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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伸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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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伸贤(1953年2月16日-),出生于台湾南投县名间乡,前新北市政府副市长(2016年8月1日退休)。2003年至2009年任中华民国经济部水利署署长,因任内台中县(已并入台中市)后丰大桥于2008年间断裂,遭监察院弹劾。
简介
新北市副市长陈伸贤学经历丰富,是一位来自基层,苦学勤奋,热爱工作,勇于任事的水利工程专家。他担任水利署副署长时,曾于2002年缺水危机期间,协助水资源调度及联系业务,使缺水风险降至最低,并匡助当年署长黄金山,完成水利法、自来水法的修订。
于2003年至2009年任职水利署署长,任内曾规划多项重大工程,其中“员山子分洪”的完工,让大台北地区、尤其是汐止,从此摆脱了淹水的噩梦。
学历
- 国立台湾科技大学工程学院营建工程系工学博士(2007年6月)
- 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土木工程硕士(1984年8月—1985年8月)
- 国立台湾大学农业工程学系(水利组)(1971年9月民—1975年6月)
- 台中一中
- 公务人员特种考试甲等考试水利工程科优等及格(1986年)
- 公务人员特种考试乙等考试土木工程科及格 (1978年)
- 水利工程技师检核及格
经历
- 新北市政府副市长(民103.3-105.8)
- 新北市政府秘书长(民98.10-103.3)
- 经济部水利署署长(民92.7.16-98.10.22)
- 经济部水利署副署长(民91.3-92.7)
- 经济部水利处副处长(民90.12-91.3)
- 经济部水资源局代理副局长(民90.12-91.3)
- 高屏溪流域管理委员会执行长(民90.12-91.4)
-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劳动条件处处长、劳工退休基金监理会执行秘书(民89.9-90.9)
-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劳资关系处处长、劳工检查处处长(民81.5-89.9)
-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劳工检查处副处长、综合规划处副处长
- 经济部水利司简任技正
- 台湾省政府水利局工程员、副工程司
- 彰化县政府建设局技佐、技士(负责都市计画及建筑管理业务)
- 担任国立交通大学土木工程系兼任讲师(民74年至86年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