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學殷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陈学殷(1983年-),是前女子划艇運動員。育有一子,曾代表香港出战1998年曼谷亚运会,当时只有15岁,就获得双人划艇第4名。其后出战2000年亚洲划艇青年锦标赛,及2001年第三届亚洲室内划艇锦标赛,获得女子四人无舵艇及公开组四人混合赛铜牌。
陳學殷勒索事件
2010年,曾代表香港出战亚运的划艇女将陈学殷,涉嫌以“性爱片段”勒索72岁富商男友300万案,男主角X先生6日千呼万唤始出庭作供,透露他将5万元支票及一张示好字条交给陈学殷,字条透露对被告有好感,之后不时送上金钱,甚至送上10万元给陈作结婚礼物。相识5年后两人终开始关系,但未几被勒索。
X的证供透露,他于2005年因经常光顾葵芳新都会广场的美心酒楼,因而认识于酒楼当知客的被告陈学殷(27岁)。已婚的X承认因为“中意她”,有天将一张5万元的支票交予陈,并附上示好的字条,希望与陈当朋友。不久因听到陈嫌工资低、工时长及辛苦,不单再给2万元予陈,后更索性请陈到其公司当文员。
X在第二次性行为后,再约陈学殷外出“饮茶”,实际却是到酒店开房,令陈感到X视她为妓女,当日两人在酒店房吵架,因陈学殷拒绝性交,X怒掷下1000元后拂袖而去,亦不再回复陈的来电,至5月12日,X收到陈学殷要求300万元的勒索信,否则将两人首次性交的片段向传媒公开,X十分担心,带着信往见律师朋友后,再到警署报警。
翌日X在警方陪同下与陈学殷见面,指X未能给她300万元,陈追问可给多少,警员即表露身分,将陈拘捕。庭上播放被告在警署落口供的录像片段,育有一子的陈学殷在警诫下称,根本无录像二人的亲密片段,只是因为对方不负责任,将她当作妓女。她说一直视X先生为契爷,但自从双方发生关系后,X先生再无照顾她,她感到受骗,于是勒索300万元。X先生在作供后并对法官说:“陈小姐(被告)是一个好女仔,她有了BB,生活好辛苦,她经济不好,无钱给孩子交学费,她今次个人简介我是她做错事,她无预计我会报警,我无第二个选择,如果她有罪,希望法官大人给她一次机会[1].
追悔
泪眼愁对铁窗寒夜,却是踏出破茧重生的第一步。
二十七岁的陈学殷,曾是香港划艇队明日之星,如今却因勒索X富商还押监房待判,痛失自由。她在狱中接受本刊专访,哭述错信X而委身相许,揭发被愚弄后一时失去理智,犯下弥天大错的经过。
对自己一个人做错事,连累全家人受苦,陈深感懊悔,立志重新做人,首先要彻底忘掉X,刑满后将重返校园读书,并会努力做个好妈妈。
陈学殷去年五月被拘捕及落案起诉后,已曾因申请保释被拒要还押监房一个多月,初尝铁窗生涯的她,晚晚睡不着,终日以泪洗脸。
本来与陈关系差到闹离婚的丈夫,虽然得悉妻子给他戴绿帽,但仍经常前往探望,甚至自责曾有外遇,自己有错在先,才间接令妻子误入歧途。
坐牢已成事实,陈学殷为免影响儿子身心发展,忍心不让他来探监,并暂时对他隐瞒真相,只说妈妈去了外国读书。
陈学殷对未来的人生道路定下目标,陈妈妈不仅感到安慰,更感受到女儿做划艇运动员时那股拼劲,又再重现。[2]
2010年12月31日,陈学殷因为勒索富商300万港元被判处罪名成立,实时入狱15个月;于2011年9月17日刑满出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