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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伞 (词语释义) 比喻赖以不受伤害的资本,保护某些人或某一势力范围,使其利益不受损害或不受干涉的力量。 “保护伞”本指保护某些人或某些势力的利益不受损害的力量。在反腐语境下,“保护伞”特指黑恶势力“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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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语

保护伞 读音:bǎohùsǎn

基本解释 [umbrella] 比喻赖以不受伤害的资本

详细解释 比喻保护某些人或某一势力范围,使其利益不受损害或不受干涉的力量。 示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文件集·外交部副部长章汉夫在扩大的日内瓦会议第七次限制性会议上的发言》:“这种军事同盟的保护伞只能对和平事业带来坏处,而决不能带来任何好处。”

发生实例

2018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2018年10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加了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行为的处分规定。2018年10月1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五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这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首次对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进行公开曝光。蛇打七寸,拔“伞”才能断“根”,必须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021年3月29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在为期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国共打掉涉黑组织364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3.7万人,黑恶犯罪得到根本遏制。 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89742件,立案处理11591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0649人,移送司法机关10342人。通过专项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取得重大进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社会生态进一步形成。

社会影响

2018年12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与《咬文嚼字》编辑部利用大数据搜索,联合发布2018年度十大反腐热词。保护伞入选2018年度十大反腐热词。

犯罪行为

指官员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行为 认定 严格地说,“保护伞”不是刑法规定的罪名,只是一个政治性的概念。从广义上讲,主要是指政府官员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行为,为其提供各种便利或非法保护,或者国家工职人员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沆瀣一气,共同实施犯罪的情况。成为”保护伞”一般应该具备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的要件。 构成 被认定为黑社会组织”保护伞”的人,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就是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主要是那些能够为黑社会组织提供最直接、最有效的权力庇护的要害部门工作人员。常常包括这样一些人: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高层政府官员;公安司法机关的各级领导和警察;海关、工商、税务等行政执法机关的工作人员;金融、土地、财政等经济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1]

从打黑除恶的实践看,包庇、纵容黑社会组织的以公、检、法、司居多。资料显示,2001年“打黑除恶”行动中,全国共查获“保护伞”581人,其中警察有226人,占44%,其中县级以上公安机关领导干部48人。 主客观因素 成为“保护伞”的人在主观上肯定是故意的,即明知黑社会性质组织从事的是犯罪活动而予以包庇或者纵容。其中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行为人主观方面应当是直接故意;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违法犯罪的,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的是放纵行为,可能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其主观方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 从客观方面分析,被认定为黑社会组织“保护伞”的人,必须实施了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这些行为往往包括:利用自己的权力和便利,使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分子避免公安司法机关侦查、查禁指控起诉、审判和怀疑,或者为其通风报信,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阻止他人作证、检举揭发,甚至指使他人作伪证;或者帮助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分子逃匿;或者阻挠、干扰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查禁;或者以阻挠、拖延、不履行职责等方法干扰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分子的查处,为其获取非法利益。 “保护伞”包庇、纵容黑社会涉黑性质组织的行为必须是违法犯罪行为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都是需要追究其法律责任或纪律责任的。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只需批评教育的情况,可不认定为“保护伞”。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