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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健庭(1959年11月6日-)國民黨政治人物,出生於台東縣,擔任台東縣縣長、立法委員。他的父親黃鏡峰亦曾任臺東縣縣長。
爭議
2018年5月9日黃健庭上午9時4分開始報告,11時55分結束,結束時他說,「感謝各位縣議員,當作我欠各位一次」;主持議事的議長饒慶鈴笑著說,縣長的報告時間,「差半小時就平了總書記習近平的報告時間」。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去年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報告,共3小時20分。 [1]
立委任內涉貪 台東縣長黃健庭纏訟10年未定讞,檢方起訴指稱,黃健庭(57歲)於2005年擔任立委期間,透過不支薪的張瑞伯牽線,為美時製藥、派頓製藥與羿盛企業等藥商,遊說衛福部、中央健保局、退輔會、榮民總醫院採購特定藥品,或更改藥名、調高健保給付價格。
檢方指控,黃、張藉此向3家藥商收取200多萬元,涉以立委職權為廠商不當遊說及收受賄賂,依職務收賄罪等罪嫌起訴黃男與張男,各求刑10年及9年。 [2]
台東縣長黃健庭13年前在立委任期期間被控收藥商200多萬元賄賂,為藥商遊說衛生福利部等機關採購特定藥品。一、二審均認定黃健庭貪污罪不成立,僅依《商業會計法》等罪各判刑6月、5月。2018年10月18日,最高法院發回更審,更一審依違反《商業會計法》、《税捐稽徵法》合併判黃健庭5月徒刑,貪污部分仍判無罪,居間牽線的國會助理張瑞伯則被依幫助逃漏稅捐罪判刑5月,皆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2005年擔任黃健庭於立委期間透過不支薪國會助理張瑞伯(52歲)牽線,以立委職權為美時製藥、派頓製藥與羿盛企業等藥商遊說相關單位採購特定藥品、更改藥名或調高健保給付價格,以此向藥商收賄共200多萬元,涉犯職務收賄等罪嫌,檢方憑此向法院分別求刑黃、張兩人各10年及9年。
本案纏訟12年,審判長表示「已經是老案子了」,有些訴訟延滯的原因不能歸責於被告,適用速審法。
美麗灣度假村爭議
在黃健庭任內,台東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歷經建照、環評無效判決定讞,施工進度卻未訴訟減緩,違法建築體也沒有清除。台東縣政府於2012年6月2日重啟環評程序,引起民間團體高度憤慨,並在當日聚集大批民眾於台東縣政府前抗議。[3]
2017年10月10日國慶煙火
2017年10月10日煙火首次在台東縣慶祝施放。尤其2016年台東飽受風災打擊。國慶煙火施放,有助提振產業。[4]
視頻
普悠瑪翻車事件
註釋
- ↑ 台東縣長黃健庭報告近3小時
- ↑ 台東縣長黃健庭纏訟10年未定讞,蘋果日報,2017-10-25
- ↑ 美麗灣死灰復燃? 昔環評判決無效 明重啟環評再戰.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 ↑ 莊哲權. 國慶煙火在台東 要讓遊客多留1天. 中時電子報. 2017-05-25 [2017-11-15]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