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胥鼎传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金史·胥鼎传出自于《金史》。该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撰成于元代,金史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记载女真族所建金朝兴亡始末的一部史书。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以后在至元元年、十六年,以及仁宗朝、文宗朝都分别议论过修史的事,都因义例难定未付诸实行,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 [1]
原文
胥鼎,字和之,尚书右丞持国之子也。大定二十八年擢进士第,入官以能称,累迁大理丞。承安二年,持国卒,去官。四年,尚书省起复为著作郎。上曰:“鼎故家子,其才如何?”宰臣奏曰:“为人甚干济。”上曰:“著作职闲,缘今无他阙,姑授之。”未几,迁右司郎中,转工部侍郎。泰和六年,鼎言急递铺传送文檄之制,上从之,时以为便。
贞祐二年正月,鼎以在京贫民阙食者众,宜立法振救,乃奏曰:“京师官民有能赡给贫人者,宜计所赡迁官升职,以劝奖之。”遂定权宜鬻恩例格,如进官升职、丁忧人许应举求仕之类,入粟草各有数,全活甚众。
四年正月,大兵略霍、吉、隰三州,鼎遣兵屡却之,且上言:“窃谓凡被俘未归者,更宜多方招诱,已归者所居从便,优加存恤,无致失所。”制可。二月,拜枢密副使,权尚书左丞。时鼎方抗表求退,上不许,因进拜焉,且遣近侍谕曰:“卿父子皆朕所知,向卿执政时,因有人言,遂以河东事相委,果能勉力以保无虞。方国家多难,非卿孰可倚者?卿退易耳,能勿虑社稷之计乎?今特授卿是任。”
宣宗崩,哀宗即位。正大二年,起复,拜平章政事,进封英国公,行尚书省于卫州。鼎以衰病辞,上谕曰:卿向在河东朝廷倚重今河朔州郡多归附须卿图画卿先朝大臣必济吾事大河以北卿皆节制。鼎乃力疾赴镇,来归者益众。鼎病不能自持,复由前请,优诏不许。三年,复上章请老,且举朝贤练军政者自代。是年七月,薨。鼎通达吏事,有度量,为政镇静,所在无贤不肖皆得其欢心。南渡以来,书生镇方面者,惟鼎一人而已。 (节选自《金史•胥鼎传》,有删改)
译文
胥鼎字和之,是尚书右丞胥骨持国的儿子。大定二十八年考中进士,做官以贤能著称,多次升迁至大理寺丞。承安二年,胥持国去世,他离职守丧。四年,尚书省起用他任著作郎。皇上说:“胥鼎是旧臣家的儿子,他的才能怎么样?”宰相上奏说:“胥鼎办事非常干练且有成效。”皇上说:“著作郎是一个闲职,因为现在没有其他空缺官位,姑且授予这个职位。”过了不久,升为右司郎中,转任工部侍郎。泰和六年,胥鼎上奏论说急递铺传送文檄的制度,皇上听从了他的建议,当时人们认为很便利。
贞祐二年正月,胥鼎认为在京城的缺乏粮食的贫民很多,应当制定法令救济,于是上奏说:“京城有能够周济救助贫民的官吏和百姓,应当计算他们所周济的人数给他们升官加职来奖励他们。”于是定下暂时出售恩例的法则,如晋升官职、居家守丧的人允许应举求官之类,进献粮食草料各有定数,保全救活了很多人。
四年正月,敌人大军侵占霍、吉、隰三州,胥鼎派遣士兵多次击退他们,并且上奏皇上说:“我私下认为凡是被俘虏而没有回来的人,更应当用多种方法招引,已经回来的让他们听便居住,特别加以慰问抚恤,不要让他们失去安身之处。”皇上同意了他的建议。二月,胥鼎被任命为枢密副使,代理尚书左丞。当时胥鼎正上奏章请求退职,皇上不允许,于是晋升了他的官职,并且派遭近待晓谕他说:“你们父子都是我所了解的人,原先你掌管政事的时候,因为有人推荐于是把河东的事情委托给你,果然能尽力确保没有忧患。正当国家多难的时候,除了你还可以依靠谁啊?你退职容易,能够不考感国家大计吗?现在特别授予你这个职位。”
宣宗驾崩,哀宗即位。正大二年,胥鼎重新被起用,被任命为平章政事,被封为英国公,在卫州设行尚书省。胥鼎因为体衰多病推辞,皇上告诉他说:“你原先在河东的时候,朝廷倚重你。现在河朔一带的州郡大多归顺依附,需要你谋划。你是先朝大臣,一定能帮助我成事,黄河以北,都归你指挥管辖。”胥鼎于是勉强支撑病体前往军镇,前来归附的人更多了。胥鼎患病不能坚持,又重新提出以前的请求,皇上下达褒奖的诏书,不允许他退职。(正大)三年,胥鼎又上奏章请求退职,并且举荐朝廷熟谙军政大事的贤臣代替自己。这年七月,胥鼎去世。胥鼎通晓政务,有度量,处理政事镇定从容,周围的人无论贤能与否,胥鼎都能得到他们的欢心。南渡以来,书生镇守一方的,只有胥鼎一个人罢了。[2]
作者简介
脱脱(1314年-1356年1月10日),亦作托克托、脱脱帖木儿,蔑里乞氏,字大用,蒙古族蔑儿乞人,元朝末年政治家、军事家。
元统二年(1334年),脱脱任同知宣政院事,迁中政使、同知枢密院事、御史大夫、中书右丞相。至元六年(1340年),为中书右丞相,大改伯颜旧政,复科举取士。至正三年(1343年),主编《辽史》《宋史》《金史》,任都总裁官。至正九年(1349年),复出为中书左丞相,至正十年(1350年),改任中书右丞相,发行新钞票“至正交钞”,并派贾鲁治理黄河,成绩斐然卓著,赢得水患灾民的民心,被赞誉为“贤相”。至正十一年(1351年),镇压抗元红巾军。
脱脱在执政期间还主持修撰辽、金、宋三史。由于更化政策的推行,伯颜专权时辞归的儒臣这时纷纷应召入国史馆,脱脱受命为三史都总裁官,以中书平章政事、康里人铁木儿塔识,中书右丞太平,御史中丞张起岩,翰林学士欧阳玄,侍御史吕思诚,翰林侍讲学士揭傒斯为总裁官,经过挑选淘汰确定了一批修史官,他们之中除汉人外,还有畏兀儿、哈剌鲁、唐兀、钦察等族的史学家。
如此众多的少数民族学者参加修史,这在全部二十四史中是仅见的。脱脱虽然没有秉笔修史,但却是一位名副其实的都总裁。他以江南三省前南宋的学田钱粮为修史费用,解决了经费困难问题;辽、金、宋三朝谁为“正统”问题,长期以来争论不休,影响修史开展,脱脱主张三史分别撰写,各为正统,一律平等对待,“议者遂息”。
至正十五年(1355年),脱脱被革职流放云南,中书平章政事哈麻矫诏,令其自尽,年四十二。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昭雪复官。
三史于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至正四年三月完成《辽史》,脱脱命掾史仪礼鼓吹导从,自史馆进至宣文阁,甚为隆重。四年十一月《金史》成,五年十月《宋史》成。三史总共只用了两年半时间,除因有前朝修史基础外,主要是因为脱脱这位都总裁官用人得当,措施有力。《金史》《宋史》完成之时,脱脱已辞去相位,故以中书右丞相阿鲁图、中书左丞相别儿怯不花为“领三史事”。[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