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宥墓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邢宥墓位于文昌市文教镇铜斗村的铜斗山南面,坐北朝南,是邢宥与夫人林氏异穴合葬墓。墓占地750平方米,分前庭、阳埕、拜亭和墓穴,地面有神道、碑碣、列兽等,是一座大型明墓。[1]
展会名称:邢宥墓
举办地点:文昌
展会类别:明墓会场
面积:750平方米
人物简介
邢宥,字克宽,号湄邱(公元1416—1481年),广东文昌人,现海南省文昌市文教镇水吼村人。
明代的政治家、学者。小时候就聪敏异常,五岁读《三字经》,日记数十言;10岁作《勉学诗》,初露他已具治国齐家之志。入乡校时,每次月试季考均名列前茅。十四岁补文昌弟子员,26岁乡试中举,正统十三年(1448)年,登二甲进士第。其曾祖父在元代曾任琼山及文昌的知县。
简历
小时候就聪敏异常,五岁读《三字经》,日记数十言;10岁作《勉学诗》,十四岁补文昌邑生员,26岁乡试中举,正统十三年(1448)年,登二甲进士第。开始在邢部任职,后任四川道监察御史。
概况
"文革"期间,邢宥墓被毁,仅存部分墓穴和石刻列兽一骊。虽面目全非,但慕名前来瞻仰的海内外游客常年有之。现当地人民政府对邢宥墓进行修复、保护,让前来参观、瞻仰的人们能看到这座明代著名贤臣的原貌。
故事
代宗景泰元年(1450年),正逢罪恶贯盈太临王振家出事被抄家。其进有人状告王振家人孙太安藏匿钱财,牵连20多人被捕。朝迁特派邢宥与锦衣卫官于信审现此案。于信狂妄主张立即没收孙家财产,并横蛮地威胁说:"不然`,祸立至。"可邢宥沉着果断,秉公办事,经过多方周密查核,证实案属伪造,结果被诬告的20多人得互开罪释放。
景泰二年(1451年)邢宥巡抚福建,时恰有巡海官符文抓获犯禁入海的几十人,因诬为盗贼,被叛死刑,请朝廷砍头示众,临刑时冤屈痛哭之声震天动地,邢宥疑为伪案,便缓期执行。经过一个月查究,果然抓获真盗,案情水落石出。从而挽救了数十个民众的性命,赢得当地人民折手称颂。景泰五年(1454年)邢宥出巡辽东,发现沈阳军官中有50多人偷盗官府储藏的物资。邢宥考虑到沈阳三面受敌。如果对这些犯错误的军官都从严惩处,一旦敌人侵犯,将无人带兵守城。他采取了灵活的策略,只罢黜为首的两名军官,罚其余的守城,城守得好,立功者可以赎罪、受奖,没有多久,敌人果然侵扰沈阳,而这50多名受从宽处理的军官英勇杀敌,护城有功,使沈阳化险为夷。
英宗(朱祁镇)天顺四年(1460年),44岁的邢宥被提升为浙江台州知府(今浙江省临海县一带)。台州的民事案件虽然很多,但邢宥都不厌其烦,细致地一一缘情据理,加以断处,使得民众信服,邢宥居台州一共4年,回京时,有人诬"台民争持金帛数百里处赆"送邢宥,至使被降晋江(在福建,明代为泉州府治所县城)县令,赴任未到三月,遇赦,"宪宗复其职,改知苏州"。当时的苏州,"田赋甲天下,丁役杂办视他郡倍蕊焉",因此有"妄民揽纳秋赋,置之法,得其脏万缗,以堤沙河,甓官道"。
宪宗在化二年(1466年)苏州大水,"民饥,不待奏辄发米20万斛以赈",救了40余万灾民,同僚对邢宥这种专擅的做法深表忧虑,但邢宥颇不以为然,毅然说道:民命危在旦夕,如果等待呈报批准才开仓救济,那就来不及了,专擅之罪,我一人担当,此举,得到明宪宗的谅解,对他"赐勒褒奖"。苏州民众对邢宥更是赞颂不已。因为邢宥"素廉介,及治苏。严而不苟",所以被宋杰"荐于朝",提升为浙江布政司左参。成化二年秋,又被提拔为都察院左御史,巡抚南畿,总督失民财赋,兼理浙江喜湖杭三府粮储。邢宥在任期间,经常"询官汉,察民隐,奖廉能,黜贪懦,杜奸宄,抑豪左,事无微钜,靡不悉心。"据《明史》记载,邢罢黜不称职的属吏共170余人。同年冬季,邢宥兼理两浙盐政,"法罪伪造"。
成化五年,53岁的钦差大臣邢宥,巡抚江南浙江二省,"凡一应军务,民情利病,官吏黜陟,悉所从宜处置,免其先奏。"成化六年,邢宥上京议事,恳求致仕,不准,再乞求,才准,时年54岁。关于邢宥有这么早致仕归隐,周洪漠在《送都宪邢公致仕序》中引用邢宥的话"吾当全我节,岂俟人驱逐"就十分明白了。邢宥归休文昌市水吼村以后,在东昆港北湄的山丘上盖了一间"湄邱草亭",以读书写作自娱,因此自号"湄邱道人"。虽晚年,仍手不释卷,"足迹未尝至城市",著有"湄邱集"十卷,今存二卷。对邢宥的著作,海南明代大诗人大学问家邱浚评道:"诗文虽少作,然作必有意趣,不为无益之语,字画亦遒美有法"。
终年
宪宗成化十七年(1481年)五月二十日,邢宥寿终正寝,享年65年。临终时对长子项说:"吾居官无余藏,汝母之服未除而有期疾,必不起。我死丧礼宜从俭,汝能勤俭以保门弟,吾目瞑矣。"言讫而终。邢宥病逝后的第二年,宪宗命礼部备牲仪翰林院撰文,遣官谕祭葬之于铜斗山之阳。邢宥一生为国为民光明磊落,刚正不阿,清代海南探花张岳崧将其同海瑞、邱浚誉为海南三贤。