度。中年開始和權勢人物接近,由於路易十四的情婦蒙代斯邦男爵夫人的引薦,布瓦洛覲見了太陽王。1677年和拉辛同時被任命為「國王的史官」,享受年俸二千金路易的優遇。1684年當選為法蘭西學院院士。

作品

布瓦洛青年時期的作品主要是《諷刺詩》,第 1至7 捲髮表於1666年;第8、9兩捲髮表於1668年。1666年還發表了一部《小說人物的對話》,諷刺的矛頭指向當時附庸風雅、咬文嚼字的文人。中年時期的重要著作是《詩的藝術》(1674)。此外,還有《尺牘詩》(詩體書簡,9卷,1674~1683)。晚年除繼續寫《諷刺詩》和《尺牘詩》外,著文反對沙爾·佩羅等人的厚今薄古的主張。他的《關於龍琴的思考》就是為此而作。

《詩的藝術》是布瓦洛的代表作,在文學史上被認為古典主義文學理論的經典,它對17世紀以及後來的法國文學影響很大。這部用勻整的亞歷山大詩體(每句12音綴)寫的文學理論,共分四曲:第一曲是一般性的原則,如寫作必須有靈感;熱愛理性,遵循馬萊伯開創的道路;聽從一個「賢智的友人的勸告」等。第二曲論述牧歌、輓歌、頌詩、長歌行、十四行詩、歌謠等體裁。第三曲論悲劇、喜劇和史詩等體裁的創作規律;作者反對悲劇用浪漫主義的格調,反對喜劇油腔滑調,也反對在作品中追求十全十美的英雄人物;他重視觀察人、描繪人。第四曲對作家們提出一些合乎正常情理的忠告 [2] 。

布瓦洛在笛卡兒唯理主義的哲學基礎上,繼承古希臘羅馬尤其是賀拉斯的理論傳統,總結法國古典主義文學的創作經驗,提出了自己的美學思想。他認為「理性」是一切的準繩,也是文藝創作的根本原則。「請愛慕理性吧;務使你的一切詩文,僅憑着理性獲取光輝和價值」。他提出的所謂的「理性」,即常識、天性,它是永恆、普遍、自然的。美源自理性,美必然合符理性,因而具有絕對的價值和普遍永恆的評價標準。

他還提出「摹仿自然」的原則。所謂「自然」,即「人的自然」或「自然人性」,即經過理性淨化了的自然。具體來說,「摹仿自然」就是要「研究宮廷」「認識城市」。布瓦洛崇尚理性和自然,認為「只有真才美」,追求真善美的統一。

在文藝作品方面,他認為文藝創作要以古人為榜樣,因為古希臘羅馬的古典作品體現了普遍理性與自然人性,具有高度的真實性。悲劇是「高雅」的體裁,要用崇高,悲壯的詩體來表現宮廷生活;喜劇是「卑俗」的體裁,需用日常的語言來表現下層社會生活。作品要遵守嚴格的「三一律」。人物性格應定型化和類型化。 布瓦洛不是古典主義理論發明者。《詩的藝術》中的主要論點,如悲劇的「三一律」等,在他以前就已有人提出。但是《詩的藝術》把古典主義文學的主要觀點編寫成簡練通暢、便於記誦的詩句,對古典主義理論的普及起了很大的促進作用。

布瓦洛的美學理論是一個充滿矛盾的體系,對歐洲文壇有深遠影響,促進了法國古典主義文藝特別是戲劇的發展。[1]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