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浙江省[1]轄縣級市,嘉興市代管。位於浙江省北部,南瀕杭州灣,地理坐標為北緯30°35′-30°52′,東經120°57′-121°16′。東北與上海市金山區交界,西與嘉興市接壤,西南與海鹽縣為鄰,西北與嘉善縣相接。全市南北長約30.8千米,東西寬約30.6千米。陸域面積537平方千米,總人口48.89萬人(2012年末)。轄3個街道、6個鎮:當湖街道、鍾埭街道、曹橋街道、乍浦鎮、新埭鎮、新倉鎮、廣陳鎮、林埭鎮、獨山港鎮。市政府駐當湖街道勝利路380號。
地勢低平,最高峰陳山,海拔161米。境內小河密布,主要河湖有東湖、上海塘、廣陳塘、衛國河、豐收河等。有大孟、雙浦山、王盤山等島礁。海域面積1086平方千米,海岸線長26.9千米。是江南有名的「魚米之鄉」,素有「金平湖」的美稱。名勝和紀念地有清代建築莫氏莊園、天妃宮炮台、南灣炮台、東湖公園、報本塔和乍浦九龍小鳳景區等。
目錄
歷史沿革
春秋時為越武原鄉地。秦王贏政二十五年(公元前222年)置海鹽縣,今平湖市境為海鹽縣之一部分。秦末或西漢初,縣治陷為柘湖,移治武原鄉地域(今當湖鎮東湖一帶)。東漢永建二年(127年)縣治陷為當湖,遷治齊景鄉故邑山(今乍浦附近)。東晉咸康七年(341年),縣治從故邑山移治馬嗥城(今海鹽縣武原鎮東南)。
明宣德五年(1430年)析海鹽縣大易、武原、齊景、華亭四鄉,置平湖縣,因其地漢時陷為當湖,「其后土脈墳起,陷者漸平,故名平湖」。1991年,經國務院批准,撤銷平湖縣,設立平湖市。
1950年,調整區鄉規模時,劃騎蓮鄉10個村歸海鹽縣,埭乘鄉4個村歸嘉善縣。1958年,建立人民公社[2]時,海鹽縣西塘公社和嘉興縣鍾埭、曹橋公社劃入平湖縣;1961年,西塘公社仍劃歸海鹽縣。
1996年,全市海域面積1058.8平方千米,陸地面積536.9平方千米,人口約47.8萬人。轄11個鎮、9個鄉:城關鎮、乍浦鎮、新埭鎮、新倉鎮、鍾埭鎮、徐埭鎮、林埭鎮、黃姑鎮、全塘鎮、廣陳鎮、新廟鎮、城北鄉、白馬鄉、勝利鄉、前進鄉、曹橋鄉、南橋鄉、秀溪鄉、前港鄉、共建鄉。市政府駐城關鎮。
1999年,平湖市將全市20個鄉鎮撤併為9個鎮、1個鄉,即當湖鎮、乍浦鎮、新倉鎮、全塘鎮、新埭鎮、黃姑鎮、廣陳鎮、林埭鎮、鍾埭鎮、曹橋鄉。這次調整除3個鄉鎮維持原建制不變外,其餘17個鄉鎮合併為7個。2000年,平湖市調整行政村區劃,將原來的286個行政村調整為138個。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平湖市總人口507899人,其中:當湖鎮124351人,乍浦鎮57159人,新埭鎮54916人,新倉鎮44479人,黃姑鎮53928人,全塘鎮35188人,廣陳鎮40564人,林埭鎮39871人,鍾埭鎮17651人,曹橋鄉39792人。
2005年末,平湖市面積537平方千米,人口48.31萬人。轄3個街道、7個鎮:當湖街道、鍾埭街道、曹橋街道、乍浦鎮、新埭鎮、新倉鎮、全塘鎮、黃姑鎮、廣陳鎮、林埭鎮。市政府駐當湖街道環城南路18號。
2009年12月11日,浙江省政府(浙政函[2009]177號)批覆同意同意平湖市部分行政區劃調整:撤銷全塘鎮、黃姑鎮建制,合併設立獨山港鎮。獨山港鎮轄22個行政村、3個社區,鎮政府駐文明路34號(原黃姑鎮政府駐地)。
2010年6月11日,平湖市政府由環城南路18號遷至勝利路380號市行政中心(西臨新華南路,2006年12月動工興建,主體工程於2009年年底竣工)。
2012年末,全市陸域面積537平方千米,總人口48.89萬人。轄3個街道、6個鎮:當湖街道、鍾埭街道、曹橋街道、乍浦鎮、新埭鎮、新倉鎮、廣陳鎮、林埭鎮、獨山港鎮。市政府駐當湖街道勝利路380號。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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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浙江省介紹 ,搜狐,2017-11-08
- ↑ 人民公社20年:偉大的光明,燦爛的希望,搜狐,2019-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