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酈瓊傳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金史·酈瓊傳出自於《金史》。該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撰成於元代,金史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紀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傳七十三卷,是記載女真族所建金朝興亡始末的一部史書。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興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議修於元世祖中統二年(公元1261年),以後在至元元年、十六年,以及仁宗朝、文宗朝都分別議論過修史的事,都因義例難定未付諸實行,直到元順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決定「各與正統」,《遼》、《金》、《宋》三史分別撰修。歷代對《金史》的評價很高,認為它不僅超過了《宋史》、《遼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籌 [1]
原文
酈瓊,字國寶,相州臨漳人。宋宣和間,盜賊起,瓊乃更學擊刺挽強,試弓馬,隸宗澤軍,駐於磁州。未幾告歸,括集義軍七百人,復從澤,澤署瓊為七百人長。澤死,調戍滑州。時宗望伐宋,將渡河。戍軍亂,殺其統制趙世彥,而推瓊為主。瓊因誘眾,號為勤王,行且收兵。比渡淮,有眾萬餘。宗弼復河南,以瓊為山東路弩手千戶,知亳州事。
宗弼再伐江南,以瓊素知南方山川險易,召至軍與計事。從容語同列曰:「瓊嘗從大軍南伐每見元帥國王親臨陣督戰矢石交集而王免胄指麾三軍意氣自若將士視之,孰敢愛死乎?江南諸帥,每當出兵,必身居數百里外。制敵決勝委之偏裨。不即覆亡,已為天幸,何能振起耶?」眾以為確論。
及宗弼問瓊以江南成敗,誰敢相拒者,瓊曰:「江南軍勢怯弱,皆敗亡之餘,又無良帥,何以御我?頗聞秦檜當國用事。檜,老儒,所謂亡國之大夫,兢兢自守,惟顛覆是懼。吾以大軍臨之,彼之君臣,方且心破膽裂,將哀鳴不暇,蓋傷弓之鳥可以虛弦下也。」既而江南果稱臣,宗弼喜瓊為知言。初,瓊去亳未幾,宋兵陷之而不守,復棄去,乃以州人宋超守之。及大軍至,超復以州事委其鈐轄衛經而遁去。帥府使人招經,經不下。及城潰,百姓惶懼待命,瓊請於元帥曰:「城所不下者,凶豎劫之也。民何罪之有,願慰安之。」元帥因止戮經而釋其州人,復命瓊守亳。凡六年,亳人德之。遷武寧軍節度使。
八年,為泰寧軍節度使。九年,遷歸德尹。貞元元年,加金紫光祿大夫,卒於官,年五十。 (節選自《金史•列傳十七》)
譯文
酈瓊字國寶,相州臨漳人。宋朝宣和年間,出現盜賊,酈瓊於是改學擊劍,拉硬弓,練習騎馬,屬於宗澤軍中一員,駐在磁州。不多久,酈瓊回歸故里,收聚了義軍七百人,然後又回到宗澤的軍隊中,宗澤任命他為七百人的首領。宗澤死後,酈瓊調往滑州戍邊。當時完顏宗望攻打宋朝,正準備渡黃河。宋朝戍邊軍隊聞訊大亂,殺了統制趙世彥,然後推酈瓊做首領。酈瓊因此引導着眾人,打出勤王的旗號,一邊走一邊招收士兵,等到渡過淮河,已有一萬多人。完顏宗弼收復河南,讓酈瓊擔任山東路弩手千戶、知亳州事。
完顏宗弼二次攻打江南,因為酈瓊了解南方的山川地理情況,而把他召到軍中計謀大事。酈瓊從容地說:「我曾經跟隨大軍攻打南方,常常看到我軍元帥國王親臨前線督戰,在箭林中不戴戰盔,親自指揮大軍作戰,神情自若。將士看到後,誰還怕死。而江南的統帥們,每當出兵時,一定要距戰場幾百里遠,制敵決勝竟然委託偏將副職。江南沒有立即滅亡,已是天幸,它怎麼能振奮起來呢。」眾人認為酈瓊說得很對。
等到完顏宗弼問酈瓊攻打江南的成敗,誰敢抵抗時,酈瓊說:「江南軍力怯弱,都是打敗逃跑的人,而且又沒有好統帥,它憑什麼抵禦我。聽說江南秦檜執掌國政。秦檜,是個文人,就是所說的亡國之大夫,他兢兢自守,就怕被顛覆。我們用大軍兵臨江南,他們君臣一定是心破膽裂,將帥悲哀也沒有時間了,即是說受弓傷的鳥空弓就可射下它。」不久,江南(南宋)果然向金朝稱臣,完顏宗弼很喜歡酈瓊並結為知己。始初,酈瓊離開亳州不久,宋朝兵攻陷亳州卻不守,棄之而去,卻讓亳州人宋超守衛它。等到金朝大軍到達,宋超把亳州委託給鈐轄衛經而自己卻逃走。完顏宗弼帥府派人招安衛經,衛經沒有去。
等到城被攻下,老百姓惶恐害怕被殺,酈瓊向元帥完顏宗弼請求說「:城攻不下的原因是小人逼迫眾人守衛它。老百姓沒有什麼罪,我願去撫慰他們。」元帥因而沒有殺衛經,而且釋放了亳州的百姓,然後又命令酈瓊守衛亳州。在守亳州六年中,當地人民都很戴德酈瓊。後酈瓊升為武寧軍節度使。皇統八年(1148),酈瓊做泰寧軍節度使。皇統九年(1149),酈瓊升為歸德尹。貞元元年(1153),加升金紫光祿大夫,最後酈瓊死在官位上,終年五十歲。[2]
作者簡介
脫脫(1314年-1356年1月10日),亦作托克托、脫脫帖木兒,蔑里乞氏,字大用,蒙古族蔑兒乞人,元朝末年政治家、軍事家。
元統二年(1334年),脫脫任同知宣政院事,遷中政使、同知樞密院事、御史大夫、中書右丞相。至元六年(1340年),為中書右丞相,大改伯顏舊政,復科舉取士。至正三年(1343年),主編《遼史》《宋史》《金史》,任都總裁官。至正九年(1349年),復出為中書左丞相,至正十年(1350年),改任中書右丞相,發行新鈔票「至正交鈔」,並派賈魯治理黃河,成績斐然卓著,贏得水患災民的民心,被讚譽為「賢相」。至正十一年(1351年),鎮壓抗元紅巾軍。
脫脫在執政期間還主持修撰遼、金、宋三史。由於更化政策的推行,伯顏專權時辭歸的儒臣這時紛紛應召入國史館,脫脫受命為三史都總裁官,以中書平章政事、康里人鐵木兒塔識,中書右丞太平,御史中丞張起岩,翰林學士歐陽玄,侍御史呂思誠,翰林侍講學士揭傒斯為總裁官,經過挑選淘汰確定了一批修史官,他們之中除漢人外,還有畏兀兒、哈剌魯、唐兀、欽察等族的史學家。
如此眾多的少數民族學者參加修史,這在全部二十四史中是僅見的。脫脫雖然沒有秉筆修史,但卻是一位名副其實的都總裁。他以江南三省前南宋的學田錢糧為修史費用,解決了經費困難問題;遼、金、宋三朝誰為「正統」問題,長期以來爭論不休,影響修史開展,脫脫主張三史分別撰寫,各為正統,一律平等對待,「議者遂息」。
至正十五年(1355年),脫脫被革職流放雲南,中書平章政事哈麻矯詔,令其自盡,年四十二。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昭雪復官。
三史於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開始修撰,至正四年三月完成《遼史》,脫脫命掾史儀禮鼓吹導從,自史館進至宣文閣,甚為隆重。四年十一月《金史》成,五年十月《宋史》成。三史總共只用了兩年半時間,除因有前朝修史基礎外,主要是因為脫脫這位都總裁官用人得當,措施有力。《金史》《宋史》完成之時,脫脫已辭去相位,故以中書右丞相阿魯圖、中書左丞相別兒怯不花為「領三史事」。[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