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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西 |
别 名:葫芦岛,筝岛, 行政区类别:地级市 所属地区:中国辽宁省 地理位置;辽西走廊,渤海西北部 沿岸面积:10400 km² 下辖地区:龙港区、连山区、南票区、 兴城市、绥中县、建昌县 |
葫芦岛,原称锦西, 辽宁省辖地级市,辽宁沿海经济带渤海翼港口城市。 地处东北地区西南部、辽宁西部沿海,中心地理方位为东经120°38',北纬40°56',东与锦州为邻,西与山海关毗连,南临渤海湾,北与朝阳接壤,与大连、营口、秦皇岛、青岛等城市构成环渤海经济圈,是中国东北进入关内的重要门户。截至2019年末,葫芦岛市总面积1.04万平方千米 。
葫芦岛1989年升格为省辖市,属北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 葫芦岛海上运输主要有葫芦岛港和绥中,近海海域盛产海产品,西部山区矿产资源十分丰富,其中钼、锌、金、石灰石等储量较大。境内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达40余处,著名的有兴城古城、九门口水上长城、碣石遗址等。 葫芦岛市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级园林城市。 [1]
目录
历史沿革
锦西在春秋时期属燕国领地,山戎部族在此居住。战国后期,燕国打败山戎部族,在北方设置五郡,今绥中、兴城等地属辽西郡,建昌西北属右北平郡。
秦统一后,废分封制,立郡县制,绥中、兴城等地属辽西郡。西汉时期,仍保留郡县制。东汉时期,汉武帝永初元年(107年),设立辽东属国,境内大部分地区属辽东属国的昌辽县(今河北昌黎)和徒河县(今锦州),建昌一带被乌桓人占据。
三国、两晋及南北朝时期,大部分地区属昌黎郡。隋朝初期,实行州县两级制,后实行郡县制。
契丹会同元年(938年),契丹国改国号为辽,葫芦岛地区归其统治。
锦西设县治始于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始称江家屯抚民厅治所置于江家屯(今连山区钢屯镇)后于大同元年(1932年)迁至连山。
1954年8月,辽东、辽西两省合并,全境绥中、兴城、锦西属辽宁省,建昌属热河省。
1956年2月23日,国务院批准建立辽宁省锦葫市筹备委员会。9月11日,正式成立辽宁省锦西市,设立锦西、杨家杖子和马杖房三个市辖区。
1957年6月,撤销锦西市的建制。
1985年4月,锦西县改为锦西市(县级)。
1989年6月12日,国务院批准锦西市升格为地级市,归辽宁省管辖。实行市管县的领导体制,将原锦州市管辖的锦西市(县级)、兴城市(县级)、绥中县、南票区、葫芦岛区和朝阳市管辖的建昌县划归锦西市领导。
1994年9月20日,锦西市更名为葫芦岛市,原葫芦岛区更名为龙港区。 [2]
行政区划
截至2016年底,葫芦岛市辖连山区、龙港区、南票区3个市辖区,绥中县、建昌县2个县,兴城市。
全市划分40个街道,37个镇,55个乡。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驻地葫芦岛市龙湾大街13号。 [3]
地理环境
地形地貌
葫芦岛市依山傍海,地势自西北向东南逐渐降低,由海拔400米以上的山区,经丘陵区到海拔20米以下的滨海平原,在渤海海岸形成狭长的滨海平原,素有“辽西走廊”之称。松岭南麓和燕山系斜卧在西北部,形成葫芦岛西北的屏障,最高峰在建昌境内的大青山,海拔1223.8米。从地形上看,全市分为西北山区、中部丘陵区和东南沿海平原区。其中:山区面积占总面积的41%,平原面积占总面积的33%。葫芦岛地区山区森林植被稀少,水土流失严重。
气候
葫芦岛市属北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7.8~9.0)℃,比历年同期偏低(0.6~1.3)℃,年极端最低气温-23.3℃(兴城,1月22日),年极端最高气温33.4℃(连山,8月31日);年降水量770~1016毫米,比历年同期偏多3~6成,年日照时数(2479.2~2771.3)小时,沿海地区比历年偏少(1.7~101.8)小时,建昌比历年偏多64.4小时。
境域
位置境域 葫芦岛市位于辽宁省西部沿海,是东北地区进入关内的重要门户。东与锦州为邻,西与山海关毗连,南临渤海湾,北与朝阳市接壤;地理坐标位于东经119°12′47″~121°02′,北纬39°59′~41°12′之间。南北垂直最大跨度约133千米,东西垂直最大跨度约150千米。
自然资源
水资源
葫芦岛市地表水资源量为40.30亿立方米,折合年径流深386.9毫米,比多年平均值增加123.6%。全市地下水资源量为6.80亿立方米,其中山丘区地下水资源量为4.93亿立方米,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为2.15亿立方米。
土地资源
葫芦岛市土地总面积10414.93平方千米。农用地面积7271.02平方千米,占土地总面积的69.8%。耕地2259.08平方千米,占农用地面积的31%;园地1087.18平方千米,占农用地的15%;林地3088.35平方千米,占农用地的42%。
生物资源
葫芦岛市境内陆生野生脊椎动物共有477种,其中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101种,属省重点保护动物100种,有重要经济科研价值的野生动物276种。
其中:哺乳动物7目16科58种,爬行动物23种。在植物区系上,葫芦岛市处于华北植物区系内,有长白植物区系和内蒙古植物区系的侵入。
人口
葫芦岛是多民族聚居区,有汉、满、蒙古、回、朝鲜、锡伯、苗、彝、黎、土家、壮、达斡尔、藏、仫佬、俄罗斯、维吾尔、布依、侗等27个民族。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葫芦岛常住人口为2434194人。
经济
综述 2017年,葫芦岛市固定资产投资223.0亿元,比上年增长25.3%。其中:建设项目投资139.2亿元,增长41.8%;房地产开发投资83.8亿元,增长4.9%。从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3.4亿元,增长46.2%;第二产业投资49.1亿元,增长190.8%,其中工业投资48.2亿元,增长197.2%;第三产业投资96.1亿元,增长2.7%。
2017年,葫芦岛市基础设施投资64.8亿元,比上年增长55.7%,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29.1%。其中,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投资43.5亿元,增长24.3%;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7.1亿元,增长6.2%;道路运输业投资2.4亿元,下降72.7%;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投资2.6亿元,下降19.7%;燃气生产和供应业投资0.1亿元。 2017年,葫芦岛市亿元以上建设项目82个,比上年增加33个,完成投资111.3亿元,增长58.0%。其中,5亿元以上建设项目21个,与上年持平,完成投资57.5亿元,增长46.8%。
2017年,葫芦岛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2.8亿元,比上年增长19.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0.9亿元,增长8.2%;非税收入完成21.9亿元,增长60.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4.4亿元,增长4.1%,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0亿元,增长5.3%;教育支出32.2亿元,增长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5亿元,增长15.3%。
依据第四次经济普查资料,辽宁省统计局对2018年各市初步核算数进行了修订。修订后,2018年全市生产总值764.1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23.6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292.6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347.9亿元。
经辽宁省统计局统一核算,2019年全市生产总值807.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33.1亿元,增长2.5%;第二产业增加值302.2亿元,增长7.6%;第三产业增加值371.8亿元。
第一产业 2017年,葫芦岛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23.6亿元,比上年增长4.2%。粮食总产量93.1万吨,比上年增长3.4%,其中玉米76.6万吨,增长5.6%;水稻4.2万吨,下降24.3%。粮食作物种植面积18.2万公顷,下降1.7%。花生产量17.9万吨,增长65.6%。水果产量100.6万吨。
2017年,葫芦岛市完成造林面积35.0万亩,其中人工造林23.0万亩,封山育林9.0万亩。全年肉蛋奶总产量47.7万吨,其中:肉类总产量38.6万吨,禽蛋总产量7.5万吨,奶总产量1.6万吨。全年水产品产量48.8万吨,比上年下降2.0%。海水产品产量45.1万吨,下降1.4%;淡水产品产量3.7万吨,下降9.3%。 [22] 第二产业 2017年,葫芦岛市规模以上工业(以下工业数据均为此口径)增加值195.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0%。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688.6亿元,增长21.2%。按轻重工业分:轻工业总产值56.3亿元,下降8.5%;重工业总产值632.3亿元,增长24.8%。分门类看,全年规模以上采矿业总产值26.1亿元,比上年增长8.3%,制造业总产值662.5亿元。
2017年,葫芦岛市四大支柱产业完成工业总产值609.3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的88.5%),比上年增长25.5%。其中:石油化工产业完成工业总产值313.1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的45.5%),增长34.7%;船舶机械产业完成工业总产值43.0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的6.2%),下降7.5%;全年四大支柱产业完成出口交货值43.4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的74.2%),增长275.9%。
2017年,葫芦岛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以上)270个,与上年持平。建筑业总产值完成89.4亿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建筑工程产值75.3亿元,下降2.0%;安装工程产值6.8亿元,下降9.1%;其他产值7.4亿元,增长47.3%。全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完成555.8万平方米。
第三产业 2017年,葫芦岛市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83.8亿元,比上年增长4.9%。其中:住宅开发投资62.4亿元,增长8.5%;商业营业用房开发投资13.6亿元,下降6.2%。房屋施工面积1679.3万平方米,增长8.5%,其中住宅施工面积1301.4万平方米,增长9.3%。房屋新开工面积247.5万平方米,增长14.9%,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190.9万平米,增长10.8%。房屋竣工面积191.1万平方米,增长86.6%,其中住宅竣工面积160.5万平米。
2017年,葫芦岛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498.0亿元,比上年增长5.6%。按销售地区划分,城镇零售额完成382.7亿元,增长5.6%;乡村零售额完成115.3亿元,增长5.8%。
2017年,葫芦岛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完成汽车类零售额26.1亿元,比上年下降0.8%;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零售额15.3亿元,增长2.8%;石油及制品类零售额18.6亿元,增长16.5%;粮油、食品类零售额6.4亿元,增长11.8%;饮料类零售额0.7亿元,增长12.5%;烟酒类零售额1.3亿元,增长15.3%;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零售额6.6亿元,增长8.7%;金银珠宝类零售额3.8亿元,增长0.9%;化妆品类零售额1.4亿元,下降3.2%;通讯器材类零售额2.0亿元,下降5.5%。 2017年,葫芦岛市实际利用外资3885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106.5%。进出口总额实现101.6亿元,增长109.9。
2017年,葫芦岛市邮政业务总量实现6.5亿元,比上年增长14.5%;电信业务总量实现38.0亿元,增长80.1%。全年完成快递2073.2万件。年末固定电话用户36.1万户;移动电话用户226.4万户,其中3G电话16.1万户,4G电话148.0万户;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59.0万户。
截至2017年底,葫芦岛市全部金融机构存款余额1694.4亿元,比年初增加122.5亿元,其中:住户存款余额1137.3亿元,比年初增加80.8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286.4亿元,比年初增加31.9亿元。年末全部金融机构贷款余额1140.7亿元,比年初增加209.1亿元,其中:短期贷款505.1亿元,比年初增加120.8亿元;中长期贷款594.8亿元,比年初增加125.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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