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完颜承晖传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金史·完颜承晖传出自于《金史》。该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撰成于元代,金史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记载女真族所建金朝兴亡始末的一部史书。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以后在至元元年、十六年,以及仁宗朝、文宗朝都分别议论过修史的事,都因义例难定未付诸实行,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 [1]
原文
承晖,字维明。好学,淹贯经史。章宗即位,迁近侍局使。孝懿皇后妹夫吾也蓝,世宗时以罪斥去,乙夜,诏开宫城门召之。承晖不奉诏,明日奏曰:“吾也蓝得罪先帝,不可召。”章宗曰:“善。”惠民司都监余里痕都①迁织染署直长,承晖驳奏曰:“痕都以荫得官,别无才能,前为大阳渡稽察,才八月擢惠民司都监,已为太优。
依格两除之后,当再入监差,今乃超授随朝八品职任。况痕都乃平章镒之甥,不能不涉物议。”上从承晖议。改知大兴府事,豪民与人争种稻水利,不直,厚赂元妃兄左宣徽使李仁惠。仁惠使人属承晖右之,承晖即杖豪民而遣之,谓其人曰:“可以此报宣徽也。”山东盗贼起,承晖言:“捕盗不即获,比奏报或迁官去官,请权行的决②。”及罢兵,盗贼渠魁稍就招降,犹往往潜匿泰山岩穴间。按察司请发数万人刊除林木,则盗贼无所隐矣。承晖奏曰:“泰山五岳之宗,故曰岱宗。王者受命,封禅告代,国家虽不行此事,而山亦不可赭也。天下之山亦多矣,岂可尽赭哉!”议遂寝。
中都被围,承晖出议和事,与皇太子留守中都。从容若平日,尽出财物,召家人,随年劳多寡而分之,皆与从良书。举家号泣,承晖神色泰然,方与安石③举白引满,谓之曰:“承晖于《五经》皆经师授,谨守而力行之,不为虚文。”既被酒取笔与安石诀最后倒写二字投笔叹曰遽尔谬误得非神志乱邪谓安石曰子行矣安石出门闻哭声复还问之,则已仰药薨矣。是日暮,中都不守。(节选自《金史•完颜承晖传》) [注]①余里痕都:人名。②的决:终审判决。③安石:指师安石,当时任尚书省令使。
译文
完颜承晖字维明,喜好学习,饱览贯通经史。章宗继位后,完颜承晖担任近侍局使。孝懿皇后的妹夫吾也蓝,在金世宗时因为犯罪被驱逐离开朝廷,二更时分,章宗诏令打开皇宫大门召见吾也蓝。完颜承晖没有听从诏令,第二天上奏说:“吾也蓝在先帝时犯罪,您不能召见他。”
章宗说:“好。”惠民司都监余里痕都升任织染署直长,完颜承晖上奏反对说:“余里痕都因为父祖的功劳而担任官职,本人并没有其他才能,不久前担任大阳渡稽察,刚刚八个月又被提拔为惠民司都监,已经是过于优待了。依照规则,两次担任(新的)职务后,应该再次进入院务监担任监差,现在却越级授予随朝八品官的职务。况且余里痕都是平章政事徒单镒的外甥,(再次提拔他)不能不引起众人的非议。”皇上听从了完颜承晖的建议。完颜承晖调任大兴府事,当地的豪强与他人争夺种植水稻的水源,却不占理,豪强用重金贿赂元妃的哥哥左宣徽使李仁惠。李仁惠派人嘱托完颜承晖偏袒豪强,完颜承晖就对豪强施以杖刑并把他赶走,还对那个人说:“你可以将这个结果报告给宣徽使”。山东盗贼兴起,完颜承晖说:“(如果)不能及时捉拿盗贼,等到奏报到朝廷时,(那些负有责任的官员)有的已经升迁,有的已经离职,请求(在官员还未离任时)按他们实际所负责任进行最终处分。”等到战事停止,盗贼中的首领逐渐接受招安投降,(但)还有(一些盗贼)常常隐藏在泰山的岩洞之中。
按察司请求征调几万人砍伐泰山的树木,那么盗贼就没有藏身的处所了。完颜承晖上奏说:“泰山在五岳中最受尊崇,因此被称为“岱宗”。君王接受天命,在这里祭祀天地,禀告改朝换代,我国虽然不举行这些典礼,但也不能让泰山变得光秃秃的。天下的山有那么多,难道可以让它们全变成光秃秃的吗?”这一建议于是作罢。中都被围困,完颜承晖负责对外议和事宜,和皇太子一起留守中都。他神情像平时一样从容镇定,拿出家中的全部财物,将家中的婢仆召集起来,按照服役年限长短和功劳大小把财物分给他们,都给他们出具了解除家奴名籍、成为自由民的文书。
全部家仆嚎啕哭泣,而完颜承晖神情泰然自若,他和师安石一起举起满杯白酒,(并)对师安石说:“我完颜承晖对《五经》(的研习)都经过老师的传授,我恭谨地遵守而且努力地践行,没有把它当成空洞的说教。”他在有了醉意后,拿起笔来(写下文字)与师安石诀别,写到最后写倒了两个字,他丢下笔叹息说:“匆忙之间出现这样的错谬,莫非我的神志已经昏乱了吗?”他对师安石说:“你走吧!”师安石刚出门,就听到屋内传来哭声,又转回去询问,原来完颜承晖已经服药自尽了。这天傍晚,中都失守。[2]
作者简介
脱脱(1314年-1356年1月10日),亦作托克托、脱脱帖木儿,蔑里乞氏,字大用,蒙古族蔑儿乞人,元朝末年政治家、军事家。
元统二年(1334年),脱脱任同知宣政院事,迁中政使、同知枢密院事、御史大夫、中书右丞相。至元六年(1340年),为中书右丞相,大改伯颜旧政,复科举取士。至正三年(1343年),主编《辽史》《宋史》《金史》,任都总裁官。至正九年(1349年),复出为中书左丞相,至正十年(1350年),改任中书右丞相,发行新钞票“至正交钞”,并派贾鲁治理黄河,成绩斐然卓著,赢得水患灾民的民心,被赞誉为“贤相”。至正十一年(1351年),镇压抗元红巾军。
脱脱在执政期间还主持修撰辽、金、宋三史。由于更化政策的推行,伯颜专权时辞归的儒臣这时纷纷应召入国史馆,脱脱受命为三史都总裁官,以中书平章政事、康里人铁木儿塔识,中书右丞太平,御史中丞张起岩,翰林学士欧阳玄,侍御史吕思诚,翰林侍讲学士揭傒斯为总裁官,经过挑选淘汰确定了一批修史官,他们之中除汉人外,还有畏兀儿、哈剌鲁、唐兀、钦察等族的史学家。
如此众多的少数民族学者参加修史,这在全部二十四史中是仅见的。脱脱虽然没有秉笔修史,但却是一位名副其实的都总裁。他以江南三省前南宋的学田钱粮为修史费用,解决了经费困难问题;辽、金、宋三朝谁为“正统”问题,长期以来争论不休,影响修史开展,脱脱主张三史分别撰写,各为正统,一律平等对待,“议者遂息”。
至正十五年(1355年),脱脱被革职流放云南,中书平章政事哈麻矫诏,令其自尽,年四十二。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昭雪复官。
三史于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至正四年三月完成《辽史》,脱脱命掾史仪礼鼓吹导从,自史馆进至宣文阁,甚为隆重。四年十一月《金史》成,五年十月《宋史》成。三史总共只用了两年半时间,除因有前朝修史基础外,主要是因为脱脱这位都总裁官用人得当,措施有力。《金史》《宋史》完成之时,脱脱已辞去相位,故以中书右丞相阿鲁图、中书左丞相别儿怯不花为“领三史事”。[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