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中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中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部署,副部长傅政华、陈智敏负责具体操作实施,在中国大陆进行的一场集中打击整治所谓“网络违法犯罪”的行动,包括官方所称的网络谣言、网络卖淫、网络传销和网络敲诈勒索等,时间是2013年6月到12月。8月中旬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开始“深化”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主要内容是:“重点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整顿互联网安全管理秩序;建立打击网络违法犯罪长效机制”。
这场行动在8月下旬变得非常凶猛,秦火火[1] 案、薛蛮子案、傅学胜案集中爆发。一些媒体认为,这与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傅政华于8月兼任公安部副部长有关。并引起了有关言论自由和公民权利的争议。
本次行动主要打击民间造谣者和传谣者,官方人员少有被处理者,湖南省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罗某是首个被刑拘的造谣官员。
北京
8月19日,警方搜查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并抓捕公司主要成员秦火火、立二拆四等六人,罪名是造谣传谣3000馀件、联网蓄意制造传播谣言、恶意侵害他人名誉及非法攫取经济利益。
8月25日,《新快报》记者刘虎因涉嫌“造谣传谣”被重庆市渝北区公安局拘留,警方同时带走其电脑。7月29日,刘虎实名举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称马正其在重庆市任职期间在国企改制上涉嫌严重渎职,使得1000万元国有资产被侵占,国家工商总局没有回应此事。
9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9次会议、2013年9月2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9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于次日予以公布,9月10日起正式实施。
甘肃
9月17日,甘肃天水市张家川县公安局拘留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初三学生杨某,警方称:杨某在9月14日中午在其微博、QQ空间造谣发布“警察与群众争执,殴打死者家属”、“凶手警察早知道了”、“看来必须得游行了”等,而且转发被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限制次数500次,“散布谣言、煽动群众游行,严重的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同时给公安机关在处理高某非正常死亡一案过程中带来极大被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2014年3月,甘肃省兰州市“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给全市供应的自来水“苯”含量严重超标,而且自来水带有强烈的异味,兰州市市民在网络、坊间等控诉这个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水质问题,当时兰州市人民政府借“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中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机遇肆意逮捕讲述“自来水安全问题”的群众,并且称这些人说兰州市的自来水有问题是纯粹“造谣”。2014年4月12日,兰州市市长就“自来水问题”被迫向全市人民道歉。
安徽
2013年8月31日,安徽省宿州市市委市政府召开“净网”行动启动会议,宿州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许广斌主持,各区、县宣传部、公安局等单位参加,中共宿州市市委对在宿州市“净网”行动进行全面部署,集中整治网络造谣、传谣。
安徽省通报行动结果:“处理涉网刑事案件381起,刑事拘留427人,逮捕208人,治安处罚143人,打掉犯罪团伙29个;指导IDC清退缺乏开办资质的网站513家;依据网络管理有关行政法规警告处罚网站19家,责令限期整改97家,停机整顿2家,停止联网7家,违法信息数量7、8月份同比分别下降36%和48%,互联网秩序逐渐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