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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前》

图片来自网络

作品名称: 《门前》

创作年代:清代

文学体裁:诗

作 者:高凤翰

《门前》清代画家、书法家、篆刻家高凤翰的诗。[1]

高凤翰的诗成名较早,青年时代即负盛名。他的诗颇得明士王士祯的首肯,曾受渔洋遗命为私淑弟子。

高凤翰文思敏捷,一次在两江总督尹继善举行的酒宴上,以雁名题,高凤翰提笔立就,其中不乏佳句,令友人交口称赞。他的诗、书、画、印被人称为四绝。高凤翰的藏砚也被人们肯定。 [2]

诗词正文

作者简介

高凤翰(1683~1749)胶州大行高氏二股十一世,扬州八怪之一。清代画家、书法家、篆刻家。又名翰,字西园,号南村,又号南阜、云阜,别号因地、因时、因病等40多个,晚因病风痹,用左手作书画,又号尚左生。汉族,山东胶州三里河村人。雍正初,以诸生荐得官,为歙县县丞,署绩溪知县,罢归。性豪迈不羁,精艺术,画山水花鸟俱工,工诗,尤嗜砚,藏砚千,皆自为铭词手镌之。

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高凤翰十五岁随父赴淄川教谕任。那里距名诗人王渔洋故里近,是文人汇集的地方,地方名士张元(殿传)、李尧臣(希梅)皆有才名,长于书画,凤翰和他们是同辈学友,相互切磋。环境使他从童稚时期接触到文墨的熏陶,打下了能诗善画的根基。

乾隆六年(1741),凤翰五十九岁,过淮北归,六月十七日达故里三里河村。他在江南共十四年(其中在扬州五六年)。凤翰归故里后,过着清贫的晚年生活。 高凤翰纪念馆位于胶州市南关办事处南三里河村委西。1993年由市政府投资兴建,1994年对外开放,1995年被青岛市市委、市政府命名为"青岛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996年被评为"青岛市优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自95年起连续被授予青岛市和胶州市"精神文明"单位称号。[3]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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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