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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西樂安殺人案
圖片來自twgreatdaily

2020年江西樂安殺人案,是指2020年8月8日起,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西省撫州市樂安縣山碭鎮[1] 的兩起殺人案件。犯罪嫌疑人曾春亮在山碭村造成兩死一傷的刑事案件後,在逃竄途中於13日再度殺害一人。事後警方懸賞人民幣30萬元緝拿嫌疑人,嫌犯最終於2020年8月16日下午落網。

曾春亮(1976年4月2日-),江西省撫州市樂安縣山碭鎮厚坊村人。曾家有六個孩子,曾春亮是第四個。

曾春亮小學畢業後,便外出打工。曾春亮21歲時到浙江某鞋廠打了幾年工,這期間他又賭又偷,終於在2002年被台州市路橋區人民法院因盜竊罪判處十年有期徒刑。2009年曾春亮出獄,三年後在台州再度因盜竊價值9萬多元的銀焊被判處八年六個月有期徒刑,並處罰金2萬元。2017年,曾春亮被減刑七個月。2019年,曾春亮再次申請減刑,法院鑑於曾春亮僅繳納了600元罰金且繫纍犯,不予減刑。2020年5月12日,曾春亮出獄。出獄後的曾春亮回到厚坊村,找到村里想開辦採石場,但因缺少證件未能成功。村里建議曾春亮去一家工廠上班,曾嫌棄工資低,沒有接受。曾春亮出獄後,在厚坊村己無住房。

經過

2020年7月22日早6時左右,康母熊小美上三樓客房拿東西打掃衛生,打開房門後便被早已潛伏在康家的曾春亮按倒在地。正在二樓睡覺的兒子康國帥聽到了三樓的動靜,便上樓查看,發現曾正用一把螺絲刀抵住康母的脖頸。康衝上前去將曾撲開,腹部和手指被螺絲刀刺中。隨後雙方僵持了數分鐘,曾說自己只是來康家睡一覺,並未偷竊財物。曾威脅受害人不得報警,否則會被殺害,隨後駕駛一輛電動車離開了康家。

報警後,警方將康帶到派出所,康通過警方留存的照片確認了犯罪嫌疑人就是曾春亮。後警方考慮到康家並無財物丟失,且現場未發現作案工具,認為「定罪比較牽強」,未予重視。

24日晚,康妻康青琳去客房打掃血跡,在床下再次發現曾春亮遺留的手套、手電筒、螺絲刀、上衣、帽子和鞋。判斷曾春亮仍再次來過。物品後來均被提交給了警方,刑警大隊表示已經立案。此後警方與康家未有聯繫。

8月8日早7時左右,曾春亮攜帶刀和錘子來到康家。此時家中只有康父康啟國、康母和7歲的外甥。康母當時正在廚房做飯,被曾用錘子錘傷後連捅數刀殺害。隨後曾上二樓,用錘子錘向正在睡覺的康父的太陽穴,導致康父當場死亡。康的外甥也被曾錘中頭部,一直處於昏迷狀態,直到9月12日才恢復意識。

8月13日早8時30分左右,曾春亮在隔壁村厚坊村殺害了50餘歲的醫保局駐村幹部桂高平。當時曾春亮躲在村委會大院二樓睡覺,桂高平發現空調徹夜遠轉,到二樓查看時,曾春亮用刀刺中桂高平的頸動脈,致其當場死亡。曾春亮則從二樓跳下逃走。

抓捕

8月8日下午,當地警方在轄區內設卡排查過往車輛攔截嫌疑人,並發布5萬元懸賞通告。下午6時56分,龔坊鎮輔警杜海華在排查過程中被一輛未及時剎車的貨車撞死。

8月13日,懸賞金額被提高到30萬元。

8月16日下午4時27分,曾春亮在山碭鎮航橋村附近騎摩托車時被設卡點警察抓獲。

司法程序

8月18日,江西省公安廳、撫州市檢察院、撫州市紀委介入調查辦案民警瀆職問題。

10月16日,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曾春亮涉嫌故意殺人、搶劫、盜竊罪一案向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12月21日上午,江西省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曾春亮一案,被害人家屬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曾春亮在庭審中對自己的行為表示「後悔」,希望「儘快槍斃」。而被害人家屬認為,曾春亮全程語氣平靜,面帶笑容,令人「不寒而慄」。

背景

曾春亮
出生 (1976-04-02)1976年4月2日
 中國
身高 1.68在手动语言转换规则中检测到错误(5英尺6英寸)左右

參考文獻

  1. 山碭鎮,meet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