酬段丞與諸棋流會宿弊居見贈二十四韻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酬段丞與諸棋流會宿弊居見贈二十四韻》 |
作品名稱: 《酬段丞與諸棋流會宿弊居見贈二十四韻》 創作年代:唐代 文學體裁:詩 作者:元稹 |
《酬段丞與諸棋流會宿弊居見贈二十四韻》是唐代詩人元稹的詩。[1]
元稹非常推崇杜詩,其詩學杜而能變杜,並於平淺明快中呈現麗絕華美,色彩濃烈,鋪敘曲折,細節刻畫真切動人,比興手法富於情趣。樂府詩在元詩中占有重要地位,他的《和李校書新題樂府十二首並序》「取其病時之尤急者」,啟發了白居易創作新樂府,且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缺點是主題不夠集中,形象不夠鮮明。元稹在散文和傳奇方面也有一定成就。他以古文制誥,格高詞美,為人效仿。
詩詞正文
“ | <鳴局寧虛日,閒窗任廢時。
琴書甘盡棄,園井詎能窺。 運石疑填海,爭籌憶坐帷。 赤心方苦鬥,紅燭已先施。 蛇勢縈山合,鴻聯度嶺遲。 堂堂排直陣,袞袞逼羸師。 懸劫偏深猛,回征特險巇。 旁攻百道進,死戰萬般為。 異日玄黃隊,今宵黑白棋。 斫營看迥點,對壘重相持。 善敗雖稱怯,驕盈最易欺。 狼牙當必碎,虎口禍難移。 乘勝同三捷,扶顛望一詞。 希因送目便,敢恃指縱奇。 退引防邊策,雄吟斬將詩。 眠床都浪置,通夕共忘疲。 曉雉風傳角,寒叢雪壓枝。 繁星收玉版,殘月耀冰池。 僧請聞鍾粥,賓催下藥卮。 獸炎餘炭在,蠟淚短光衰。 俯仰嗟陳跡,殷勤卜後期。 公私牽去住,車馬各支離。 分作終身癖,兼從是事隳。 此中無限興,唯怕俗人知。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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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元稹[2](779年-831年),字微之,別字威明,唐河南府東都洛陽(今河南洛陽)人,父元寬,母鄭氏,為北魏宗室鮮卑族拓跋部後裔,是什翼犍之十四世孫。元稹家族久居東都洛陽世代為官,五代祖元弘,官至隋北平太守,四代祖元義端,官至唐魏州刺史,曾祖元延景,為歧州參軍,祖父元悱官至南頓縣丞,父親元寬任比部郎中、舒王府長史。
唐憲宗元和元年(806年)四月,元稹和白居易同登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科,元白同及第,登第者十八人,元稹為第一名,授左拾遺。 元稹一到職立刻接二連三地上疏獻表,先論"教本"(重視給皇子選擇保傅),再論"諫職"、"遷廟",一直論到西北邊事這樣的大政,同時旗幟鮮明地支持裴度(時任監察御史)對朝中權幸的抨擊,從而引起了憲宗的注意,很快受到召見。 元稹奉職勤懇,本應受到鼓勵,可是因為鋒芒太露,觸犯權貴,反而引起了宰臣的不滿,九月貶為河南縣尉。 白居易罷校書郎,亦出為縣尉。此時,母親去世,元稹悲痛不已,在家守孝三年。此後,三十一歲的元稹被提拔為監察御史。
唐文宗大和三年(829年)九月,元稹入朝為尚書左丞。身居要職,有了興利除弊的條件,他又恢復了為諫官時之銳氣,決心整頓政府官員,肅清吏治,將郎官中頗遭公眾輿論指責的七人貶謫出京。然而因元稹素無操行,人心不服。時值宰相王播突然去世,李宗閔正再度當權,元稹又受到排擠。大和四年(830年)正月,元稹被迫出為檢校戶部尚書,兼鄂州刺史、御史大夫、武昌軍節度使。大和五年(831年)七月二十二日暴病,一日後便在鎮署去世,時年五十三,死後追贈尚書右僕射,白居易為其撰寫了墓誌。
唐德宗貞元十八年(802年),太子少保韋夏卿的小女兒年方二十的韋叢下嫁給二十四歲的詩人元稹。這樁婚姻有很大的政治成分,當時二十四歲的元稹科舉落榜,但是韋夏卿很欣賞元稹的才華,相信他有大好前程,於是將小女兒許配給他,而元稹則是借這樁婚姻得到向上爬的機會,不過兩人在婚後卻是恩愛百般,感情非常好。
唐憲宗元和四年(809年),韋叢因病去世,年僅二十七歲。此時的三十一歲的元稹已升任監察御史,幸福的生活就要開始,愛妻卻駕鶴西去,詩人無比悲痛。
韋叢營葬之時,元稹因自己身縈監察御史分務東台的事務,無法親自前往,便事先寫了一篇情詞痛切的祭文,托人在韋叢靈前代讀。但即便如此,到了下葬那天,元稹仍情不能已,於是又寫了三首悼亡詩,這就是最負盛名的《三遣悲懷》(即《遣悲懷三首》)。
元稹對妻子一直有深切的思念和無法釋懷的悲傷,韋叢與他同苦七年,卻在他即將飛黃騰達的時候離開了他,而元稹能做的只有祭奠亡故的愛妻,以及在詩中寫下自己的思念。[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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